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原是貴州省貴陽火車站列車員,他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工作兢兢業業,是單位出了名的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李林屢遭中共邪黨迫害,曾兩次被非法判刑,刑期累計十三年。
第一次被枉判九年,在都勻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零一年八月六日晚,李林到貴州省畢節市黔西縣(現黔西市)傳播法輪功真相,被綁架,非法關押在黔西縣看守所。二零零二年一月四日,黔西縣看守所所長田祖彥發現李林在監號的黑板報上寫了兩首勸善詩。第二天下午,李林在監號被田祖彥擊打頭部,又被鎖上了二十八斤重的腳鏈加重迫害。一月八日中午,李林拖著沉重的腳鏈在操場上打飯時,摔在堅硬的水泥地昏死過去。
酷刑演示:腳鐐 |
李林被非法判刑九年後,被劫入貴州省黔南州都勻監獄。都勻監獄警察用各種殘酷的手段摧殘法輪功學員,使用了包括死人床、關禁閉、坐獨凳、毒打、罰跪、電擊、開水燙、煙頭燒、用強光燈照烤雙眼、強行灌食、非法加期、二十四小時包夾、超負荷奴役勞動、長達幾十天不讓睡覺、不許大小便、給食物中摻入毒藥、冷凍、極度低下的人身侮辱等一切罪惡手段,並把許多毒打手段編製成菜譜輪番折磨法輪功學員。
李林堅持信仰,被強制洗腦,五天五夜不讓睡覺,最多時有九個犯人輪流值日夜不讓他有半點休息機會。他經常被關進小黑屋(俗稱「牢中牢」),還常被銬在「死人床」上遭折磨。
酷刑示意圖:死人床 |
第二次被枉判四年,再次在都勻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二日,李林到黔南州貴定縣平伐鎮鐵廠鄉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當地鐵廠鄉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貴定看守所迫害。李林被非法判刑四年後,再次被劫入貴州省黔南州都勻監獄繼續迫害。
都勻監獄獄警鐘水,二零一三年五月為加強迫法輪功學員,特地從貴州省黔東南州凱裏監獄通過私人關係,調來他的鄰居苗雨(刑警)。苗雨來後在獄警鐘水的授意下長期迫害法輪功學員,主要犯罪手段如下:給法輪功學員發嬰兒飯、不准吃飽、不許解大小便,在半夜兩點以後毒打法輪功學員,用四個人把法輪功學員抬起來又砸在床上,說不「轉化」就這樣。李林、文旺忠、王富貴等法輪功學員遭此折磨,一位75歲的法輪功學員被其打死。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二日,李林結束四年冤獄回家。
再被枉判五年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八日,李林傳播法輪功真相,遭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貴陽市三江拘留所迫害十五天,後被劫往貴陽市三江看守所繼續關押構陷。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左右,李林被中共邪黨法院非法開庭。
二零二三年三月下旬獲悉:李林被中共邪黨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目前在上訴中。
據明慧網曝光出來的信息不完全統計,二零二一年一月至十二月,貴州省有97名法輪功學員遭受各類迫害,其中17人被非法判刑;5人被非法庭審、批捕;非法拘留2人,70人被綁架、騷擾、抄家等,有3人在迫害中離世。被勒索罰金:29.5萬元。因信息封鎖之故,曝光出來的信息不是全部。
(責任編輯: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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