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宋麗英自述曾遭迫害事實。
(1)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後被劫持到北京附近縣的一個派出所裏,當天晚上非法審問我,因我不報姓名、地址被此派出所的一個姓冉的警察掐脖子。我的脖子被他掐青了好幾塊,好多天被掐的青色印記才消退。第二天,我被劫持到石家莊駐京辦,在駐京辦被戴手銬迫害致使我的雙手不能活動。後被工作單位人員及我所居住轄區內東風路派出所警察和居委會主任潘勇接回。回到石家莊後直接被東風路派出所非法羈押一週左右,在派出所內一個女的還朝我臉上吐唾沫。同時被非法抄家,東風路派出所警察搶走師父講法錄音帶多盤,給我和我的家人造成很大傷害。直接迫害責任人:東風路派出所副所長盧海東。
(2)二零零二年二月份,東風路派出所警察將我從家中綁架,把我非法羈押在東風路派出所內十天左右,過年期間都不讓我及其他十餘位同修回家。寒冬臘月天氣寒冷,東風路派出所警察將室內的暖氣關掉,讓我們在沒暖氣的屋內凍著,暖氣管子都凍裂了,還不給人水喝,我要求喝一口水管裏的涼水都拒絕了,不讓我喝,連續十天由我的家人天天送飯到東風路派出所。
(3)二零零二年六月份的一天,我在上班的途中,被石家莊市東風路派出所副所長盧海東、騰文起等警察綁架到東風路派出所,非法關押七天,期間強迫我「轉化」、寫「三書」,並勒索我家人二百元。直接迫害責任人:東風路派出所副所長盧海東。
(4)二零零二年九月的一天,我上早班剛一進車間,團支書說有事叫我到車間外面去,我剛出車間門,就被石家莊常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棉二分公司黨務工作部的部長劉向陽、黨務工作部的人員李文波兩人就用單位的汽車及司機共三人強行將我綁架到臭名昭著的河北省會洗腦班。在洗腦班內我遭受了「熬鷹」的迫害,幾天不讓我睡覺,逼迫我看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電視和洗腦,逼迫我「轉化」、寫「三書」,迫害達三個月之久。
迫害責任人:
劉向陽,男,大概是一九六四年出生,住址:石家莊市中山東路269號37棟3單元601;
李文波,男,一九六三年出生,住址:石家莊市中山東路269號32棟3單元704。
河北省會洗腦班:袁書謙等。
(5)二零一五年六月的一天,東風路派出所指導員胡宇坤、副所長王磊、片警魏保和,還有一個女的,共五、六個人闖到我家,以看我母親為名騙開門,進門就照相,到處亂翻,搶走師父法像、大法書、刻錄塔和一些空白光盤,價值五千元。他們並將我綁架到東風路派出所,直到夜裏十二點才將我放回家。後來,我兩次到東風路派出所索要當時被搶走的東西,東風路派出所拒不歸還。
(6)二零一六年夏天,東風路派出所片警魏保和及協警到我家敲門騷擾,說是訴江的事,讓我簽字,讓去派出所。居委會主任潘勇也給我家打電話說這個事,我都拒絕了,沒有配合。
(7)二零一八年七月,居委會主任潘勇給我兒子打電話恐嚇,要求我兒子給我照像,然後發給他們。自此原本支持我煉功的兒子也改變了態度。這都是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大法造成的。
另外,二零零零年,當時我九十歲高齡的母親因公開煉功被綁架到東風路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後因她年歲太大吃不了飯,吃飯得讓家裏人送,被放回,並勒索我家人一百元。責任人:東風路派出所所長李為民、副所長盧海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