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在非法庭審開始時,林武被帶入法庭,他的兩個女兒已經兩年多沒有見到自己的父親,趕忙上前問候兩句話,竟被法警斥罵。一位維權律師嚴厲責問法警:「你沒有父母嗎?法官都沒有干涉,你還說甚麼?」看到自己的父親瘦了二十幾斤,老了很多,兩個女兒有淚只能往肚子裏吞。
林武現年59歲,原廣州遠洋輪公司職工,是一個很有經驗的船員、水手。他常年漂泊在海上,工作中認真負責,任勞任怨,大半生都貢獻給了航海運輸事業。一九九九年前,林武與妻子李素真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雙雙身心受益。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後,林武因堅修大法被單位取消提工資資格;妻子李素真在迫害中離世,留下四個兒女,是林武一手拉扯大的。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林武在家中被茂名市高新技術公安分局警察范來表等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在這期間他遭刑訊逼供。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他被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二一年一月初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林武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駐所法庭遭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林武已被非法關押達兩年九個多月,被迫害出血壓高症狀,法院在非法庭審時出動了120急救車。
據悉,兩位律師進入法庭時,法警要求律師安檢,律師要求與檢察官同等對待。然後,法警把已經進入法庭的二個檢察官又叫出來,重新安檢,看檢察官安檢後,律師才安檢進去。這一次法警沒有限制律師帶電腦進入法庭。
法庭內的旁聽席位大約有二十個,林武的兩個女兒進入法庭旁聽。沒有其他旁聽人員。剩下的大約有十個法警。
在審理的過程中,兩位律師認為,公訴方提供的所謂證據都是孤證,且完全沒有相關的法律和事實依據支撐,顯然林武是無罪的,應立即無罪釋放。辦案人員已經涉嫌違法犯罪,應當受到追究。對此,律師還引用了某政府領導二零一四年一月七日在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大致內容是:對於那些錯誤執行者,他們都是有一本帳的,都記在那裏。一旦出事,都要給你拉出來。別看你今天鬧得歡,小心你今後拉清單。頭上三尺有神靈,要有敬畏之心,也就是對法律要有敬畏之心,不要做法律的錯誤執行者。當律師說到這裏時候,法官無理粗暴的打斷了律師的發言,不讓律師繼續往下說。
另外,律師在提到現行所有的有效法律文件當中,認定的邪教根本沒有法輪功;並指出兩高的兩個《決定》不能作為正式的法律文件和定案的依據。這兩個決定分明提到對待法輪大法「是一場嚴肅的政治鬥爭」……法官又打斷律師的發言。最後,律師堅持要求書記員將律師說的話和打斷律師發言的過程記錄下來。
對於審判庭的程序違法和在庭上法官多次打斷律師的發言,另一位律師表示要向有關部門投訴控告這些法官。律師也當庭指出審判人員程序違法之處。包括,沒有提前十天通知律師合議庭組成人員和審判委員會組成人員,沒有提前三天向當事人送達開庭傳票。律師向法官當面監督批評,要求糾正錯誤,並向公訴方提出要求。要求公訴方履行監督職權,履行對法官的監督職權,糾正其錯誤。
律師提出了迴避申請,但法官置之不理。整個庭審,一幫公檢法人員知法犯法。
(林武遭迫害更多事實請參看《廣東茂名市林武被非法關押兩年 家人舉報責任人》、《取消開庭 茂名市茂南區法院要無罪釋放林武嗎?》)
茂南區法院:
主審法官:副院長譚衛
法官:刑庭庭長柯學軍、潘創華
書記員:龔衍芬
茂南區檢察院:
公訴人余華丹
茂名市電白區公安局:
局長兼書記賴勁13929731449
國保隊長李偉超13580059133
法制科科長嚴全志13902517998
法制科副科長李武生13809787033
電白區政法委主任呂孔維13809761738
(責任編輯:田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