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桂榮女士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一個更好的人。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下午五點多,東洲公安分局以姓崔的為首,領一幫人,先在徐桂榮家門外兩次把電門拉了,騙開了門,五、六個人闖入了家中,把徐桂榮的許多私人物品非法抄走,其中包括2台電腦、2台打印機、1台刻錄機、1個MP4、1個電話、新買的2個小喇叭,除了不能揣兜裏的,那個姓崔的都揣在兩個大兜裏,臨走還要把她家門鑰匙劫走,被要回。到了分局崔某還跟徐桂榮索要鑰匙,徐桂榮說鑰匙她給扔了,崔某氣急敗壞,和他們當中的一個女人還想回來搜兩遍。
當時撫順市東洲區十二位法輪功學員徐桂榮、呂慶、胡風秋、張桂蘋、劉鳳娟、李明宇、秦增雲、潘福德、東維榮、姜順愛、李剛、李豔榮突遭綁架,並被劫入撫順南溝看守所非法關押。
撫順市東洲區公安分局構陷十二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案卷」,因所謂「證據不足」先後兩次被東洲區檢察院退回,要求公安部門「補充證據」。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東洲區檢察院將這起構陷法輪功學員的「案卷」遞交到東洲區法院;構陷徐桂榮的「案卷」被分到撫順市望花區法院。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撫順市望花區法院在撫順南溝看守所非法庭審徐桂榮。在庭審過程中,徐桂榮講了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等基本真相,並表示要堅持煉法輪功,最後為自己做了無罪陳述。兩位辯護律師都為她做了無罪辯護,對公訴人的構陷指控做了駁斥,最後,律師用平和的語氣穩速地向合議庭建議判徐桂榮無罪,並當庭釋放。審判長武強表示休庭擇日判決。
徐桂榮在撫順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兩年八個月,冬天洗涼水澡,吃的不是人吃的東西,心理壓力太大了,不讓親人探視。警察讓犯人管徐桂榮等法輪功學員,不讓洗漱還罵。徐桂榮剛去時候血壓90/130,可不到十天,就被迫害到100/150,最後達到100/200。每天強制徐桂榮站班,不換人,後來她站不住了才換人。到現在徐桂榮的腰、腿還疼,就是那個時候被他們迫害的。
徐桂榮被望花區法院枉判四年。二零一九年五月徐桂榮被送到遼寧女子監獄,那裏更是人間地獄,每天被強制幹活,在那被非法關押了十四個月,被迫害導致左腿腫得都發黑了才讓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