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一日上午,維權律師到茂名市電白區看守所會見了李鈞。他身體比較瘦,但看起來精神狀態很好。隨後,律師到茂南區法院閱卷。書記員不讓律師拍有些卷宗。
李鈞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出生,茂名市電白區坡心鎮人,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四日晚上八點左右,他在家裏剛吃完晚飯,被茂名市電白公安分局十多個穿黑衣服的公安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搶走了三十多本法輪功書籍、《明慧週刊》、電腦、200多元的真相幣等。
李鈞被綁架後,連續幾天警察多人到他家裏來拍照和騷擾,嚇得他家屬都很害怕。他女兒多次找警察要求放人。警察說,如果他簽字不煉法輪功了,就可以放出來。李鈞不簽違背良心的字,被綁架的當天就被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李鈞被茂名市電白區檢察院非法逮捕。五月二十四日,李鈞被茂名市電白區檢察院向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移送起訴。
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茂南區檢察院蔡林輝以《刑法》三百條罪名向茂南區法院提起公訴。
李鈞和善良的妻子養育了三個女兒,兩個女兒還沒有結婚,現在老了,沒有甚麼經濟來源,生活都很困難。回憶起來李鈞被警察綁架的情景,他妻子說:李鈞是很好的人,對我很好,為甚麼要抓他?她說起來就掉眼淚。
目前,李均被非法關押在電白區看守所(新建的)已經五個多月。
(責任編輯:李清)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3/7/20/2103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