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才是地地道道、崇洋媚外的邪教。中共將一位年近八旬的無辜老太太投入監獄那種惡劣的環境,其殘忍本性可見一斑。目前,叢蘭英被非法關押在文登看守所。
叢蘭英一九四五年五月出生。修煉前她患有心臟病以及頸椎第五、六節增生,不能動、不能說話。只要說話引起心臟振動就休克,她不知道昏死過去多少回,心臟像被重物壓上去一樣喘不上氣來;頸椎增生躺著不行坐著不行,渾身都動不了,半躺半臥也要用枕頭墊起來還要找個合適的位置,左邊身體全部麻木,手指甲、腳趾甲、舌頭都發黑。她天天吃藥,隨身裝著救心丸。
被病痛折磨的叢蘭英天天哭,總想一死了之。一九九七年,老伴扶著她去了煉功點, 第二天她就跟著學煉法輪功。第十八天,老伴才偶然發現她能煉抱輪動作了,叢蘭英也很驚奇自己身體的變化,她試試身體哪都好了。叢蘭英說:「師父幫我把病都治好了,那是用盡人間任何語言都無法表達我對師父的感謝。」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五日、十六日,叢蘭英因堅持在廣場煉功,被國保警察劫持到榮成市看守所,後轉到文登看守所,同時被非法抄家。非法關押期間,她因警察強行綁架時被戴手銬強拉硬拖,一直處於高血壓狀態,低壓150,高壓200多。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家人繳納一萬元押金後,叢蘭英被以取保候審的方式放回家。
此次,為構陷老人,中共邪黨公檢法部門串通一氣,羅織罪名,將她多年來遭受的無理綁架、非法關押,郵寄避疫救命的《天賜洪福》、《金種子》等資料以及廣場煉功作為藉口,實施迫害。這個判決迴避了是哪條法律定性法輪功為×教,叢蘭英到底破壞了哪一部法律、破壞到了甚麼程度,或者說哪一條法律因她的行為得不到實施的問題。
一位老人晨煉,何罪之有?《憲法》不是說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等權利嗎?告訴世人躲避災難的方法也算邪的嗎?其實,中共才是真正地利用其邪教組織、操控公檢法黨徒在破壞法律的實施、踐踏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人權。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團夥開始迫害法輪功,至今已有二十四年了,無數法輪功學員因堅持信仰被綁架、關押、酷刑折磨,甚至被活摘器官。叢蘭英老人由於堅持修煉多次被綁架:二零零零年,警察4次到她家中騷擾;二零零六年八月,在車上講真相被構陷,非法關押二十三天;二零零八年六月,因給澡堂看門人一本小冊子,遭惡意舉報,被綁架及非法抄家;以後,又有三次被綁架。叢蘭英的遭遇只是這慘烈迫害下的冰山一角。
在此奉勸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功的人,人在做,天在看,正義會遲到,但不會缺席。假借法律之名迫害善良,無法為自己的罪行開脫。為邪黨賣命是不會有好下場的,周永康、薄熙來、孫力軍、傅政華之流就是前車之鑑。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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