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律師繼續為趙永秀代理,已將她的上訴狀親自遞交到瀘州市中級法院。
一、合江國保打擊報復控告人
趙永秀,49歲,四川省瀘州市合江縣人士,在瀘州市城區開店做生意。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合江610國保頭目王中和、任偉,懷疑趙永秀回老家榕山鎮散發真相資料,趁她下樓買東西乘機跟蹤、綁架,隨後身著便裝在趙永秀榕山的老家非法抄家,深更半夜又竄到她瀘州的住所抄家,搶走了許多東西,至今未還。合江國保夥同合江檢察院、法院構陷,逼迫她認罪,趙永秀不認罪,合江法院將她枉判一年。
趙永秀不服冤判。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合江法院對瀘州市江陽區李世芳等四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趙永秀前去旁聽律師的無罪辯護,被國保糾纏,阻擋庭外,國保頭目王中和等指使手下的符陽派出所警察將她綁架到該派出所,並把她綁在鐵椅子上非法審問,翻包,搶走包裏的私人物品,並威脅、恐嚇、虐待,不准上廁所等。
近年來合江地區至少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許多法輪功學員因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其本人、及家人遭到拉網式的、高密度的威脅、恐嚇、騷擾,接著又是一個不漏的清零騷擾等等。發生在合江地區的種種嚴重迫害,王中和、任偉等國保頭目首當其衝,犯下彌天大罪。
趙永秀遭到合江國保的種種邪惡迫害,因不服,向省裏、市裏公檢法、政府等各級相關部門郵寄了控告信,控告了合江國保頭目王中和、任偉的違法惡行,也為謝樹成、李世芳等其他法輪功學員鳴冤,由此趙永秀遭到打擊報復。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八日,合江國保將她秘密綁架、關押,然後抄家、搶走許多私人物品、刑事拘留、構陷到檢察院。
二、合江法院與國保合夥構陷 製造冤獄
合江法院非法判決。趙永秀被構陷到合江檢察院,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北京律師向合江檢察院遞交《對趙永秀做出不予起訴的律師意見書》,依法闡明了不予起訴的理由。合江檢察院對律師合理合法的意見充耳不聞,把案子推上法庭;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五日,合江法院開庭審理,北京律師出庭作無罪辯護,依據國家憲法、刑法,國際法,及人權、道德良知等等各個方面,做了非常詳盡的闡述,對公訴人的指控,律師一一駁倒,請求法庭依法辦案,釋放當事人。(詳情見明慧網文章《四川瀘州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呼籲停止迫害》。
庭審後,律師多次與法官電話溝通,一再敦促他依法辦案。從二零二三年二月二日的下判結果看,法官、合議庭、法院,全然不顧不久將來一定會被追責、被追討、被清算的必然後果,選擇了繼續迫害,繼續違法犯罪,賭上自己的未來。
中共司法用「某教」或「利用某教組織」等罪名定罪栽贓誣陷法輪功,是極其邪惡的。律師已依法闡明,條分縷析,非常詳盡。但是合江法院還是依然按以往耍流氓誣賴的那一套老套路辦案。在趙永秀的非法判決書上,對於這個最關鍵、最尖銳的定性問題絲毫不正面回應,一概逃而避之。只盯著你是否有法輪功物品(法輪功物品是合法的),不論採取甚麼手段,只要搜到有,不管多少,就是下手迫害的證據。也就是說,中共的司法迫害法輪功不講法律,不談是非曲直,不論真的有罪還是無罪,不管你多麼在理,中共說你有罪,司法就判你有罪。可悲的中共司法已淪為中共作惡的工具。
庭審時,律師曾特別闡明,參加開庭旁聽是公民不可被剝奪的權利,控告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公民權利,不能以此作為犯罪事實。但在非法判決中,法院、法官對合江國保公開違法庭外綁架旁聽人,秘密抓捕控告人,對控告人抄家、搶劫、關押、非法起訴等違法犯罪事實,判決書中卻隻字不提,反而把旁聽人被警察非法搜包時搶去的屬於個人信仰的少量法輪功真相物品視為「宣傳品」,折算成「傳單」,作為所謂的證據進行加害。
趙永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逐條逐款闡明迫害法輪功的違法性,控告了國保人員迫害法輪功的違法犯罪行為,並用EMS郵件向省、市各級公檢法、政府等相關部門郵寄控告信,此控告信在非法判決中也被稱作了「宣傳品」,被當作了所謂的「證據」,26封控告信,被折算成了422份「證據」,加重量刑的籌碼。如果說控告信是「宣傳品」,那麼宣傳的內容是甚麼?揭露了甚麼,曝光了甚麼?法庭為甚麼不敢當眾宣讀,當庭質證?控告與打擊控告之間,究竟誰在違法犯罪?誰該受到懲罰、制裁?法庭不予正視,也不敢正視。因為包庇、縱容國保的違法犯罪,合夥製造冤案,就是歷年來中共司法迫害法輪功的一貫流氓作派。
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有言論自由,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採用各種方式講真相都是合法的。一封封控告信,承載著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真相,承載著一個中國公民申冤的合法權利,承載著揚善懲惡的人間正理、正義。而在中共司法黑惡霸權的掌控下,天下是非善惡顛倒,違法作惡的司法人員沒有受到應有的追究、處罰,受害人反而落入冤獄。這就是今天中共司法的邪惡,中共司法人員的悲哀。
三、慈悲救度 呼喚良知
這麼多年來,中共司法迫害法輪功學員,無法無天,為製造冤獄冤案耍盡流氓手段。但是法輪功學員依然堅守正義,一如既往、百折不撓的向中共司法人員講真相,喚回他們的良知。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日宣判後,趙永秀當庭表示不服誣判,要上訴。在律師的協助下完成了上訴書,並由律師親自遞交到了瀘州市中級法院。上訴中,申請人再次依法重申法輪功是合法的,對法輪功的定性定罪是非法的;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講真相是合法的,對社會沒有任何危害等等,還指出,旁聽公開開庭,是公民的權利;郵寄訴狀舉報、控告合江公檢法司人員,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報案,控告、舉報是公民的合法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不得打擊報復……
目前,趙永秀還在瀘州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中。據說,趙永秀在看守所裏堅持煉功,挨監室犯人打罵,遭警察威脅罰金等,都堅持煉功。
瀘州市中級法院不糾正下級法院的錯誤,夥同下級法院誣判法輪功學員的案例非常多,事情非常嚴重。趙永秀帶信出來說,希望海內外的同修慈悲,再慈悲,向瀘州市中級法院的司法人員講真相,讓他們停止合夥誣判法輪功學員的罪惡,在天滅中共、人類大淘汰的重大歷史時刻,抓住瞬間即逝的最後機緣,回頭是岸,不要因繼續犯罪而永永遠遠的失去了未來,留下千古遺憾,千古罪名。
(關於趙永秀遭迫害的相關信息,請參見明慧網文章《四川瀘州市法輪功學員趙永秀被綁架 下落不明》,《四川瀘州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呼籲停止迫害》)
參與迫害趙永秀的部份涉案人員
瀘州市合江縣公安局國保610警察任偉13982484833
瀘州市合江縣公安局國保610警察王中和15183045667
瀘州市合江縣檢察院公訴人石偉15298288808
瀘州市合江縣檢察院公訴人康馨予(女)
瀘州市合江檢察院提案人徐金容
瀘州市合江法院審判長丁劍
瀘州市合江法院審判員 馮春燕
瀘州市合江陪審員 汪朝霞
瀘州市合江法院法官助理 羅桂明
瀘州市合江法院書記員 陳 湘
四川瀘州市中級法院相關人員信息
四川瀘州市中級法院
電話:0830-3190567
地址:四川瀘州市江陽區酒城大道三段一號、郵編:646001
院長:吳洪訊0830-3127799、男、出生:1965年2月
副院長:文耀全0830-3106677、男、出生:1970年9月
副院長:徐斌0830-3105731、女、出生:1970年9月
副院長:張明勇0830-3103529、男、出生:1978年10月
書記:靳泰雨0830-3109175
副書記:蒲衛東0830-3116712、男、出生:1967年9月;何揚0830-3103723
政治部主任:聶衛0830-3108613
政治部副主任:遊曉芳0830-3192601
紀檢組長:李華超 0830-3100605
執行局長:王宏 0830-3111602、男、出生:1967年6月
執行副局長:汪小川 0830-3108631、男、出生:1972年6月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陳志超0830-3118230、男、出生:1969年9月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簡興超0830-3112165、男、出生:1971年6月
辦公室:孫帥0830-3109613
立案一庭:劉瑩0830-3129049
立案二庭:鄒波0830-3129024
刑事一庭:庭長陳剛0830-3196373、男、出生:1973年9月
李旭東、男、出生:1971年11月;萬曉波、男、出生:1976年11月
刑事二庭:庭長雷剛0830-3109113、男、出生:1974年6月
徐翻翻、女、出生:1982年7月
程德朋、男、出生:1983年4月
李瑞亮、男、出生:197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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