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淑芹,女,六十四歲,石家莊市化肥廠職工,修煉前曾患有肝內多發性血管瘤,右上腹脹痛,睡覺不能右側,為此單位給她由原來的夜班改為常日班,她仍在痛苦中掙扎。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她身體上的各種疼痛都消失了,獲得了身心健康。
一九九九年七月對法輪功的迫害發生後,耿淑芹依法進京上訪,被綁架,在石景山體育場被警察打耳光,強行照像,扣留身份證五個多小時。後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拘留五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耿淑芹第二次進京上訪被綁架,在駐京辦的大理石地板上坐了一夜,她當時正趕上例假,很痛苦,後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強行照像、滾手印、簽字。
二零零零年五月,單位無理將耿淑芹拘押在廠招待所,勝利北街派出所六、七個警察,從化肥廠招待所將耿淑芹綁架至派出所院內,在院內鐵管子上銬了一天一夜。所長鄭旗紅帶六、七人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師父法像及真相傳單。耿淑芹質問這種非法行為,被鄭旗紅指揮手下人打耳光、恐嚇。指導員問耿淑芹還煉不煉?耿淑芹回答「煉」,又被打耳光。警察喬衛東拿筆錄欺騙耿淑芹說:「某某某說你了,你也說吧。」耿淑芹被誘騙說出同修、簽字。
耿淑芹所在單位石家莊化肥廠不斷給她施加壓力,下班不讓她回家,逼迫她寫不進京上訪的保證,被耿淑芹嚴詞拒絕後,扣罰金700元,並被關在廠招待所辦學習班強制洗腦。二零零零年一月,同單位的丈夫被勝利北街派出所侯勇從單位綁架,非法關押在靈壽縣看守所,五月中旬,面臨非法開庭,耿淑芹向單位請假,要求去旁聽,單位不准,並非法將她拘押在廠招待所四天四夜,不准回家,派單位同事看管,她上高中的兒子也只能陪她居住在廠招待所。石家莊化肥廠無理給耿淑芹記大過處分,全廠通報。
二零零零年十月底,耿淑芹遭人誣告,被迫離家出走。二零零一年八月,她被石家莊市振頭治保會劫持,振頭分鎮派出所將耿淑芹關押至縣看守所三十四天。耿淑芹反迫害絕食絕水,身體出現黃膽,精神恍惚。她家人被逼交五千元取保候審。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八日,邪黨在北京辦奧運期間,勝利北街派出所李雪峰帶五、六人闖入耿淑芹家中,逼迫她在「不上北京的保證書」上簽字,被耿淑芹拒絕,李雪峰指使警察抄家,搶走大法書和真相資料,並要強行綁架耿淑芹,耿淑芹不配合,李雪峰打電話又叫來三、四人二次抄家,強行綁架,拘留十五天。
十五天到期後回家的路上,她又被李雪峰等人劫持拉回拘留所,現寫黑材料,並到橋東區公安分局報批,折騰了大半天。李雪峰又欺騙耿淑芹說帶你到醫院檢查身體,有問題把你拉回來,卻是直接拉到河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在勞教所,耿淑芹被強行照相,投入到勞教所為專門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為期一個月的「攻堅組」。惡警牛麗用膝蓋狠頂耿淑芹右腰,強制看洗腦電視,監舍還派兩個負責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幫教轉化耿淑芹,不讓她睡覺,她剛躺下就被叫醒,強制洗腦,逼寫「四書」,她承受不住精神上的壓力,違心地寫了「四書」,被惡警逼迫當邪惡的幫兇,做了很多壞事:向惡警打小報告,被安排每天晚上值班二至三小時,迫害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麻木地站在邪惡的一邊,八個多月的時間。一天,惡警師江霞問耿淑芹,法輪功學員郭文豔轉化沒有,耿淑芹回答沒有。師江霞對郭文豔說:老實點,要不我就用電棍處你下面。耿淑芹被觸動了,心想太邪惡了,太恐怖了,真和明慧網報導的一樣。耿淑芹怕勞教所的酷刑和鞭打,不敢公開拒絕惡警的要求,採取了不做、少做或消極對待。惡警劉紫薇以耿淑芹從水房進屋晚了為由,在大廳罰站她兩個多小時。到期後她又被勞教所非法加期迫害七天。
二零一八年七月,石家莊長安區建安派出所兩名警察騷擾耿淑芹家,說上面讓過來看看。二零一八年八月,耿淑芹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兩名警察騷擾耿淑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