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年前,我因體弱多病,經單位同事介紹,於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走入法輪大法修煉。通過修煉法輪大法,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在極短的時間裏,所有疾病不治而癒,使我能以充沛的精力、健康的身體,真誠向善的熱情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之中後,工作成效與家庭環境都得到了極大的改善。我所擔任教職的班級幾乎年年被評為市級、縣級、校級先進班集體,自己也獲得了優秀教師榮譽。並且,我還明白了善待他人,為他人著想的道理,使家庭關係更加和睦,鄰里關係更加友好,祥和與美好的生活,已悄然降臨到自己身邊,使我真正體驗到了身心健康的愉悅。
然而,平靜祥和的日子不到三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大法的殘酷迫害,我僅僅因為對法輪大法信仰的堅守,對真、善、忍價值觀的堅守,從中共鎮壓法輪功以來的二十三年間都處於中共的威逼恐嚇與身心折磨中,備受摧殘。
二十三年中,我遭遇了十二次的綁架、關押,三次非法抄家,5000元罰款,八次非法拘留(包括刑拘),二年零三個月零二十六天的非法勞教,八個多月的洗腦班殘酷折磨,後又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於四川省女子監獄。在勞教所、洗腦班以及監獄的酷刑折磨中,幾度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因堅持自己的信仰、修煉法輪大法,我二次被中共開除公職,從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起,我被停發了每月的全部退休養老金,至今已三年多沒有養老金了。
以下是我二十三年來經歷的一些被中共迫害的遭遇:
一、被綁架、關押
第一次遭綁架、非法關押、抄家、罰款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中共及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利用手中的權力開始了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運用了所有的宣傳工具編造謊言、誣陷、栽贓法輪功。同年九月,我被當時的任職學校──新津師範學校領導逼迫交出法輪大法書籍,不許我修煉法輪功。作為一名親身受益者,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我與我們新津當地的幾位法輪功學員一道,乘坐飛機去北京上訪,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北京公安警察綁架,關押至成都市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內,遭到強行搜身,搶走現金700多元,並遭到非法審訊。在駐京辦非法關押至十二月二日,由時任新津公安局一科副科長羅正明、時任新津五津派出所副所長彭樹、新津五津鎮派出所民警張小蘭以及新津教育局的高晉川等人,押送回成都新津,以「利用邪教擾亂社會秩序」的莫須有罪名,非法拘留十五天。關押我的同時,警察去我家裏非法抄家,搶走我所有的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等私人物品,並處以家人5000元罰款。
第二次被非法關押、強制洗腦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由新津縣公安局、新津縣教育局將我及另外兩名教育部門的法輪功學員非法押送到新津水上運動學校,進行強制性洗腦,逼迫我放棄大法修煉。幾天時間,新津政法委和教育局逼迫我們每人交納食宿費2700元。所有工作人員、公安警察人員的費用,全部強行由法輪功學員們承擔。
第三次遭綁架、非法關押
二零零零年五月六日,我再一次來到北京,到天安門廣場向中國民眾講明法輪功的真相。被北京公安警察綁架到北京前門派出所非法審訊。當天便被轉押到成都市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非法關押、審訊、非法搜走現金300多元。然後被關押在一間遮擋著窗戶,沒有光線的黑屋子裏六天七夜。之後,被成都市公安局防暴大隊從北京押送到成都市青羊區戒毒所關押兩天。然後由新津縣五津鎮派出所公安民警、新津師範學校治安負責人蔣學林將我押送到新津縣拘留所,繼續非法拘留關押十五天。
十五天後又將我轉到新津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關押三十天,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被取保候審回家。
第四次遭綁架、非法關押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九日這一天的早上六點多鐘,我和十八位當地的法輪功學員,相繼來到新津縣五津鎮的金三角廣場煉功,被劫持到新津五津鎮派出所。在盛夏的強烈陽光下,我們被警察用手銬銬在一棵棵大樹上、或者是鐵檔桿上曝曬一整天,不准喝水、不准吃飯、不准上廁所,十八個法輪功學員裸露的皮膚都被強光曬脫了皮。下午六點左右,我們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押送到新津拘留所關押,因我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我和另二位法輪功學員又被轉到五津鎮派出所非法關押了幾天,再被轉到新津拘留所非法關押三十天。
第五次遭綁架、非法關押
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日深夜兩點多鐘,中共的所謂國慶日前夕,也是他們所謂的敏感日,我被公安局一科科長徐長安以找我談話為由,從家中騙出綁架,於當晚被關進了拘留所非法拘留,這一關就是近一個月。
第六次遭綁架、非法關押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新津公安局又準備無故綁架法輪功學員,獲知消息後,我不得不第三次踏上去北京上訪之路。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我又一次來到天安門廣場,手拿橫幅,喊出了我的心聲:「法輪大法好!」我被北京公安警察綁架到北京東城區看守所關押。在北京東城區看守所,我遭到了非法搜身、拍照、毒打等迫害。有近十個警察手持警棍,將我打得渾身是傷,身體的背部及腿部80%的部位皮下出血呈紫色。我被迫絕食,九天未進一粒食物。大約十多天後,我又被劫持到成都市政府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幾天後,由時任新津五津鎮派出所副所長的彭樹全來北京將我押送回新津縣公安拘留所非法拘留。隨後被新津公安局非法勞教兩年,押送到成都市寧夏街監獄非法關押。一星期後,押送至四川省資中市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執行非法勞教。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第七次造非法關押:二年三個月零二十六天的勞教迫害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我們三十多位成都法輪功學員被戴上手銬,由全副武裝的武警,從成都市寧夏街監獄押送到四川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執行非法勞教。在二年多的非法勞教期間,我受盡了非人的折磨。思想、說話、行動、睡覺、上廁所等等最基本的權利都遭到了剝奪或限制,任何其他犯罪人員,都可以肆意欺負蹂躪大法弟子,在生死未卜中長期受著各種各樣的酷刑。如:
1、「站軍姿」
一進勞教所,我和其他三十多位成都法輪功學員被分到入所中隊──五中隊,我們被逼迫貼壁牆「站軍姿」四個月:每天從早上六點站至深夜十一點或十二點,面壁站立,兩眼離牆壁不超出十公分,眼睛卻必須睜開。大法弟子之間從此不能說話,互相之間一個眼神都會招來包夾們(被警察派來二十四小時監管、轉化大法弟子的其他案犯)的辱罵或拳打腳踢。站了四個月後,雙腳腫脹,從腳一直腫到大腿部位,連鞋子也穿不上了還必須天天站,站姿不符合她們的標準就挨打、挨踢,有的包夾腳上的皮鞋都踢壞了。
2、腳尖點地吊銬在鐵窗上幾個小時
二零零一年五月底,我又被分到勞教所的九中隊繼續迫害。剛進九中隊,有一次,我站出來抗議惡警對樂山市法輪功學員林莉莎的殘忍傷害,被九中隊張隊長用手銬將我雙手銬上後,吊在高高的窗子上,只能腳尖點地,吊了幾個小時。
3、電擊毀容
大約在二零零一年底,有一次,我因不配合參加揭批法輪功大會,被九中隊曹隊長用電警棍電擊我的臉部,電警棍電在我臉上長時間不放開,只見我的臉直冒火花,像放煙花一樣。當時我的臉就被電壞了,臉上的皮膚紅腫、潰爛,布滿血泡,過一些天後臉部又腫的發黑,勞教所一些轉化了的學員都悄悄對我說:這是對你毀容,是犯法的,你應該告她們(指警察)。
4、剝奪睡眠,連續罰站
二零零二年七月我又被轉到八中隊繼續遭受迫害。監獄的獄警經常高聲播放誣陷、誹謗法輪功的錄音錄像強迫我們聽、看。在二零零二年下半年裏,好幾次我因不服從警察叫我們去聽誹謗法輪功和我師父的文章,被八中隊隊長李琪指令關小黑屋,長期關在不見天日的黑屋小間裏,在小黑屋裏無論白天黑夜都連續罰站不讓睡覺,警察特派吸毒人員輪班二十四小時值守,稍一閉眼就是一陣拳打腳踢,我曾全身大面積被打青、打腫、打得皮下出血。有一次我被連續罰站了六天七夜未合過眼。
5、大量灌水後禁止上廁所
二零零三年的年初,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對大法學員又開始了新一輪的迫害。勞教所不准未轉化的大法學員上廁所,要上廁所就得承認自己修煉法輪大法是犯法的。我也被禁止上廁所,憋不住就尿在褲子裏。在山區寒冷的季節裏,褲子濕了不許換,自己焐乾。乾了濕,濕了乾,就這樣勞教所的惡警們還嫌不夠,還強行往大法學員的肚子裏灌水來變本加厲的進行折磨。由幾個吸毒犯人按著我從我口裏灌水,每隔一個小時灌一次水,一次灌幾杯水,灌水後不准上廁所。用這種殘忍的手段折磨傷害大法學員的身體和尊嚴,企圖從精神上摧毀大法學員的意志,以達到轉化大法弟子放棄修煉的目的。
6、長期被吊銬在鐵床柱子上
有次,我見攀枝花大法學員蔣賢鳳、峨眉山大法學員肖紅俊被幾個罪犯按在地上打得爬不起來還不停手(後來得知,蔣賢鳳的筋骨都被打斷了)我便站出來制止,被隊長李琪指使包夾人員用繩子綁著我的雙手,吊在雙層床的高柱子上,後來又用手銬銬著雙手吊在高柱子上,不分白天黑夜就這樣吊著,更不用說上床睡覺了。只是在給我野蠻灌食時(因我絕食反抗對我的吊銬),才放下來一會兒,灌食完後,立即將我吊銬在鐵床柱子上。那些包夾們還趁我雙手被吊著不能反擊之機,在我的臉上、手背上寫攻擊大法的話和大法師父的名字。
酷刑演示:吊銬 |
就這樣一吊就是一個多月。由於手銬長期壓迫著血管,我的手被吊得失去了知覺,不聽使喚。這時,我的兩年非法勞教期滿了,可勞教所不放我回家,以違反監規為理由,超期關押我。
7、野蠻灌食
在勞教所九中隊和八中隊期間,我曾多次被灌食。最野蠻的兩次,一次是在九中隊,一次是在八中隊。在九中隊,因我經常受到種種殘酷的迫害,後來我不得不採用絕食來進行抗議。在一次長達近一個月的絕食中,在九中隊曹隊長的指令下,每天都由幾個吸毒包夾把我按倒在地,壓住頭部和四肢,甚至有的人乾脆坐到我瘦弱的身體上,強行用開口器撬開牙齒野蠻灌食。遭受的折磨和痛苦,無法用語言來表達,有一次被灌得窒息差點緩不過氣來;在八中隊,當我的非法勞教期滿後,仍非法超期關押我,我便又一次絕食抗議,勞教所又一次對我野蠻灌食,仍然是每天七、八個人將我按倒在地上,強行用開口器撬開我的嘴灌。那時候,我的身體已經在勞教所被折磨得非常虛弱了,也是好幾次幾乎被灌得窒息。每次被按倒在地灌食時,都不知道自己還能活到哪一天,還能不能活著走出勞教所。我的牙撬鬆了,食道出血了,口吐鮮血。八中隊惡警隊長李琪便指使人將我拖到勞教所醫院灌,用膠管子插到鼻子裏,從鼻子裏灌。到後來,我的肺也發炎了,胃也萎縮了,醫生說胃液都抽不出來了,醫院也不給灌了。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就這樣,我被四川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折磨得奄奄一息,只剩下一把骨頭,連那些參與迫害我的包夾看著我都害怕。勞教所怕我死在裏面,在遭受了二年又三個月零二十六天的非法勞教迫害後,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通知新津公安部門把我接回去。
第八次綁架非法關押──關「新津洗腦班」迫害從勞教所出來後,我恢復了煉功、學法,身體很快得到奇蹟般地恢復。因我已被工作單位開除工作,失去了生活來源,當時全靠70多歲高齡的父親那點退休金維持我們父女二人的基本生活。為了恢復工作,為了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我頻頻奔走於有關部門和單位,特別是新津教育局,多次找過當時的教育局局長田峰及相關領導,要求恢復工作。因為我沒有任何違法行為,被開除工作是有關部門特別是新津教育局及新津師範學校(現在的實驗中學)對我不放棄大法信仰的迫害,是違法的,我有權維護自己工作和生存的基本權利。但他們都以種種理由推諉。後來,我將自己的親身遭遇寫出來,交到新津人大,縣委、縣政府有關領導處,經過近一年的奔走,經歷許多波折,仍然沒有結果。終於在二零零四年二月,我自己在外地找到了一份工作,能夠維持自己的生活了。
但工作沒有多久,新津教育局、新津縣實驗中學和新津五津派出所為了監控我的行蹤,他們多次到我父親家(因我離婚後住在父親家)騷擾,打聽我工作的地方。70多歲的老人,常被這些惡人逼得悲憤難忍。後來他們採用欺騙我家人的方式,謊稱叫我家人找我回家商談恢復工作問題。於是,我向打工單位請了三天假,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回到家裏。
回家的當天晚上,我去兒子那裏看望孩子,卻被新津五津派出所警察跟蹤、暗中監視。當晚我正在孩子家時,被突然闖進家來的五津派出所公安警察王建軍及實驗中學治保人員曾全章、帥敏等人強行將我從家中綁架。我被幾個人抬著塞進了停在兒子家樓下的警車裏,直接綁架到了五津鎮派出所。當時孩子一個人在家,我年幼的孩子被暴力綁架嚇得不知所措。
第二天,四月二十八日,在當地政法委、610辦、教育局、實驗中學等部門的操控下,由五津派出所王建軍、當時的實驗中學校長倪昔剛、實驗中學教師何錦等人將我強行綁架至地處新津花橋蔡灣的所謂「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實為「新津洗腦班」,是司法系統之外,不受法律管轄的黑監獄)進行關押,強迫洗腦,逼迫思想轉化,以達到他們讓我放棄信仰的目的。
綁架至洗腦班後,我被關押在一間小屋裏。我絕食抗議公安和單位對我的欺騙和綁架,要求無條件放我回打工單位上班,因為我只請了三天假。絕食四天後,在「洗腦班」主任布置安排下,由教導科主任殷舜堯親自上陣,帶領該「洗腦班」醫生周琴、張醫生、工作人員王雪芹等人開始對我進行第一輪強行灌食、輸液。惡人們將我五花大綁的綁在一張木板上,用繩子將我的雙腳、雙腿、雙手都分別固定在木板床上。由於身子被固定不能動,他們便給我插上導尿管排尿。強行灌食的膠管從鼻子插到胃裏後,也給固定在胃裏,不給拔出,想甚麼時間灌就甚麼時間灌。
就這樣,我的身體被插上各種管子進行著灌食、輸液、導尿,且五花大綁固定在木板上幾天幾夜不能翻身,折磨幾天下來,我已極度虛弱,感到肝區隱隱作痛,即使這樣,他們不但不放人,且在第一輪幾天幾夜的野蠻灌食折磨後,沒過幾天,又用同樣方式開始對我第二輪強行野蠻灌食、輸液。再後來又是第三輪強行野蠻灌食。特別是他們強行給我身體輸入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使我的身體越來越差,到後來出現神智不清的狀態。
洗腦班怕我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便將我完全隔離封閉在房間裏,連洗漱、上廁所也不許出房間。我想開門去上廁所,被「陪教」羅霞等人幾次推倒在地。有一次我喊「法輪大法好」,被陪教人員羅霞將我按在床上,將我的整個頭壓在枕頭底下,以致呼吸困難,看我快緩不過氣來時才鬆手。該「洗腦班」教導科主任殷舜堯還惡毒地說:「要你死在房間裏」。
我在新津洗腦班被折磨得骨瘦如柴,用那些「陪教」人員的話講:「風一吹就會倒」。再加上在洗腦班他們給我施用了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使我出現了精神恍惚的狀態,甚至分不清是上午還是下午、是白天還是夜晚,眼神也是呆板的。在洗腦班遭受了八個月的迫害後,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放回家。
第九次遭綁架、非法關押並抄家
我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因向民眾發放法輪大法真相資料,被新津縣五津派出所惡警綁架、抄家,並遭到審訊和酷刑逼供,之後被劫持至新津縣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在我被綁架到五津派出所的當晚,大約是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凌晨二點左右,新津公安局劉曉及五津派出所民警程久平等十幾個人,拿著沒有公安局長簽名的無效的搜查證,來到我兒子的居住地,強行抄家,抄走師父法像、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手機等私人物品。並留下一張沒有任何公安機關蓋章的清單,逼迫我年幼的兒子在清單上簽字,按手印、指紋。兒子從小學三年級開始就在政府和警察的暴力陰影下,蒙受各種恐嚇和屈辱,目睹家庭和親人的遭遇及痛苦,承受社會的歧視和壓力。他的整個成長過程,都伴隨著恐懼與傷痛。
第十次遭綁架、非法關押並抄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下午,我和丈夫到成都接兒子回家。大約是下午五點左右,丈夫和兒子到宿舍拿東西,我在街上等他們時,向兩個行人介紹「二零一二年新唐人全球華人新年晚會」光盤,被一治安協警舉報,被成都市芳草街派出所綁架,幾個警察強行將我抬上警車綁架到芳草街派出所,丈夫和兒子聞訊趕到派出所,卻遭派出所警察強制筆錄口供,還立即派警察到我兒子在成都租住的房子進行非法搜查,一無所得後又立即開著警車到新津五津鎮我的住家處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大法師父法像、真相資料及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且沒有留下任何清單。三月十七日凌晨我被芳草街派出所強行綁架至成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
在成都市看守所,我遭遇了野蠻灌食、強行脫光衣服非法搜身、強行抽血化驗等迫害。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被成都市高新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十一月二十七日,成都市高新區法院在沒有通知我的家人、沒有任何人旁聽的情況下,秘密非法對我判刑三年。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我被非法押送到四川省女子監獄(四川簡陽市養馬鎮)服刑。當天,我被分到八監區,說是吃飯後再去監獄醫院體檢。可八監區不但不給吃午飯,還在沒有辦理移交手續的情況下,強行給我穿上囚服,用繩子捆上押到監獄醫院做體檢。
八監區對我進行了為期近三個月的入監學習,即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轉化」。一入八監區,就特派蔡雪花、王海芝兩個犯人監管我(即所謂的互監),派罪犯楊婭玲負責對我進行轉化學習。因怕我脫囚服,怕我煉功,剛入監的幾天時間裏,白天晚上都給我穿著使人非常難受的束縛衣(一種限制身體行動的酷刑刑服),連吃飯、睡覺、上廁所也不給脫。
在入監學習期間的一天,我因煉功、因拒絕聽、看誹謗大法、誹謗師父的書籍和錄像,在該監區警察呂冬梅、陳紅及監獄教育科張主任的授意下,再次給我穿上束縛衣,並將雙手反捆到後背肩上,從早站到晚,在這種疼痛難忍的酷刑折磨下,強制我寫所謂「保證書」,不寫就不給鬆綁。
晚上睡覺時,警察指使罪犯蔡雪花、王海芝分上、下夜輪流值班守在我的床前。這種精神上的洗腦,身體上的摧殘,使我的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大概從二零一三年四月起,我的大腦成天嗡嗡響──即腦鳴,從此大腦不分白天黑夜嗡嗡響個不停,那種痛苦是無以言表的。
此後,大約二零一三年六月底,因我不承認在身體遭捆綁承受不住時寫的保證書及強制洗腦時寫的所謂「三書」,並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聲明「三書」全部作廢,堅定修煉法輪大法,從而遭到警察譚雨強迫我長期罰站、不准上廁所等處罰。每天從早上站到晚上十二點(吃飯、洗漱時間除外),有時甚至是站到深夜兩點才讓睡。因長期站立,雙腳腫得發亮。因不「轉化」,警察譚雨罰我中午在車間不許吃午飯。
二零一四年夏季的一天,因我抵制監區的互監制度,堅持對法輪大法的信仰,罪犯於迎春叫罪犯何正華等人強行將我拖下樓去,使我摔倒在地,頭部著地時的巨大響聲讓周圍的人都嚇了一跳,使本來就被迫害得有腦鳴的大腦雪上加霜。
因抵制所謂「轉化」,不承認罪犯的身份,監獄警察指使罪犯韓靜、嚴秋霞、蔡雪花等每天把我拖到奴工車間罰站。後來專門監管我的罪犯韓靜、蔡雪花等人便每天用手捂著我的嘴(不讓我說法輪大法好)、架著我的雙手拖到車間接受監管,直到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出冤獄。四川省女子監獄對我的非法關押迫害,使我的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身體也極度虛弱。
示意圖:中共監獄中的奴工迫害 |
出冤獄後,經過短暫的休息,為了好監控我,當地公安與工作單位叫我去上班,但不給我安排任何工作,只是坐在辦公室以便他們盯著我,別亂跑,直至我於二零一八年四月退休。
第十一次遭綁架、關押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上午大約十一點左右,新津區五津鎮派出所警察方了等一行五人到我家敲門,並說是來了解情況的。那天我因身體原因向單位請假在家裏休息。這些年我家裏多次發生警察上門綁架的事,所以我就沒有給他們開門。只是打開了防盜門的小窗問他們要了解甚麼情況。警察方了兇狠的說必須開門。見我仍不開門,警察就用腳使勁踢門,使得整個樓房都被強烈的踢門聲驚動。為了不影響左右鄰居的休息,我把門打開後,問他們了解甚麼情況。警察方了說,他是該片區的警察,問我是甚麼時間從監獄回來的,犯的是甚麼罪。我說我沒有犯罪,我是被迫害,拒絕回答所提的問題。結果警察方了說我不配合他們的工作,方了等五個警察強行將我綁架到五津派出所。
在派出所的訊問室,我給警察講真相,拒絕回答他們的問題。方了叫幾個警察又強行給我照相,摁指紋。我斷然拒絕。他們就使勁按,扯,抓住我的頭髮,將我的手用力反背到肩上。整個過程方了表現的尤為兇狠。直到下午一點半才讓家人把我接回家。
第十二次遭綁架、關押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約十點半左右,我和當地一法輪功學員在新津縣五津鎮街上被突然開來的巡邏警車綁架到五津派出所,說是有人舉報我們在街上傳播法輪功真相資料。
在派出所,我們遭到警察的非法審問、非法照像、攝像。並收走我們的一些隨身物品。在這期間,五津派出所還通知我的丈夫到五津派出所接受非法詢問、錄口供,且全程攝像。大約下午五點半左右,才放我們二人回家。
當地公安、單位、社區等人員長期對我非法監視、騷擾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及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鎮壓的二十三年以來,我的電話長期被當地公安監聽,我和我的家人長期被警察及單位、街道社區人員不分白天、黑夜的上門騷擾或電話騷擾。並威脅我的住家小區門衛及時向公安報導我的行蹤,特別是有誰上我家來過,門衛都得向派出所報告。
這些非法監管,使我和家人長期處於中共警察明裏暗裏的監控和恐嚇中,嚴重影響我和家人的正常生活。
二、二次被非法開除公職並停發每月的全部退休金
第一次被非法開除工作
二零零零年五月的一天(記不清具體時間了),在我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時,在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新津縣610辦公室以及縣教育局的指令下,我的工作單位,新津師範學校時任校長彭幼林及總務主任余木松,給我拿來一份開除工作的通知書逼我簽字。就這樣,我被學校開除了工作。
第二次被非法開除公職並停發每月的全部退休金
我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從成都市新津區教育研究培訓中心退休。二零二零年初疫情期間,我到銀行去取退休金時才發現,從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份開始,新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停發了我每月的全部退休金,卻沒有通知我本人甚麼原因和理由。經我向退休單位財會人員打聽,才得知一些情況。
原來,在二零一九年底,新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人社局)接到上級有關部門的通知,要求扣回我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三年非法服刑期間的工資。新津區人社局便立即從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起,停發了我每月的全部退休金,我失去全部生活來源。
半年多之後,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教育局人事科通知我去教育局作詢問筆錄。一個月之後,二零二零年十月底,成都市新津區教育局又在我已被停發全部退休金的情況下,再一次以我曾被非法判刑三年為由,對我作出了「開除公職」的處分,再一次被單位除名。
三、家中親人遭遇的迫害
在中共持續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我的家庭成員也遭受牽連,我母親早年就去世了,沒有目睹這場迫害。但年邁的父親、公公、婆婆,都相繼在長期的恐懼與悲傷的心靈煎熬中含冤離世。
我丈夫是在政府機關工作的公職人員,現已退休。由於我被迫害的關係,他在巨大的政治、經濟壓力下,無奈於二零零零年六月與我離婚。離婚後,丈夫獨自艱難地照顧年邁多病的父母,撫育年幼的兒子。可是,他與父母及孩子仍然擺脫不了中共的恐嚇騷擾,擺脫不了社會的歧視。為了共同照顧重病的父母,共同撫養、教育孩子,共同面對這場迫害帶給這個家庭的巨大磨難,我和丈夫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辦理了復婚手續,一起擔負起沉重的生活重擔及精神壓力。
由於這場迫害,我多次被綁架、非法抄家、非法開除工職、非法停發全部退休金等等,丈夫也屢遭牽連,在精神上和經濟上都承受著巨大的壓力,承受著隨時都有可能突如其來的上門騷擾或電話騷擾,擔負著沉重的生活重擔及精神壓力。這些年中丈夫曾兩次被公安警察逼迫到派出所非法錄口供,並全程錄像;長期被當地警察及街道社區工作人員電話或上門騷擾,訊問我的行蹤,常年生活在恐懼與擔憂中,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
我兒子從小學三年級開始就在警察和政府工作人員的暴力陰影下,蒙受各種恐嚇和屈辱,目睹家庭和親人的遭遇及痛苦,承受社會的歧視和壓力。他的整個成長過程,都伴隨著恐懼與傷痛。他曾多次親眼目睹我被公安警察的暴力綁架,對親人的擔憂,對未來不確定的憂慮,給他的心靈蒙上了厚厚的陰影。這些都給他的精神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以至他長期睡眠不好。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晚,兒子一個人在家目睹了我被闖進家的警察、保安人員強行將我從五樓的家中抬到樓下塞到車裏的全過程,每當回憶起此事,他都很難過。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晚,我因向民眾發放法輪大法真相資料,被新津縣五津派出所惡警綁架、並抄家。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凌晨兩點左右,新津公安局劉曉及五津派出所民警程久平等十幾個人,來到我和兒子的住家,強行抄家,抄走滿滿一車的私人物品。當時還是一個中學生的兒子,面對暴力抄家的公安警察,在嚇得發抖的情況下,還被逼迫在非法抄家的物品清單上簽字按手印;還曾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被逼迫到成都市芳草街派出所非法錄口供、簽字、按手印。
二十多年來,我因為不放棄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不服從中共的淫威,不配合中共假、惡、暴的價值觀,在沒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的情況下,遭到中共各種非人道的迫害以及徒刑,剝奪我作為一個人的基本尊嚴以及生存的基本權利。
我的遭遇,是千千萬萬大法弟子,甚至千千萬萬中國民眾,在中共暴力政權下的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