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四年多裏,茂名市騷擾、監視、綁架、關押茂名地區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六人被非法判刑,八人被關押在看守所,給茂名地區法輪功學員及家人帶來了深重的災難。
一、有六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1、69歲的法輪功學員黃惠芳,被非法判刑四年,罰金兩萬元。
黃惠芳女士,一九五四年十月出生,茂名高州人。一九九八年十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原本體弱多病的她,修煉後身體很快恢復了健康,達到無病一身輕的狀態,親身體驗了法輪功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
為了讓鄉鄰也明白真相受益,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黃惠芳來到高州市桂園路,免費向世人派發真相資料,遭到高州市公安局和南關派出所警察綁架。晚上八點,高州市公安局和南關派出所警察一行至少十二人,闖到黃惠芳家中非法抄家,並將她劫持到高州市公安局辦案中心。第二天,黃惠芳被高州市公安局以「取保候審」的方式釋放回家。
但高州市公安局並沒有停止對黃惠芳的構陷。二零二零年十月,黃惠芳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十月二十六日,茂南區法院作出非法逮捕的決定。二十七日,黃惠芳被茂南公安分局非法逮捕。
二零二零年底,黃惠芳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兩萬元。黃惠芳不服非法判決,提出上訴。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茂名市中級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非法裁定。
2、七旬老太羅基被枉判三年、罰金一萬元。
茂名市法輪功學員羅基,一九四八年十二月生,今年75歲。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羅基曾屢遭迫害,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廣東省三水婦教所受盡種種酷刑折磨,被強行注射不明藥物,被迫害得骨瘦如柴。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九日,羅基被送到茂名洗腦班繼續非法關押迫害,被保安鄭國偉用手銬把羅基雙手反銬在背後,連續幾天鎖在窗口上。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惡警撬門入屋,把羅基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上午,羅基因發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資料,而被茂南區公安分局河東派出所綁架後抄家,甚麼也沒有抄到,晚上被放回家。八月十日下午一點,方興居委會一男子拿了三張表,要羅基簽名。羅基一看,上面寫的是「保證書」,羅基不簽。來人說:「你不簽,那好,那我們就送檢察院起訴你」。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羅基被茂南區公安分局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起訴。同年十一月十一日,茂南區檢察院羅廣森非法把羅基起訴到茂南區法院。十一月二十五日,羅基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再次簽逮捕,送看守所體檢血壓高壓218,低壓140,冠狀動脈硬化,身體不合格,放回家。十二月八日,茂南區法院下達對她監視居住六個月通知。
二零二一年一月八日上午九點半,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對羅基開庭。茂南區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呂妙玲出庭公訴。
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茂南區法院下達逮捕令。二月五日上午,有二輛公安車、一輛法院車來到羅基家樓下,把羅基帶到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九點,在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對羅基非法宣判:羅基被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審判長:譚衛,審判員:周晉鋒、吳碧潔,書記員:塗源。非法宣判後,強制把羅基關押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羅基老人當庭就表示上訴。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上午,茂名市中級法院不講法律,作出不開庭維持原判的裁定。審判長:張弛,審判員:林景樸、鄒輝球,法官助理:梁倍寧、周靖茵。書記員:柯倩雯。羅基和家屬聘請律師繼續維權申訴。
二零二一年八月底,羅基老太太被送往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之後,家屬得知,羅基被迫害得了五種病。
3、茂名電白區65歲的法輪功學員林立盛,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一日,他去茂名站乘搭高鐵,因帶了一本《轉法輪》和幾張真相幣,被茂名市高鐵站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警察把林立盛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當時,家屬心急,用錢把林立盛救出來了。出來後,林立盛不敢學法煉功了。不久,他中風了,家屬把他送醫院治療。醫生說:「不行了,治不好。回家吧。」回家後,林立盛醒悟過來,唯有法輪大法能救自己。他又開始修煉,結果身體慢慢康復了。
警察知道後,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七日再次綁架林立盛。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茂南區法院對林立盛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4、潘冬梅,一九八零年七月出生,今年43歲,家住茂名市茂南區袂花鎮坡仔村。她有四個孩子,一個孩子打工,三個孩子在讀書。潘冬梅勤勞、賢惠,在袂花鎮市場經營蔬菜攤位謀生。她對老人孝順,對鄉鄰友善,是村裏有名的善良好人。
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時年20歲的潘冬梅到北京天安門廣場為法輪功鳴冤,被警察綁架到北京市朝陽區長營看守所,期間遭到酷刑折磨及性虐待:四月五日至四月八日在612監號,潘冬梅被強行綁在木板架上,遭鼻飼灌食。禽獸警察脫掉她的襪子,一隻塞進陰道,一隻塞進肛門,還指使刑事犯給她嘴上粘膠條,潘冬梅被迫害致不省人事。四月八日至四月十日,預審警察採用疲勞戰術,白天晚上多次提審潘冬梅,七十二小時不讓她睡覺。四月十一日,032004號預審警察康建軍對潘冬梅進行提審時,把她和另一男學員銬在一起,強行脫下男學員的褲子要潘冬梅看,潘冬梅堅決不從,康建軍又要強行脫潘冬梅的褲子讓在場的人看,遭到潘冬梅的抵制後,康建軍氣急敗壞地用打火機燒潘冬梅的下巴頦,燒出很多燎泡。潘冬梅和那位男學員的臉都被燒得烏黑。隨後不顧其傷痛,康建軍用又髒又硬的厚公文紙擦兩人面部的黑煙。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潘冬梅被高袂花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到茂名市河西中隊洗腦班迫害。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十月六日至十月七日,袂花鎮「610」人員呂建國和袂花派出所警察幾次闖到潘冬梅家逼迫她簽字,遭潘冬梅拒絕。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在廣東省「610」專案組的指使下,袂花鎮「610」成員、派出所警察闖到袂花鎮市場潘冬梅的蔬菜檔,將她綁架到派出所,幾個人強行抓住潘冬梅的手在所謂「三書」上按手指模。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潘冬梅和法輪功學員楊淑蘭騎電動摩托車到七逕鎮(茂名市高新技術公安分局管轄),在路燈桿上張貼了幾張告訴民眾如何自救的法輪功真相傳單,被監控拍攝,她們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跟蹤監視。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潘冬梅和楊淑蘭被茂名市高新區公安分局、七逕派出所警察等十多人綁架。潘冬梅第二天被刑事拘留;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到茂南區法院。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潘冬梅,並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對潘冬梅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據悉,在這個法院階段的過程中,潘冬梅家屬聽取了法院的建議聘請的律師周丹梅(廣州金鵬茂名律師事務所)收取了一萬五千元律師費用後,卻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做有罪辯護,還哄騙潘冬梅要認罪,並沒有上訴,導致非法判決生效。二零二三年一月,潘冬梅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5、70多歲的楊淑蘭,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潘冬梅帶楊淑蘭騎電動摩托車到七逕鎮(茂名市高新技術公安分局管轄),在路燈桿上張貼了幾張告訴民眾如何自救的法輪功真相傳單,被監控拍攝,她們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跟蹤監視。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潘冬梅和楊淑蘭被茂名市高新區公安分局、七逕派出所警察等十多人綁架,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到茂南區法院,並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茂南區法院對楊淑蘭判刑十個月。
6、83歲老太李順華被非法判刑。
李順華,一九四零年八月出生。修煉法輪功之前,她曾患多種嚴重疾病:類風濕、關節變形、腎炎、心臟病、心肌梗塞、美尼爾氏綜合症、坐骨神經、肩周炎等等,每天心身在痛苦中煎熬,脾氣又變得不好,搞得家庭不和,對生活完全失去了信心。一九九五年九月,五十五歲的李順華修煉法輪大法後,懂得了按真、善、忍做好人,修煉心性,與人為善,不到半年,她身體多種疾病不翼而飛。
近年來,李順華遭到茂南區街道610人員江志雄、居委郭偉青、鄭彩琴、警察等人的多次騷擾,他們要求李順華放棄修煉法輪功,簽「三書」,遭到李順華的拒絕。她給騷擾的人員講,自己修煉法輪功身體健康,講法輪大法的美好,希望他們不要錯過這個萬古難遇的珍貴機緣。真心的勸善,卻成了610人員江志雄、居委郭偉青、鄭彩琴等警察構陷李順華的「理由」。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時左右,茂南區公安分局站前路派出所十多個警察非法闖入李順華的家,並搶走了她所有的大法著作和真相資料,將她綁架到站前路派出所。李順華在派出所受到各種恐嚇威脅。政法委、610人員、派出所警察再次要求李順華放棄修煉,簽「三書」。
由於李順華拒絕放棄修煉,拒絕寫「三書」,她被警察劫持入茂名市第一看守所。第二天,警察將她押到醫院體檢,準備後續迫害。檢查結果是:高血壓、心臟問題很嚴重。在這樣的情況下,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晚上十一點多,警察才叫李順華兒子接她回家了。
雖然李順華從看守所出來了,但是茂名市政法委、610、街道610人員江志雄等人員構陷她並沒有停止。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她被茂南區檢察院鄧禮進快速地以莫須有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罪,非法起訴到茂名市茂南區法院。
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九點,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在茂南區法院非法對李順華開庭,茂南區檢察院檢察官鄧進禮和一個年輕的檢察員的公訴沒有法律依據,發言時語無倫次。律師把公訴人構陷李順華的所謂「罪狀」全部推翻,要求無罪釋放。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李順華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罰金三千元。
二、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1、茂名市法輪功學員周華建,男,一九五零年出生,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很健康,二十多年都沒有吃藥上醫院,人品正直、善良,近兩年做保安工作。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午兩點左右,周華建老人被警察戴上手銬,帶回家抄家。參與抄家的警察等人員近30人,是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區分局、茂名市西粵派出所,搶走了周華建家裏打印機、電腦、大法書、大法資料、現金九千多元等私人財物。他經常騎的電車被公安扣押。據稱,周華建在向人發法輪功遭迫害的真相短信時被監控到。
周華建被綁架後,在信宜看守所隔離十四天後,被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據律師說,此「案」已入廣東省電腦網絡,成為專「案」。周華建被綁架的第二天,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區分局非法刑事拘留,四月二十六日被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非法批捕。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檢察官鄧禮進,七月十七日把周華建非法起訴到茂南區法院。非法起訴周華建:把發送短信機放在摩托車肚子裏,發送法輪功短信,非法設置頻率,非法運營等罪名。
二零二一年四月六日上午九點半,在茂名市茂南區法院三樓第一審判法庭以遠程視頻方式進行公開開庭審理。當天上午九點十分,家屬聘請的兩位維權律師來到法院門口,還沒有進入法庭,主審法官周晉鋒就要求兩位律師取出手機和電腦,不准帶入法庭,聲稱可用法院提供的電腦代替,被兩位律師拒絕。周晉鋒向上彙報,譚衛與周晉鋒和律師交涉、協商,勸律師服從他們的要求,被律師拒絕。
之後,譚衛與周又找來了法律依據(二零二零年最高法院的一個文件),關於重大敏感案件可根據情況限制帶電子設備出庭。律師看後,詢問:「你們如何認定本案是重大敏感案件?應作出認定,才可以參照運用。」但是,譚衛與周晉鋒不出具認定意見,律師仍然拒絕。譚衛和周晉鋒又請來法院副院長阮志強,繼續勸律師服從法院的要求。律師繼續要求法院出具認定此案為重大敏感案件的意見。他們不出。律師進一步要求阮院長寫一紙條認定意見也可考慮,但是,阮院長不答應。
最後,周晉鋒宣布按法院文件執行,隨後就去安排開庭了。但很快,又回來口頭宣布:取消本次開庭,再次開庭時間另定。
構陷周華建的所謂「案子」在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上午九點半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再次開庭。這次開庭雖然可攜帶電腦出庭,但必須有法院專業人員關閉電腦的音響視頻功能,要用膠帶貼住攝像頭和喇叭,法院此舉沒有法律依據,涉嫌違法和歧視,仍然被正義律師拒絕。
最後,茂南區法院副院長譚衛、刑事庭庭長柯學軍、主審法官周晉鋒及他人一通密商請示後,將盧廷閣律師清到法庭外,法院強行開庭。
法官問周華建:」你們現在只有一位律師為你做辯護,你是否同意開庭?」周華建說:「我聘請的是兩位律師,一位律師出庭,我不同意。」法官說:「你們在十五天之內要另找一個律師。」開庭約二十分鐘結束。
律師說:「茂南區法院的限制,律師不僅不能配合,配合就是配合違法,而且還要積極地去舉報控告,監督糾正,並要求賠償,只有這樣,法制才能真正建立。」
目前,周華建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已經三年零一個多月了,老人近期經常出現頭暈現象。
2、國家海運船員、電白法輪功學員林武,一九六四年九月出生,大專畢業後分配到國家航海運輸公司工作。一九九九年前,林武與妻子李素真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無窮,工作得更輕鬆,身體也很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後,妻子李素真在迫害中離世,留下四個兒女,是林武把四個兒女拉扯大,一直沒有再婚。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上午10:30分,茂名市高新技術公安分局范來表,先二人蹲在5-6樓之間埋伏,林武正好買菜回家,他們兩人就衝過來,抱著林武。林武以為是打劫的,就掙扎,這時他們又打電話叫樓下三人衝上來,將林武按住,沒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搶林武的鑰匙,非法進入林武家進行抄家。林武的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被抄走。
接近中午十二點,不法警察把林武帶到高新技術公安分局,鎖在一個冰冷長滿鐵鏽的鐵椅子上,再將雙手腕及雙腳緊鎖在鐵椅子上,不能動彈,一直非法審訊到第二天(十五日)凌晨兩點。非法審訊十幾個小時,范來表等四、五個人威脅、恐嚇、謾罵、辱罵等心理攻擊,欺騙、誘騙等手段,逼迫林武回答問題。林武沒有回答任何問題,始終說:「我是合法公民,非法關押」。然而范來表卻在口供中用電腦打印出來說林武已回答所有問題。寫上「是」或「不是」等,偽造證據、證詞。
非法審訊完後,范來表將林武拉到(從家中一直戴手銬到看守所)茂南區醫院做體檢、抽血、做心電圖,CT、量血壓,檢查結果如何,范來表不跟林武說,醫生只是跟他說了一些林武的情況,臨走趕快上車時,有個醫生追過來叫林武簽名,林武問醫生,醫生說:「心臟問題很嚴重,隨時有生命危險」(林武簽了名曰後是證據)。
八月十六日,高新技術公安分局帶林武到看守所醫院做心電圖檢查,因發燒做不了。十八日下午,林武被帶到茂名石化醫院做心臟彩超照片及心電圖,結果如何看守所不告訴林武。林武想知道身體狀況如何?被剝奪。但是,林武感覺心臟疼痛、呼吸困難、手臂及手指發麻,從地上起來頭暈等等。
九月十四日,上午七點三十分至十點四十五分,林武被帶到看守所醫院做心臟彩超及心電圖,結果如何也不告訴林武。林武被綁架一個月裏,總感覺頭暈、心臟部位疼痛,手指麻痺等,體重65公斤瘦了20斤。
九月十五日下午四點~五點半,茂名檢察院提審,所提到問題都是范來表所提供是歪曲事實的非法證據,問林武在高新技術分局的口供是否屬實?在高新分局他一句話也沒有說,電腦打印出了一切偽造證詞。林武一字未簽。也不回答。九月十八日,茂南區檢察院非法對林武簽逮捕。
九月十九日,范來表沒出示證件,就開始提審。提審完之後,要林武簽名時,看到簽名單上有要求出示證件時,林武才叫他拿出警察證給林武看。整個過程都是違法的。提審時,范來表已經做好了一切非法材料。
九月二十三日,家屬聘請的維權律師經多方努力,在看守所會見了林武,九月二十四日,律師面見了高新技術公安分局辦案人員范來表。律師向范來表提出三點要求:(1)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要求撤訴,改變羈押強制措施。(2)關於林武的健康狀況,我們要重視。他有心臟病、血壓高,有甚麼問題,你們要負責;(3)現在實行辦案終身制,你是辦案人員,製造冤假錯案,你是要負責任的。希望他們慎重考慮。
林武的「案子」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被茂名市高新技術公安分局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茂南區檢察院余華丹把林武的「案子」快速移送到法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維權律師會見了林武,得知,林武在二零二一年四月六日下午收到茂南區法院延期審理通知。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七日,兩位維權律師收到茂南區法院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對林武開庭通知。按照法律規定,法院開庭或庭前會議,必須在律師收到通知間隔三天才能開庭。律師來不了。十八日,法院打電話給律師說,取消開庭。
林武是一個很有經驗的海運船手,在工作中認真負責,任勞任怨,把人生的大半生貢獻給國家的航海運輸事業。尤其是,出海運輸物資到各個國家,行程遠,半年多才能回家。每次出海,真是拋家棄子的感覺,思緒萬千,真是難捨難分。林武一年有半年時間漂泊在海洋中,經歷了多次驚濤駭浪,船隻都轉危為安。林武在幾十年的工作中,隨國家航海運輸船運輸物資到過四十七個國家,為國家海運事業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可是,這次被綁架後,不久,六千多元的退休金只給發九百元,第四個小孩上學生活費都不夠,學費都需要借錢。目前,林武被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已經二年八個多月。
3、年輕工程師黃柱峰被迫害致殘黃柱峰被迫害致殘,因不放棄信仰,現被誣陷到法院庭審。
黃柱峰,今年50歲,電氣自動化專科畢業,有五級電工證和助理工程師證,工作認真負責。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他是一個孝順兒子,是一個好父親,也是一個好丈夫。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黃柱峰被綁架,一個月後,被送三水勞教所,黃柱峰遭受種種殘忍酷刑,被迫害致殘,當時才33歲。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四點左右,黃柱峰下班到家樓下,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站前路派出所、610主任江志雄、居委等人突然放倒綁架。警察非法抄家,抄走了幾十本法輪大法書籍和法輪功資料。同時,妻子謝月珍和15歲小孩也被綁架到站前路派出所。到了站前路派出所後,警察要求黃柱峰的妻子謝月珍簽「保證不煉法輪功」的「三書」。謝月珍不簽。警察威脅、恐嚇對謝月珍說:「你不簽就送你到看守所」。被綁架的第二天中午,謝月珍和她的小孩被放回家。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黃柱峰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公開開庭審理。當天九點多,看守所門口站了很多人,陣仗很大,如臨大敵一般,僅特警就有十人左右,加上審判人員、公訴人、旁聽人員及各種便衣,約30~40人之多,而僅僅是為了一個黃柱峰「案子」的開庭。
庭審現場旁聽約六~七人。唯一的家屬──黃柱峰的妻子謝月珍持旁聽證旁聽,中途被以是證人為藉口請出法庭。法庭六、七人,多個攝像機和攝像頭架設四週,似乎是全程錄像並直播。
庭審過程,公訴人好像是閉著眼睛讀完起訴書。公訴人及審判人員仍然用程式般的套路,應對每一個案件,像一個個機器人一樣,對現場出現的質問、辯論沒有任何的回應。但是,在律師最後辯論中論述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兩個《通知》中均提到對法輪功進行「政治鬥爭」時,一下子觸動了審判人員的神經,興奮起來,頻頻打斷正義律師的發言,不顧律師的抗議,強行進入下一環節,不給律師論述的機會。
公訴人根本無法證實黃柱峰有罪,審判人員負有眾多的違法,這樣的案件能有公正合法的裁判嗎?律師提出最後的質疑,並要求書記員記錄在案。
庭審約在中午十二點四十分結束。由於法官拒絕其中一個律師複製全程錄像,律師拒絕簽字。
自從,黃柱峰在二零二零年十二月綁架後,他的父親為這個孝順兒子憂傷抑鬱成疾,於二零二一年九月被查出肝癌晚期。家屬和律師多次申請讓黃柱峰見他父親最後一面,都遭到茂南區法院刑事庭庭長柯學軍的駁回,還威脅恐嚇家屬。黃的父親於二零二二年十月去世。目前,黃柱峰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已經兩年零四個多月。
4、高州市優秀教師俞濤被非法關押一年零八個多月。
俞濤,男,一九七七年出生,今年45歲,廣州大學本科畢業後,又參軍兩年後,原在茂名高州市大井鎮第一中學任數學等理科教學,從事教育工作十八年。由於身體原因,開始修煉法輪功。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十點多鐘,高州市國保大隊、城南派出所等八個人橫衝直入到俞濤家裏。俞濤剛好外出。高州市國保、城南派出所等警察站在俞濤兒子(在讀高中,未成年人)身邊逼迫打電話給俞濤,說城南派出所人員要他回家了解情況。俞濤回家後,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立刻遭到國保、城南派出所等警察綁架。當時俞濤叫他們自行介紹,但沒有一個人出示證件,也不回答。之後所有辦案人員就對俞濤圍攻,你一句我一語大聲吼威脅、恐嚇,強行抄家,把俞濤妻子工作財務會計專用的私人財產辦公電腦、打印機搶走。高州市國保以擾亂社會秩序傳喚「問話」為由,要把俞濤強行帶走,並欺騙家屬說24小時俞濤就可以回家了。俞濤的母親和一對兒女,眼睜睜的看著警察把俞濤強行帶走,全程無出示傳喚證、搜查證。
之後,家屬去要人,公安人員又說:要行政拘留十五天。俞濤被劫持到高州市石鼓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十五天後的二十八日,家屬接到通知去接人。當家屬趕到拘留所接人時,卻被告知俞濤已被大井鎮派出所接走了。
在大井鎮派出所,俞濤再次被警察逼迫簽名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三書」。俞濤不配合他們的無理要求後,當即被轉為刑事拘留,送高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俞濤遭強制關押的同時,他妻子梁文燕工作財務會計專用的私人電腦、打印機被無故扣押。除了二十八日拿刑事拘留證給俞濤妻子簽名之外,整個過程沒有給家屬任何法律手續,包括傳喚證、物品扣押清單、行政拘留證等等。
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分別在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將所謂「案件」退回高州市國保辦案單位。高州市國保不撤案,反而分別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五日重新構陷「新罪證」,移送到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六日,茂南區檢察院余華丹把俞濤構陷茂南區法院,面臨被非法庭審。
俞濤在被綁架之前,高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610人員、高州市大井鎮派出所多次找俞濤談話,要求俞濤放棄修煉法輪功,俞濤就給來人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堅信法輪大法(法輪功)。因堅持修煉,俞濤被高州市教育局從高州市大井鎮中學貶到大井鎮天堂小學當教師。
無論俞濤在哪裏工作,都是一個工作認真、盡職盡責、責任心強的好教師,是學生家長喜歡的好老師,並多次獲得好評和榮譽獎。俞濤人品正直、心地善良,誠實待人,公益獻血,曾經資助過一位特困高中生生活費等。
俞濤是一個孝順的兒子、孝順的孫子。二零零五年,他的父親不幸去世後,工作之餘,他經常抽空照顧60多歲的母親和九十多歲的阿公、阿婆,很受三位老人家的喜歡。俞濤被綁架關押後,三位老人家也去國保要求放人,被國保糊弄回家。現在,阿公、阿婆兩位老人家整天悶悶不樂,非常掛記他們的孫子俞濤。母親為了營救兒子,四處奔波,控告。
俞濤是家中掙錢的頂樑柱,三位老人:母親、阿公和阿婆都沒有經濟來源,俞濤在經濟上給予三位老人極大的幫助,是個非常孝順的子孫。俞濤和妻子育有一對兒女,學習都很優秀。俞濤的妻子打了三份工,還房貸、車貸、養育孩子、生活非常辛苦。曾多次寫信請求上級無罪釋放俞濤都沒有音訊。
目前,俞濤被非法關押在茂名高州市看守所已經一年零八個多月。
5、孝順善良媳婦被冤判四年,現又被非法起訴到法院。
吳有清,一九六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出生,今年56歲,高州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晚上,吳有清外出時,被高州市公安局國保便衣和警察綁架。九月二十七日凌晨十二點多,十多個警察,其中由高州市公安局陳飛帶領,參與的有高州市公安局局長梁爽、國保隊長羅毅、國保警察周維學、梁國明和兩個是帶盾牌的防暴警察等人,將被銬著手銬的吳有清帶回她家,非法抄家。
當時,這幫警察到吳有清家敲門,她的妹妹嚇得不敢開門,警察就拿著鐵器把鎖、門敲爛,破門而入,非法抄家到凌晨三點多,搶走吳有清的大法書籍等私人財物。
在警察抄家的過程中,吳有清問國保警察周維學:「你們為甚麼綁架我?是不是因為我控告你們才報復我?」周維學說:「我報復你又怎麼樣?」據悉,此前吳有清已經被國保警察跟蹤十多天。九月二十八日,吳有清被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二二年十月四日,因吳有清煉功,信宜市看守所警察給她戴腳鐐折磨。十月十二日下午,吳有清被高州市檢察院檢察官邱靜(音)非法逮捕。十一月二十二日,吳有清被高州市檢察院邱靜誣陷到茂南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吳有清家屬聘請的第二位律師來到信宜看守所,律師會見了已絕食11天的吳有清。吳有清身體非常虛弱,說話有氣無力,表達不夠清晰,嘔吐。律師非常擔心她的身體,親人們對她的身體更是非常擔憂。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法輪功學員吳有清的二哥接到公安局警察電話,說吳有清病危,已經送到茂名市茂南區醫院搶救,誰都不能見。要求家屬拿錢買白蛋白兩隻(五百多元一隻),其它的醫療費公安出。吳有清被綁架時,身體沒有病、非常健康、壯實,被非法抓去不到兩個月,她的身體、生命怎麼就需要進醫院搶救?吳有清的二哥非常擔心就買了二隻白蛋白給公安。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吳有清家屬聘請的第一位律師到茂南區檢察院閱卷,被告知吳有清的所謂「案子」已經在上週五(十一月二十五日)轉送到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吳有清所謂「案子」在茂南區檢察院僅呆了六天(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就被快速地構陷到法院。以疫情期間、醫院沒有會見設施等原因,不讓律師會見。
家屬看到自己的親人吳有清才一個多月就被快速的構陷到法院,心裏十分不安,非常擔心吳有清的身體健康狀況。二零二三年一月初,家屬趕快聘請了第二位律師介入維權,並另聘請律師對綁架、起訴吳有清的公安局、檢察院的十幾個參與迫害的人員進行控告。律師和家屬向中央、省、市等二十幾個相關單位寄出了控告狀四十多份。
過完年後的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日,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對構陷吳有清的「案子」作出裁定: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本案中止審理。審判長:譚衛;審判員:柯學軍(刑事庭庭長),潘創華;書記員:塗源。
吳有清於一九九七年六月有幸得到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一書,她欣喜有加,真、善、忍三個字深深的印在她的心裏,此後,她就按照書中真、善、忍的標準做人。在工作上,她認真負責,盡心盡力,得到單位領導、同事及親友的好評。在家裏是賢妻良母,教育兒子很有方法,以致後來,兒子考上重點大學,並且,研究生畢業。吳有清丈夫在九九年「七二零」之前一直都很支持她煉法輪功,還經常送她到外面參加星期六的集體煉功洪法活動,家庭和睦幸福。
但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後,她丈夫受邪黨的謊言矇蔽,在來自單位、社會的各種壓力下,承受不住精神上、經濟上的雙重的巨大打擊,是非不分,將滿腦子的怨氣全部往她身上發洩。自從吳有清被多次非法抓捕關押後,對她百般刁難,甚至痛打辱罵。尤其是她從三水被非法勞教回來後,經常對她一頓痛打,而每次都是往死裏打,用拳、腳、鞋底往頭部、臉部打,更是訴訟到法院以離婚來相威逼。在吳有清被非法關押期間,連親人都擔驚受怕,年邁的母親也因為吳有清被迫害承受不了打擊,在二零一四年底離世。在非法判刑四年期間,她丈夫兩次向高州市法院申請離婚,最終在二零一五年被判離婚。原本一個幸福美好的家庭,卻因中共邪黨對信仰真、善、忍的民眾的迫害而遭此厄運,支離破碎。
吳有清從監獄出來以後,前夫早已結婚。吳有清不記丈夫的過錯,過節,仍然和兒子去看望90歲左右的公公、婆婆。兩位老人家都非常開心,只認這個兒媳婦。平時,吳有清兒子在廣州工作,吳有清就每個週末都開車去看望、照顧兩位老人家。而且,在經濟上也給予兩位老人家幫助。婆婆有心裏話都給吳有清說,經常來吳有清這裏住,一家人真是其樂融融。有幸的是在佛光普照下,兩位老人家身體都還可以。吳有清善心照顧公公、婆婆的事情,在當地農村傳為佳話。這次,吳有清被綁架後,兩位老人家非常擔心、掛記,多次問吳有清的情況。
目前,吳有清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已經半年多。
6、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國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以來,善良可親的李順華老太太曾遭到多次綁架、非法關押,家屬遭到中共不法人員多次的施壓和威脅。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李順華被宣判,她的兒子和女兒這次甚至不敢去法庭旁聽對母親的非法宣判。李順華聘請的二位維權律師由於多種原因不能到庭,李順華一人被警察劫持到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宣判後,直接就劫持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關押。
7、70多歲的祝方霞,在二零二三年三月六日,因發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資料,被綁架。由於,家屬多次受到警察的威脅恐嚇,不敢給祝方霞請正義維權律師。
祝方霞,在法輪功被迫害的二十四年中,曾經遭受過多次綁架和關押。其中,在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五點,祝方霞在茂名市朝陽市場和同修說話時,被不明真相的惡人聽到後,向站前派出所打電話構陷,祝方霞被茂南區站前派出所綁架後,被非法抄家二次。警察搶走二台電腦和一大批其它私人物品。同年十一月八日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開庭後,被非法判刑五年,送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祝方霞出獄後,身體被迫害得非常嚴重,連下床都很困難,基本上不能自理。經過深思熟慮後,認識到唯有法輪大法能救自己。於是,義無反顧的重新走進修煉法輪大法的行列。祝方霞的身體慢慢的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再次親身感受到大法的神奇,身體恢復了健康。自己心身受益無窮,想到大法還在被眾人誹謗污衊,看到眾生在迷中不知真相,祝方霞不顧個人安全發放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資料,救度眾生,卻被便衣跟蹤、綁架、關押。
目前,祝方霞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一個多月。
8、茂名市電白區法輪功學員李均,男,70多歲,務農。二零二三年三月初,茂名市電白區坡心鎮惡警,所謂的保衛兩會安全,綁架坡心鎮兩位法輪功學員。其中,一個法輪功學員叫李均,被綁架後,被非法抄家,被警察非法搶走電腦,大法書籍,mp3播放器,dvd影碟機,大法真相光盤等。
目前,李均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電白區第二看守所已經一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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