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堂,男,一九五三年四月十六日出生,今年70歲,家住黑龍江省雞西市密山市。
法輪功學員張玉堂 |
密山市公檢法合謀陷害 枉判四年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下午五點來鐘,張玉堂去他女兒家,快六點了,他從他女兒家出來回家,被密山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
當日六點過五分,密山公安局國保警察敲張玉堂的家門,張玉堂的妻子沒給開門。這時,警察從外面用從張玉堂身上搜走的鑰匙打開門,警察、社區七男一女共八人進屋,自稱他們是密山公安局的。張玉堂的妻子問一個警察:你姓啥?警察說,姓花,叫花劍。張玉堂的妻子問:你是頭嗎?花劍笑了。張玉堂的妻子問:他們都叫啥名?花劍說:他們,你就不用問了。
花劍對隨來的警察說:搜查,就有兩個警察拿著錄像機在屋裏各處錄像。張玉堂的妻子問警察:你們抄家有法律手續嗎?有一個警察拿出一張紙,晃了一下。張妻說:我沒看清紙上寫的是甚麼,給我看看。警察說,不能給你看,就把那張紙收起來了。
警察在屋裏到處翻,把床底下都翻了,非法抄家大約近一小時。當時張妻看見警察非法抄走三本《轉法輪》、三個聽法、煉功用的音響(小喇叭)、信封十~二十個、U盤等個人物品。警察在床底下翻出一個紙包,張妻要看看是甚麼東西,警察不讓看。當時警察沒讓家屬確認被抄走的東西的名稱、數量,沒有抄家物品清單,還抄走甚麼東西,家人就不知道了。警察非法搜查完後,張玉堂的妻子和兒子均拒絕在相關文書上簽字。
第二天,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張玉堂被非法刑拘,關押在密山市看守所。公安機關以張玉堂郵寄法輪功資料、勸善信為由,將張玉堂構陷到密山市檢察院,密山市檢察院以黑密檢刑訴[2023]65號起訴書將他構陷到密山市法院。
密山市法院於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二日上午九點二十分,歷時兩個小時,對張玉堂非法開庭。
在非法庭審的過程中,密山市檢察院公訴人李蘭蘭舉證,張玉堂郵寄法輪功宣傳資料,是從監控錄像上看像是張玉堂。律師稱,像是張玉堂,不等於就是張玉堂,把不確定的當成證據,不能成為法律判案依據。
所謂證人,密山市紅衛社區網格員高媛、密山市郵政儲蓄軒宇所營業員馬佔新、密山市郵政儲蓄銀行第二郵政所營業員冀秀紅、密山市郵政儲蓄城西所郵政營業員劉桂紅,沒有出庭公開作證,法庭沒有出示在張玉堂家抄走的物品。
張玉堂做了有理有據的自我辯護,當庭指出公安部門、檢察院舉證與事實不符,是辦案人員強加的多處莫須有的證據。律師以憲法和有關法律為依據為張玉堂做了無罪辯護,要求法庭對張玉堂無罪釋放。
在法庭上,由於公訴人李蘭蘭態度惡劣,張玉堂當庭要求李蘭蘭迴避,因此法院中途休庭。當再開庭後,公訴人李蘭蘭並沒有迴避,但是態度大轉變。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八日,密山市法院下發了(2023)黑0382刑初81號刑事判決書,誣判張玉堂有期徒刑四年,並勒索罰金一萬元,非法刑期從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起至二零二七年四月二十一日止。
張玉堂曾被非法勞教、判刑合計10年11個月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張玉堂屢遭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因「進京」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被雞西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非法勞教兩年,在雞西勞教所遭毒打。
二零零二年四月,張玉堂再被綁架,在雞西市第一看守所遭酷刑折磨,被惡徒用打火機燒手指、鋼針扎雙腳。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五日,張玉堂被非法判刑三年,在雞西哈達監獄和牡丹江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張玉堂探視被關在洗腦班的外甥媳婦,遭洗腦班人員陳金雷等四、五人刁難、毆打,導致他左肋骨打斷五根,還被非法拘留。二零一二年七月五日,張玉堂被密山市法院誣判拘役五個月。
二零一四年四月,張玉堂在牡丹江市租住的家中再次被綁架,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被牡丹江市愛民區誣判五年六個月。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張玉堂被劫入牡丹江監獄集訓隊。張玉堂睡通鋪,大鋪每人最多二十五釐米寬的地方,甚至有時只有二十釐米寬的地方,而且還得一顛一倒的睡,夜裏上廁所回來,根本就沒地方了,就得躺在兩人的之間慢慢往裏擠。夜裏蝨子咬,還無法動彈,白天碼坐,不許抓蝨子,因張玉堂不背三十八條監規,處境更艱苦一些,挨罵挨打是常事。
有一次,張玉堂因不報數,被犯人打的胳膊青腫,後來家屬去探視給錢,張玉堂沒要,因張玉堂沒有買任何東西給姓金的獄警和犯人頭目,回監舍,被犯人罵一頓。家人送來的衣物也被姓金的警察扣下,不給張玉堂了。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張玉堂被轉到泰來監獄,在集訓隊裏被安排到靠窗戶的地瓷磚上睡覺。因張玉堂不背三十八條監規,不寫所謂的「三書」, 二十多天後,警察董新讓兩個包夾看著張玉堂不讓睡覺,雖然給包夾三退了,但是經過兩天三夜的不許睡覺,終於神志不清留下了難以啟齒的污點。當張玉堂清醒過來後,張玉堂寫了嚴正聲明;張玉堂所說所寫的東西宣布作廢,從新修煉。後來張玉堂因身體欠佳被調到病監區。二零一八年八月初被轉到齊市監獄。
在齊市監獄,由於犯人告密,獄警把張玉堂身上所帶的手抄經文和真相材料全部搶走。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那天,張玉堂所在的五監區中隊長丁超把張玉堂叫到一個沒有監控的辦公室,問張玉堂為甚麼不交醫保費?張玉堂說交醫保費是自願的,所以不交。丁超就打張玉堂嘴巴,用拳頭打張玉堂胸口,踢屁股,把他的肛門踢脫出來,至今未癒。然後再問「你交不交?」張玉堂就說「不交。」他就再打。三次過後,張玉堂就是不交,他還要打,這時張玉堂突然拉開房門,大聲喊:獄警打人了!獄警打人了!所有辦公室警察都出來看。監區長任紹忠聽到喊聲出來後,就告訴丁超兩個月內不准他上超市購物。
二零一九年八月份,張玉堂及其他法輪功學員又被重新轉回到泰來監獄。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在回監舍的路上,張玉堂突然遇到獄警攔路搜身,他身上帶的真相紙片沒在意,被一姓張的惡警搜去,交給了副獄長孫峰,張玉堂被押進了小號,直到出獄。
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張玉堂出獄了。回家後,公安機關在張玉堂所住小區單元門兩側各安一部監控器,進了單元門正面還安一部監控器。張玉堂仍然屢遭邪黨人員騷擾。
二零二二年初,密山鎮鐵西村停發了張玉堂每月一百多元錢的養老金,截斷了張玉堂生活經濟來源,給張玉堂家庭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難。
如今,已經70歲的張玉堂老人再遭密山市公檢法人員構陷,被枉判四年並高額勒索一萬元。
相關單位和責任人:
密山市政法委書記:劉麗 辦:0467-5839177 手機:18646787678
密山市政法委副書記:任樹華 辦:0467-5853699手機:13796400099
密山市公安局現任國保大隊長:花劍,宅6736666 辦;0467-5210737手機159 4667 9666
構陷張玉堂的辦案人;張建鵬,警號074469,辦0467-5220366
構陷張玉堂的辦案人;趙鵬。
非法抄家人;王濤、張建鵬等8人。
密山市檢察院:
構陷張玉堂的公訴人李蘭蘭 18504629990
密山市法院:
審判長 凌左彬,辦公電話;0467-5266756
書記員 劉煬
陪審員 林春紅
陪審員 蘭新玲
誣陷張玉堂的證人:
高 媛,(參與非法抄家,密山市紅衛社區網格員)手機號13309616835 身份證 231026199803200945 戶口在密山市連珠山鎮三委。現住址;密山市農民公寓二區6號樓1單元304室。
馬佔新,密山市郵政儲蓄軒宇所營業員,手機號13846092986
冀秀紅,密山市郵政儲蓄銀行第二郵政所營業員,手機號13704682504
劉桂紅,密山市郵政儲蓄城西所郵政營業員,手機號15699679728,1982年12月25日生, 現住址;密山鎮南園景泰小區15號樓1單元601室。
(責任編輯: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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