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香、許恆奎、孔德全、周春寶、高淑貞、韓振林、張丙亮、王瑞祥等八名法輪功學員分別在二零二二年五月至八月期間被當地警察綁架、關押,部份人被保外就醫或取保候審。冠縣法院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對八名法輪功學員進行視頻開庭,二零二三年一月四日對八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宣判,非法刑期從三年至七年半。當時張玉香、周春寶分別被非法關押在聊城看守所、冠縣看守所,其餘六人在家中。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二日,冠縣法院人員打電話,要許恆奎、孔德全、高淑貞、韓振林、張丙亮、王瑞祥去法院拿材料,韓振林沒去,其他五人到法院後被冠縣國保警察拉到公安局,後又被拉到冠縣縣醫院體檢。當天下午四點左右,警察把四位男性法輪功學員拉到冠縣看守所,許恆奎、張丙亮、王瑞祥因為查體不合格,看守所拒收,三人被放回家。孔德全則被關入看守所。當時因天晚,國保警察遂把高淑貞關押到冠縣小看守所,欲於第二天把高淑貞劫持到聊城看守所。
以下是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情況:
◎張玉香,女,51歲,農民,被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罰款18000元。
◎許恆奎,男,60歲,農民,被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罰款18000元。
◎孔德全,男,61歲,農民,被非法判刑七年四個月,罰款16000元。
◎周春寶,男,48歲,冠縣國稅局副局長,被非法判刑四年,罰款10000元。
◎高淑貞,女,47歲,農民,被非法判刑四年,罰款10000元。
◎韓振林,男,71歲,農民,被非法判刑四年,罰款10000元。
◎張丙亮,男,68歲,農民,被非法判刑四年,罰款10000元。
◎王瑞祥,男,55歲,職工,被非法判刑三年,罰款8000元。
關於張玉香、許恆奎、周春寶等八位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不講法律講黨性 冠縣法院誣判八位法輪功學員》、《山東冠縣稅務局副局長周春寶被綁架、酷刑折磨》、《山東冠縣法輪功學員許恆奎被綁架》等。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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