挖出隱藏的執著和觀念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讀研時,在我的追求下,A成為我的女朋友。A畢業後回家鄉工作,我說服了父母,也去了她的城市。A說她家人叫她告訴我,如果想和她長期走下去,就需要了解她家人的信仰──法輪大法。A讓我三退,並建議我去讀《轉法輪》。於是我得法了。但當時的我一到週末就和A出去玩,我也放不下常人的許多嗜好,只是偶爾才閱讀大法書籍。

中共病毒爆發後,我才真正開始修煉。A在這段時間也逐漸精進起來。我們時不時交流一下修煉體會,常人話題越來越少。在明慧網上,我經常看一些傳統文化相關的內容,明白了男女之間隨便交朋友、只談戀愛不結婚是現代人類失去道德標準後的行為。我們也到了適婚年齡,於是我問A對於結婚的態度,A明確表示不想結婚。我不知道該怎麼做,逐漸很少喊A出去玩了,到了週末經常自己一人在家學法。

幾個月後,我加入了A的家庭學法小組。之後的一年時間裏,我一次也沒再約A出去玩。原因有二:一是我明白作為修煉人不應該抱著不結婚的態度談戀愛,二是我認為A作為曾經的大法小弟子,虛度這麼些年,如今終於走回修煉,我如果還像修煉前那樣約她出去玩,會佔用她本可用於學法的時間。但我沒有和A交流這些認識,因為我怕一開口,如果她還是不願結婚,可能就會碰到分手這個話題。

今年年初,我希望擺脫這種懸而未決的狀態,覺的相處幾年了,結婚還是不結婚,該有個定論了。我問起A對於結婚的態度。A回答說我很久沒喊她出去了,已經不算是男女朋友了;關於結婚,A的想法沒變,不想結婚。當時我沒有否認她的說法,對她說,明慧網上有很多交流文章寫青年同修因為結婚,迷在常人中掉下去了,卻沒有哪篇文章說因為不結婚而掉下去的。意思是也許就這樣也好。我們就這樣分手了。當天,我還覺的一身輕,以為終於斬斷了情絲。

但是,往後幾天,我經常回憶起和A在一起的歲月。同時,走在這個城市裏經常觸景生情,覺的很難過,以至於想要離開這裏。

分手後第一次集體學法交流時,我單獨和A說起自己的心態變化,從輕鬆到難過,再到不知何去何從。我說我找到了自己不平衡的心、求回報的心,當初我是因為你才來到這個城市,所以現在感到不平衡。A說她很早就想要分手了,但當時看到我在修煉上剛有起色,覺的分手對我太殘忍,怕我承受不了,其實,她從未喜歡過我……因為A講的太直接,我不知道還能說甚麼了,只是感歎道:我們是怎麼走到這一步的?A無語。

又過了兩週,集體學法結束後,我交流說找到了自己隱藏的有求之心,求大法不讓我再經受失戀之苦。在A之前,我經歷過失戀,是最痛苦的回憶。修煉初期我在明慧網上看到許多中老年同修寫自己冰冷的家庭因為修煉而破鏡重圓。我以為修煉了,最起碼不用經受失戀之苦了。這種有求之心在分手之前我根本意識不到。

雖然集體學法還在定期進行,表面上風平浪靜,但我每次看到A,心中都是五味雜陳。每次學完法,A幾乎不多說一句話。我感到難過,內心總是用常人想法去衡量,認為她好無情,分手了就真的完全不理我了。久而久之,那顆不平衡的心已經演變成怨恨心,看到A就煩。再到後來,集體學法時,我一見到A就排除不了這些負面想法,於是我找藉口退出了學法小組。

分手後,我的修煉狀態急轉直下。三件事中,學法不能保證每天都學,煉功每週只煉兩三次,至今也沒能雙盤上;發正念每次十分鐘裏幾乎有九分鐘在胡思亂想;講真相更是很久沒有面對面和人講了。業餘時間也不全用在修煉上了,經常一個人逛街、吃美食、看常人電影。

我在明慧廣播裏聽到比我晚得法的青年同修們都可以穩步做好三件事,覺的自己怎麼這麼不爭氣?之前我找到的執著心,好像都很表面,我也沒有就此精進起來。近幾個月,我又不斷找,挖出了一層一層隱藏很深的執著和錯誤觀念,在此把它們一一曝光:

首先是感情用事。我最初是因為A的勸說,才去做三退並閱讀《轉法輪》的。試想,如果A提出的不是讓我了解法輪大法,而是讓我去幹不好的事,才能繼續和她在一起,那我是不是也去幹了?另外,分手後因為討厭A,就輕易退出了學法小組,也是感情用事的表現。

二是把所謂「美滿」的愛情和婚姻當作好事和人生追求。我才意識到這個錯誤觀念是後天形成的,是各種文藝作品灌輸給我的。仔細想想,在當今的中國大陸,「美滿」的愛情和婚姻可能包含著買房、裝修、婚禮、柴米油鹽、生兒育女、婆媳關係……每一條都充斥著名、利、情,以我目前不怎麼精進的修煉狀態,要真一頭紮進去了,能保證自己不掉下去嗎?

三是看重常人中的角色卻輕視同修間的聖緣。今生由A提醒我得法,這樣的聖緣,不知道我們生生世世為此歷經了多少恩怨和苦難;那麼,這一世我和A在常人中的關係真的有那麼重要嗎?雖然沒成為常人中的親人,如果我和A都能各自純純淨淨的返回去,是不是大好事呢?

四是對時間的執著。師尊講過「法正天體已結束,目前正在向法正人間過渡。」[1]很多同修看了後知道要更加精進、抓緊最後的時間救人,而我潛意識中卻以此為藉口來緩解失戀之苦,以為再忍忍就到下一個階段了。

五是求名的心和面子心。幾年前,我的很多親朋好友都知道我為了A來到一個陌生的城市,他們的反應多是佩服我或認為這個女孩有福氣。因此,我怕他們知道我失戀,怕被嘲笑……

另外,近幾個月我還出現一種不正確狀態:獨處時我的嘴會不自覺的喊出A的名字。每次我都要發正念來克制它。這種狀況至今還時有發生。

以上就是我分手後磕磕絆絆的修煉過程。悟到和做到還是有差距的。要想徹底去掉這些執著和錯誤觀念,我目前想到的就是要加強學法、加強主意識。我希望能儘快在修煉中歸正自己,從這些常人的執著和觀念中跳出來,做好該做的,不負師尊苦度。

後記:完稿後,我沒有立刻提交稿件,總覺的還有待修改。出門時,我經過一個廣告牌,上面寫著「除了感情修不了,甚麼都修」。我想這大概是個點化。到了晚上,我好像想通了:我之前一直是覺的感情受傷了,一定要「修」補這個傷口,侷限在這個「失戀」之中鑽牛角尖,圍著它轉,為「情」而修。現在跳出來看呢,說是「失戀」,其實不曾得到,談何失去?A說從未喜歡過我,而我呢?修煉前滿腦子名利情的我,為了擺脫寂寞而找人談戀愛,恰好這個人是A。事實上我真的喜歡過A嗎?還是僅僅喜歡那種有人陪伴的感受?分手後,見到A就煩的那顆心是我嗎?也許這些常人情感和思維都是三界內的情帶動著業力與執著佔據我的大腦,迷住了那個為法而來的真我。

再進一步講,一直以來,我的思維方式都是「我」喜歡A,「我」希望結婚、「我」討厭A、「我」要退出學法小組、「我」想離開這個城市……這個「我」是不是太自作主張、太狂妄、太不理智了?我們的修煉道路是師尊安排的,怎麼能被情和私慾帶動著亂來呢?從今往後,思維方式應該轉變成「大法要求我做甚麼?」「大法要求我怎樣做?」「如果我那麼做,對救人起到正面作用還是負面作用?」……也就是真正的把大法擺在第一位,無條件圓容大法,在這過程中把為私為我的心修去。

寫到此,感到我周圍的環境順過來了,之前對A的負面想法以及對生活的不確定感也都無影無蹤。回不回到學法小組,留不留在這座城市,其實都不由我決定,一切隨其自然。無論在哪,都能修煉。

感恩師尊慈悲苦度,感恩師尊慈悲於眾生。

以上是個人修煉體會。不符合法之處請指正。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醒醒》

(責任編輯:林一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