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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康平縣楊國洪、白桂馥夫婦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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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市康平縣法輪功學員楊國洪被非法判刑三年兩個月,勒索罰款兩萬;妻子白桂馥被非法判刑一年四個月,勒索罰款一萬。夫妻倆這次遭迫害情況待查。

楊國洪,一九六零年九月出生,家住遼寧省康平縣康平鎮。妻子白桂馥, 一九六零年六月出生,原來患有多種疾病,如雙乳腺增生、腱鞘炎、腎盂腎炎、髖關節炎、神經痛等,去瀋陽醫大、腫瘤醫院、遼寧中醫等各大醫院都沒看好;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原來的多種疾病都不翼而飛。楊國洪看到法輪功的神奇功效,也走入大法修煉。原來他也患有腎結石等疾病,修煉法輪功後也都好了,並嚴格按照法輪功的道德標準要求自己,戒掉了喝酒、打麻將等不良嗜好,全家其樂融融。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以來,楊國洪、白桂馥夫婦二人多次受到當地公安局和派出所警察的騷擾和刑訊,無端被綁架、拘留、勞教、非法判刑。迫害給他們當年年幼的女兒,幼小的心靈造成很大傷害,使原本健康的白桂馥父親積憂成疾含冤離世!

楊國洪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去北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卻被康平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白國政、鎮北派出所所長李恆等人從北京綁架到縣公安局,非法拘留二十多天。在被綁架期間,他帶的1290元錢被白國政搜去,白國政說:「我們都是康平人,我拿著比別人拿著強,這錢我先替你保管,等你回家時就給你。」可等楊國洪回家向白國政要錢時,白國政卻說錢交給財務科了,我們做經費了。這1290多元錢就這樣不了了之了。不但如此,警察還非讓他再交1000元押金錢做抵押,不交就不放人。楊國洪的孩子只好從親友家到處借錢,交了這筆錢,當時孩子才十二歲。當時說一年後返回,可這錢至今還沒給返回。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僅僅因為白桂馥告訴別人一個電話號碼,就遭到康平縣公安局警察焉學義、王紅軍的綁架。當時楊國洪去北京上訪也被康平縣公安局綁架。白桂馥被綁架到公安局後遭受非法審訊,焉學義破口大罵,並給她戴上手銬,用電棍電。看白桂馥甚麼也不說,焉學義、王洪軍氣急敗壞地說:「去後院看守所電她丈夫去」,以此來威脅,然後把白桂馥綁架到瀋陽市女子自強學校(實質上為洗腦班),在那裏迫害了十多天,白桂馥被康平縣公安局法制科長常寧接回,與十多名法輪功學員一起直接綁架到政法委、公安局辦的封閉洗腦班。最後強迫交1000元錢,說是做抵押金,一年後再返回,才放回家了。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原勝利派出所所長丁春敏帶領張向寧等人,又非法闖入楊國洪家。進屋就開始亂翻,又不容分說地把楊國洪強行往車裏連推帶拽,連房門都不讓鎖上,就把楊國洪綁架到勝利派出所。沒有任何理由地進行關押,兩天後硬逼家人交500元錢才把人放了。

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楊國洪和白桂馥到親屬家串門。勝利派出所的王萬民和一個孟姓警察,在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李密的指使下,又追到楊國洪的親屬家,對楊國洪夫婦說:到局裏了解點情況就回來。他們夫婦信以為真,就跟著他們去了。可他們不是把夫婦二人拉到公安局,而是直奔楊國洪家。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進門就開始亂翻,翻完後才把他們夫妻綁架到公安局。可惡警們還不甘心,又搶走楊國洪家的鑰匙,趁家沒人,再次私自闖進他家進行二次抄家,然後把夫妻倆關到康平縣拘留所。

夫妻倆被綁架那天,孩子不知情,晚上放學後沒人去接,就在大街上邊走邊哭,天黑了,走累了,餓了,就在臨街樓旁睡著了(家離學校很遠,正常情況下每天父母都騎摩托車接送),正好被他們單位同事看見了,好心的同事就把孩子領到她家去了。

一月八日晚七點多鐘,李密又指使勝利鄉派出所副所長高東生和許德福二人把白桂馥從拘留所帶到鎮南派出所。剛一進門,鎮南派出所所長高鐘峰手指著桌上的電棍說:「這電棍就是給你準備的。」並喊道:「把手銬給她戴上,再找根繩子把她綁在床上打!」隨後高鐘峰又惡狠狠的說:「我是警校畢業的,就會打人。」說著就對白桂馥拳打腳踢,打得她頭昏眼花,還用電棍電她的臉、脖子,用電棍打她後背。打累了,他就躺在床上睡覺去了。接著警察王景旭、李連友、高東生等五、六個人圍著白桂馥輪番打和用電棍電。李密也在旁邊連推帶拽、連喊帶罵。白桂馥質問李密等人:你們作為共產黨的幹部,頭頂著國徽怎麼能這麼幹呢?李密拍著桌子破口大罵:「我他X的就這麼幹,能咋的?!……」他們一直迫害白桂馥到半夜十二點多,才罷休。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電擊、棒打、踩踢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電擊、棒打、踩踢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七日,李密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把白桂馥送到瀋陽市龍山教養院勞教三年。勞教期間,白桂馥的父母整天以淚洗面,每天都盼望她早日回來。他老人家著急上火、壓力又大,身體越來越差,不久就離開了人世。當時楊國洪被拘留二十天才放回。

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五日,楊國洪為講清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在康平縣郝官鄉被受矇騙的村民高峰、高永富舉報。又遭到郝官鄉派出所的綁架和抄家,郝官鄉派出所所長於連江氣急敗壞地破口大罵,並對楊國洪進行強行逼供。之後又把楊國洪交到縣公安局,公安局的吳玉祥、張文軍等人正邪不分,把楊國洪構陷到縣檢察院。公訴科科長趙曉峰對楊國洪說:只要你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說不煉了,我們給你錄個像就放你。楊國洪堅決不肯,就這樣楊國洪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本溪溪湖監獄。

楊國洪夫婦只因個人信仰,堅持真、善、忍做一個好人,竟被一群在江澤民指使下的警察的一次次地非法抓捕、罰款,勞教、判刑,造成了嚴重的身體和精神迫害,經濟損失巨大。究竟誰在執法犯法,誰是真正的罪犯,百姓自會明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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