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梅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她嚴肅地告訴來人,自己沒有犯罪,絕不承認這強加的迫害,因為修煉法輪功是合法合理的。
徐春梅,曾用名丁春梅,49歲,於一九九八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她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多理解他人,善待他人。
江澤民出於個人嫉妒,不顧人民福祉一手挑起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運動。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他以個人意志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及公檢法司之上的恐怖組織---相當於納粹蓋世太保的「610辦公室」。是一個在全國範圍執行秘密任務、推行和實施這場血腥迫害的罪惡機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團夥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徐春梅到北京上訪,被劫持到豐台體育館非法關押。她被當地的公安和單位領導劫持回到當地,他們把她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逼迫她寫保證書放棄信仰,威脅不寫就不放回家。期間,公安及610辦公室還有司法警察等人撬門入室,搶走她家中所有的大法書籍,抽屜,衣服,被子全部扔在地上,一片狼藉。
二零零零年徐春梅被非法勞教二年,當時孩子只有三歲,她丈夫也被迫放棄信仰。公安、派出所經常不出示任何證件搜查,她公公由於長期受到這樣的迫害與煎熬,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去世。
二零一四年四月因發放神韻光盤,徐春梅被德安寶塔派出所送往九江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公安、610多次的迫害使她家人在極度的恐懼、壓抑中度日。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上午,徐春梅在德安開發區私人老闆藥店上班時,被德安縣惡警綁架、非法抄家,她被非法關押至共青拘留所。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三年上半年,江西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累計47人次,其中:非法判刑9人、非法起訴1人、非法刑拘6人、非法拘留4人、綁架14人、騷擾12人、非法跟蹤1人。由於中共迫害、封鎖消息,導致信息不暢,有些迫害沒能及時報導出來,以上統計為不完全統計。
(責任編輯: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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