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說我經歷的事能寫一本書了,其實每一位真修的大法弟子的經歷都能寫一本書。流離失所的幾年中,我記憶中能想起的我呆過八十三家(有同修家,也有常人家),去過四個城市,在此對幫助過我的人表示深深的感謝!
一、突破家庭關
我是一九九九年得法的,得法半年後,中共的邪惡迫害就開始了。當時我就知道師父好,大法好,只是從感性上認識法,覺的自己應該為師父、為大法說句公道話。我就寫橫幅,內容是「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千古奇冤」、「還我師父清白」。無論是白天、晚上,還是深更半夜,周邊到處都留下我掛橫幅的足跡。丈夫未修煉法輪大法,他害怕,不讓我出去,我就等他睡著了,再走。
有一天晚上,丈夫醒來後,發現我又不在家,就出門找。半路,他遇上警察,他找了個理由,才被放行。等我回家,他也到家了,那時已經凌晨兩點半了。他把孩子攆到我媽家,就開始摔家裏的東西,把我煉功的錄音機都摔了。摔完後,他還不解氣,就來踢我。當時我已經躺下了,他踢我一下,我就往牆邊靠一靠,最後,我再也沒地方躲了,都靠牆了。
丈夫三天沒起床,也不吃飯,我做好飯,就端到他面前,叫他吃,他就是不吃。他問我要大法還是要他,只能選一個。「可是師父從來都沒說學大法不要家呀,我兩個都要!」他聽我這麼說,就轉移話題說:「你不要再去送真相資料了,要去,就離婚!」我說:「離就離吧。」他說:「那你去穿衣服。」
我衣服穿好了,他又問:「去離婚,你怎麼說?」我說:「我學法輪功,想做個好人,他想跟我離婚。」他說:「不能那麼說,危險。」我說:「你都不要我了,還管我危險不危險?你想離婚,家裏的東西我不要,都歸你。」
等我去拿錢的時候,他又問我:「還去不去送(指送資料)?」我說:「去。」他說:「去就走吧。」走到門口,他又說:「最後再問你一次,還去不去送(指送資料)了?」我堅定的說:「去。」他說:「去,咱就不離了,你再出去告訴我,我來保護你。」
從那以後,在這二十多年的風風雨雨中,不管頂著多大的壓力,丈夫都選擇站在維護大法這一邊,給了我莫大的支持。師父說眾生都是為法來,丈夫做出了正確的選擇,大法也給了他福報。
二、兩次虎口脫險
那是二零零一年,鄰屯的甲學員想跟我結伴送真相、掛橫幅。我倆第一次合作,就被不明真相的人惡告,惡告的人正在打電話叫警察。當時,我叫甲同修趕緊騎車往南走(南邊是下坡路),我自己騎車往北走(北邊是上大坡)。甲說:「你這是怕心。」她不走,後來警察來把她綁架了。
我只好自己往坡上騎。我感覺不是自己在騎車,而是誰把我推上了坡頂,車騎的又輕又快。我知道這是師父在加持我,讓我脫離了險境。
還有一次,是在二零零二年四月的一天晚上九點多鐘,我剛煉完功,就有人敲門。開門一看,是治保主任領著三個警察,其中一個拿著一張紙在我面前晃了晃,就開始抄家。我在他們四個人面前,穿著拖鞋就走了。出了門,第一念就是去我媽家,告訴我媽把大法書保護好,然後就從我媽家前門出去了。
警察馬上就追到我媽家後門,看我不在,就開著警車在屯子裏亂竄,到處找。我站在大壩上,能看到屯子裏的情況。等平靜了一下心情,來到大河邊,河邊有廢棄的大棚草簾,就拿了一個當鋪的,又拿了一個當蓋的。可是草簾上白白的一層霜,躺上去又潮又涼,凍的嘴都打哆嗦。那天晚上,警察在我家後院蹲坑,天快亮了才走。
第二天天亮後,我才發現,穿了一雙我爸幹農活穿的破板鞋,髒乎乎的,前尖還碎了,露著大腳趾,鞋還大,不跟腳;上身穿著昨晚煉功時穿的破棉襖。走在馬路上,從我後面過來三個初中學生,其中一個說:「她是個傻子。」
走了一會兒,找到一個小賣店,先給協調同修打了個電話,問問其他同修的情況,得知那天有許多同修被綁架了。放下電話,買了一雙鞋,店主見我很憔悴,問我甚麼原因?我就把真相講給他聽。他說:「你小胳膊能扭過大腿嗎?」
我要走時,他問:「晚上有地方睡覺嗎?」我說:「沒有。」他說:「沒有,你就在這兒睡吧。」我問:「嫂子晚上在這兒睡嗎?」他說:「不在,我看你還挺有姿色的,你要在這兒睡,鞋就不要錢了。」我看他不懷好意,就走了。
來到離家很近的大河對岸坐下,對面過來一個老太太大吵大嚷的攆我走,她說我是精神病,要不怎麼會在這兒坐著?她叫來一個大哥,我就把真相講給大哥聽。大哥也說:「你們小胳膊能扭過大腿嗎?」臨走時,他看我嘴幹的起皮,問我今天吃飯了嗎?我說沒吃。他說:「你等著,我回家拿東西你吃。」
他拿了一塊饅頭,饅頭乾巴的一咬像幹面一樣,嘩嘩掉渣;他還拿了一個蘋果,蘋果爛了一個洞,不過我還是非常感謝大哥。他要走時問我:「晚上有地方住嗎?」我說沒有。他說:「到我家去吧,我家在道邊第三家,院內有個拖拉機。」等晚上,到他家大門外一看,大門上鎖,屋內關燈,我就走了,從此流離失所。
三、兩次正念闖出黑窩
二零零二年十月一日,我上街買日用品,被認識我的人看見,並惡意告發,五個便衣把我綁架了,為首的是馬姓隊長。從綁架我的那一刻起,我就講真相,馬隊長一邊罵我,一邊捂我的嘴。我說:「老天給人這張嘴,就是講話的。」我坐在後排中間,他要給我戴手銬,我雙手握在一起說:「你是戴不上的,我不是犯人,手銬是給犯人戴的。」他氣急敗壞不停的罵,累的氣喘吁吁手銬也戴不上。坐在我右邊的警察沒好氣的對他說:「你不給她戴吧!」
到了派出所,他們把我關在鐵籠子裏。開車的警察進屋後,把門關上說:「你在這種地方還能笑出來?」我說:「我做的事上對的起天,下對的起地,中間對的起所有人,我無愧,我心安呢,我才能笑出來。」警察豎起了大拇指。
過了一會兒,馬隊長非法提審我,他問甚麼,我根本就沒聽,也不往心裏去,就是雙手抱膀眼睛直視著他,心裏想著師父的話:「時刻用正念正視惡人。」[1]他拿著筆等我回答,抬頭一看我在看他,放下筆搓搓臉後,又拿起筆,看我還在看他,他轉頭看看自己左邊,又看看自己右邊。再來看我,見我還在看他,馬上低下了頭。過了一會兒,他把筆往本子裏一夾說:「你不說,就回去(指回鐵籠子裏)。」他一邊走還一邊說:「聽說抓不住你,你今天落到我手裏,是跑不了的。」我在心裏說:「我的一切都是我師父安排的,你說了不算。」馬隊長邪惡到送我上廁所都要腳跟腳看著。
他出去後,警察稱教導員的人進來了,他手裏拿著一張紙,就念給我聽。不知是從哪個同修家搶來的光盤、真相資料,還有不乾膠粘貼,全都安在我的名下,下邊是警察騙我丈夫的簽字。
原來事情是這樣的:上次我在師父的保護下走脫後,警察就把我未修煉的丈夫戴上手銬綁架到派出所,警察騙我丈夫說:「你簽個字,就是你老婆回來,你能把她送到派出所,簽了字,就放你回家。」警察設的陷阱,我丈夫不知道,就在下邊簽了字。我質問教導員:「你們這不是知法犯法嗎?」他用趾高氣揚的口氣說:「你可以去告,我們有的是時間,有的是人,陪的起。」
快到中午的時候,我的一個遠房親戚和我的一個鄰居來了,他們在我們當地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和派出所的人關係很好。他們告訴我只要把字簽了,就可以跟他們回家。我說:「謝謝你們,但是這個字我不能簽,我沒做過壞事,保證甚麼,簽甚麼字?」旁邊的警察也遞眼色,叫我簽字好回家,但我的要求是無條件釋放。
我親戚要走時,我讓馬隊長把我買的東西讓他們捎回去。馬隊長拿起我的包,就往門外走,我「呼」的一下站起來,手指著他說:「站住,你上哪兒去?」他站住後說:「我上另一個屋看看你的包。」我說:「你不是看過了嗎?你想往我包裏裝東西(指真相資料),你就在這裏,把包裏的東西倒在床上。」他乖乖的把包裏的東西倒在床上。我說:「看完了嗎?」他說:「看完了。」我說:「看完了,你把東西裝上。」他就一樣一樣的裝進包裏。我說:「把包遞給我舅,讓他捎回去。」他就把包遞過去,開始時的囂張氣燄無影無蹤,簡直就是一個聽話的乖寶寶。
中午吃飯的時候,只有兩個警察在看我,一個年輕的,一個老一點的,我就給老一點的講真相。他說他看過大法書,很認同大法,我講,他就說:「對,是。」年輕的就躺在小床上,罵我精神病。我不理會他,不受他干擾,老警察問我就答。這個年輕警察上次看我丈夫,我丈夫還給他講過「天安門自焚」真相,他還豎起大拇指說:「你沒修煉,就知道這麼多,你真了不起!」
他為甚麼說我是精神病呢?因為修煉前,我不但有抑鬱症,還有附體,多種疾病纏身,生活自理都很困難,真是生不如死。附體上來的時候,又抽煙又喝酒,顛三倒四的,周圍的人都知道。修煉後,我成為了一個健康的正常人了,是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到這時,我覺的我真相都講完了,應該走了,但是不想在老警察手裏走,不想給他添麻煩,想在年輕警察手裏走。我說想上廁所,老警察說沒有鑰匙,就轉身去了裏面。年輕警察說:「在床頭上掛著。」我馬上接話說:「你去送我吧。」他說:「我想睡覺。」我說:「就不一會兒,你回來再睡覺。」他很不情願的跟在我身後。
在上廁所的路上,看著插著玻璃碴子的大高牆,我問自己怎麼走呢?拐到廁所裏邊,警察沒跟進來。我一看大高牆下邊用紅磚砌了一道小矮牆,再觀察高牆,有一個人寬的玻璃碴是矮的。我不假思索的上了小牆,又爬上了大牆,然後縱身一躍,就跳下去了,下邊是個深溝。走了不遠,就雷雨交加,我又一次在師父的保護下,回到正法洪流中來了。
現在回想起來,都覺的不可思議。我是一個弱女子,那插著玻璃碴的大高牆,連年輕男的見了都望而生畏。真的是「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2]。後來那個年輕警察見到我丈夫說:「我看你老婆,她跑了。」派出所的人都取笑他。
還有一次,是上同修家裝手機卡時,和四個同修一起被綁架的。其實在那之前,師父已經借同修的口提醒過兩次,讓我不要再去了,我沒把它當回事,這次的教訓夠深刻的。我和同修的手銬在一起,晚上在送外地看守所的途中,我對同修說:「我的手能從手銬裏拿出來。」她看我把手拿出來,趕緊說:「車上有監控快放進去。」
一路上,我就背法。到了公安醫院,檢查身體不合格,拉到看守所檢查,還是不合格。看守所的醫生說:「不能收她。」在看守所往回走的路上,第一個警察說:「看你身體最好,檢查還不合格,放你回家。」第二個說:「你師父都來救你了。」第三個警察說:「你一個字不簽卻放你回家,痛痛快快的簽字,痛痛快快的送進去(指把那三個同修被送進看守所)。」
回到本地,我還是不報姓名,公安局的一個頭叫來很多委主任來認我。委主任們七嘴八舌的勸我,他們又照像又錄像,有的說:「照不上,也錄不上。」有的說:「照上了,錄上了,怎麼不像她?」(沒法往外發)看我的小警察見我就是不報姓名,就說了很多動情的話,我心想有師父管著呢。他又說:「聽說還想把你送看守所。」看我不為所動,那個頭又把和我銬在一起的同修的哥哥找來勸我。
同修的哥哥和那個頭是同學。我問他:「你修煉嗎?」並跟他講了一些利害關係,他不再勸我了。那個頭看誰都說服不了我,惱羞成怒,過來狠狠的打了我一個耳光。
等到下午三點多鐘的時候,看我的小警察出去了一會兒,回來的時候,他樂顛顛的喊著我的名字說:「你不報姓名,我也知道你叫甚麼,你家人來接你了。」出了公安局的大門,也沒看到我家人,回家後,才知道,丈夫被敲詐了三萬元錢後,別人替簽的字,他們才放我回家。到現在,我們都不知道簽字的人是誰,但我知道是師父保護我,又一次從黑窩中闖出來的。
風風雨雨走過了二十多個年頭,這只是寫出了我修煉中的幾個小故事。這二十多年來,我經歷了邪惡的多次騷擾、綁架,沒有配合報過姓名,也沒有配合簽過字,不給自己修煉留遺憾,不給大法弟子稱號抹黑,做一名真正的大法修煉者!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師徒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