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興34歲,遼寧瀋陽人。據悉,他原本是個一心想出家的天涯尋法人,他信仰過釋迦牟尼、阿彌陀佛,也去過西藏要學藏密,學了一段時間,寺院不收他,也許是看出他的淵源,他自己也覺得道場不清靜。然後他去了尼泊爾。他與僧人交流,學的外語專業派上了用場,也在網上搜索,表達自己要找高人、覺者。後來找到當地一個很有名的法師。那位法師見到曲興,不說收他為徒,也不說不收,就是不表態。曲興不知是考驗,還是預備期,他在山上呆了一年半,住在竹棚裏清修。曲興的母親說很苦,沒肉吃不說,連油都沒有,買不到,她只能為他們買點大米、土豆之類。曲興卻覺得挺好,挺清靜。吃的是玉米麵饃饃,菜葉湯,沒有菜吃,曲興很瘦,現在能吃這樣的苦的年輕人難找。
尼泊爾網站是開放的。有一天,曲興在網上看到了法輪功──佛家上乘修煉功法。在網上看到了《轉法輪》這本書,他喜出望外,說就是這個了,正是他要找的,終於結上緣了。於是他找到法師說他要去修法輪大法,那位法師笑了。曲興立即往回返,回國後途經成都時,覺得成都挺好,隨遇而安,租了房子住下來。
曲興於二零一八年成為一名法輪大法弟子,他決心在大法中提高自己的層次,得道圓滿。大法修煉是要助師正法救人的,喚醒世人,喚醒待覺悟的人。曲興篤信法輪功「真善忍」法理,他講真相,宣傳法輪功。
這麼好的兒子被抓、被判刑,曲興的母親落淚了。她說這孩子從小到大沒讓她操過心。她後悔說,兒子要是在尼泊就不會被抓、判刑。尼泊爾也有修煉法輪功的。法輪功是從我們本土傳出的,在國外發揚光大,洪傳了一百多個國家,翻譯成四十多種語音,唯獨在我們發源地的中國被迫害。本應是我們民族的驕傲,為此感到自豪才是。國家法律並沒有把法輪功定為邪教。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曲興修煉法輪功是無罪的。
曲興與「陽光」(龐勛)有交往。龐勛是四川廣播電台主持人,因修煉法輪功、傳播法輪功真相,於二零二零年七月被綁架,後被枉判五年入獄,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日在樂山嘉州監獄被迫害致死,年僅三十歲。
曲興與「陽光」曾一起去講真相。曲興說「陽光」真相講的好,一講一個準(意思是能講清真相,能說服對方三退)。二零二零年七月的一天,「陽光」在被綁架前,在網上對曲興說,外面有人監視自己,已經給他斷水斷電,他要去讓他們恢復水電供應。這是「陽光」最後傳遞出的信息,從此再無消息。曲興母子不知「陽光」的單位、真實姓名、居住地在哪,只知道他是湖南人,也聯繫不上他的家人。當曲母看到龐勛遺體的視頻時,她認出,他就是「陽光」,很傷心。
在龐勛被綁架近一年後,曲興也遭綁架。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他在租住房屋樓下被成都肖家河派出所一幫警察綁架,他母親徐豔平同時也被綁架。之後,曲興遭非法批捕;徐豔平被監視居住。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三日,成都高新區公安局對徐豔平作出行政處罰,勒索九百元。二零二二年三月份,高新區檢察院檢察官李國棟告訴徐豔平,構陷曲興的「案子」已經交到法院。徐豔平於六月二十日上午到高新區法院聯繫到承辦法官謝綱,當面提交親友辯護的材料,在見面短短幾分鐘內,謝綱竟三次撒潑大罵「不要臉」,態度極其惡劣,拒絕接收。
高新區法院在二月十五日下午對曲興的非法庭審,直接剝奪了曲母的辯護權,親友旁聽權也被剝奪,只放律師一人進去,而律師說進去也不讓說話,來了一幫他們安排的旁聽者。非法庭審進行了三個小時。曲興出奇地淡定,他在庭上講了天安門自焚案是偽案。律師說曲興的心態很好。
面對脅迫、八年刑期、三萬罰金,曲興說:「可惜沒能救了公訴人和審判長。」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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