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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七旬蔣益芬被非法判刑三年入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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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哈爾濱市阿城區七旬法輪功學員蔣益芬,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被國保警察綁架、關押構陷,於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現在她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女子監獄。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警察先綁架蔣益芬的丈夫闞大平。闞大平在阿城防疫站有一份晚上打更的工作,他每天騎自行車上下班,警察在闞大平下班的路上綁架了他。闞大平現已被防疫站辭退工作。之後警察闖到龍滌社區蔣益芬家中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籍、幾部手機等,並綁架了蔣益芬。

據了解,蔣益芬被綁架案,是由哈爾濱國保下令,阿城國保大隊隊長孫春紅、副大隊長楊自恆親自帶隊,城北派出所出動警力,闖到蔣益芬家綁架了她。

蔣益芬先被非法關押在城北派出所,後被強行送到阿城醫院做核酸檢測,第二天被劫持到木蘭縣看守所隔離關押四十天,之後被轉到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俗稱鴨子圈)關押。

哈爾濱市阿城區公安局國保大隊構陷材料包括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三日蔣益芬在阿城郵電局附近路旁小車上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的人臉識別錄像鏡頭畫面,以及蔣益芬當天身帶手機乘坐16線公交車被監控的行程路線記錄,還有真相資料上面的指紋鑑定比對,以及蔣益芬曾被非法判刑四年的等等。

蔣益芬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大法,身心受益。她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城北派出所惡警二十多人非法抄家、綁架。在非法審訊時,蔣益芬說:為啥抓我?一個警察說:到年終了,完不成指標,沒有獎金,抓不到壞人,拿法輪功頂數也行,完成指標每人給五六千元獎金。二零零二年四月,蔣益芬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送往黑龍江女子監獄迫害。蔣益芬是阿城第一個被非法判刑的。剛進女子監獄,她被以檢查為由扒光衣服侮辱。在集訓隊時,每天早上四點起床,晚上十多點鐘睡覺,手腳控腫了,腳焐爛了。一次肖魯健、陳若薇二惡警給蔣益芬戴上手銬,然後把她綁在暖氣管子上,蹲不下站不起來,長達七八個小時。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她剛跨出監獄大門,就又被城北所惡警劫到派出所,逼著按手印、照像。

這場迫害給蔣益芬及她家人造成的傷害無法彌補。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時,蔣益芬的孩子正在龍滌讀書,學校統一辦身份證時,派出所直接就把蔣益芬孩子身份證扣押在派出所,不給孩子。這還不算,還經常從課堂上給孩子提出去非法審訊,最近你媽又幹啥了?都跟誰聯繫?經常傳訊孩子。孩子幼小的心靈受到極大的傷害。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一年哈爾濱地區法輪功學員遭各種迫害329人次。其中2人被迫害致死;40人被非法庭審、非法判刑;至少40人遭非法關押迫害,其中刑事拘留20人,行政拘留20人;至少74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至少33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至少134位法輪功學員一次或多次被警察、社區人員騷擾。二零二二年七月份又獲知哈爾濱至少有73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邪黨人員騷擾、綁架等迫害,其中1人遭非法庭審,33人被綁架,有的被非法拘留。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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