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律師去看守所會見潘晶,獄警出來說潘晶在看守所已經絕食半個月了,現在自己不能走了,灌食已經花了兩千多元,還讓家屬給加錢。之前,看守所給潘晶的丈夫打電話,叫他去給潘晶加錢但並未告知潘晶絕食,當時她丈夫給加了一千元。
孝女遭綁架 九旬老母思念中離世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是潘晶女士的母親89歲的生日。為了讓母親高興,潘晶宴請全家人為母親祝壽。然而上午十一點左右,丹東市振興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永昌派出所、頭道派出所的七個警察,突然闖進潘晶家,當著她母親的面將她綁架。警察給潘晶扣上「破壞法律實施」罪名,為了在潘晶家中找所謂的「證據」,翻箱倒櫃,甚至把89歲的老太太從床上抬到地上。
振興公安分局將潘晶非法拘留十五天,期間將她構陷到檢察院。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做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潘晶有社會危險性」而退卷。當晚,振興公安分局讓潘晶「取保候審」回家。
一年後的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六日,潘晶被告知她再次被構陷到達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九月二十二日,丹東市振安區法院告知潘晶,案件已到達丹東市振安區法院。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九日,達振安區法院開庭非法庭審潘晶。法官誘惑說:若要答應不煉,就少判幾年。被潘晶嚴正拒絕。當天非法庭審結束後,潘晶被關押到丹東看守所。
潘晶的母親已經臥床多年,一直是潘晶在家護理。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九日潘晶被綁架後,由於潘晶的哥哥和嫂子身體不好,再加上還得照顧三個孫子(大的七歲,小的兩歲多),無能力再照顧老母親,在無奈的情況下,不得不將老人送進養老院。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晚上五點多,潘晶的一位友人接到潘晶家人的電話,說潘晶的母親在醫院的搶救室,沒人照顧。友人沒有顧上吃飯,趕到醫院。當時潘晶的哥哥、嫂子和她的丈夫都在場。聽家人說,近兩天老人不吃東西,精神狀態差,就送醫院來了。肺部CT顯示老人的肺大部份肺泡沒有功能,醫生說老人隨時都可能走,要家人有思想準備。友人看到老人身上幾處患有褥瘡,衣服裏都是脫落的皮,大概好長時間沒洗澡,與潘晶在家時完全不一樣。如果潘晶在老人身邊,老人絕不會身體生出褥瘡,更不可能洗不上澡。
八點多鐘後,家人(都剛傳染上武漢肺炎,都在咳嗽)都離開了,友人打來水,給老人擦洗了一遍,給褥瘡上了藥。老人睜眼看了看照顧自己的人,她多麼希望是自己的女兒啊!原本身體情況危急的老人,出乎醫生的預料,身體狀況竟然有了好轉,她期待著孝順的女兒能出現在眼前……然而,老人沒有等到女兒,帶著深深的遺憾,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凌晨五點四十分離開了人世。潘晶被迫害,她90歲的老母也同樣遭到迫害。
潘晶作為人女,為母親養老送終是天經地義的事,然而在邪黨迫害下,母親病重不能照顧,母親去世不能見最後一面,孝順母親竟然成了奢望。母女連心,幾乎在母親去世的同時,潘晶開始絕食反迫害。
潘晶修煉法輪大法二十多年了。在這二十多年裏,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事,一言一行都為別人著想。對待長輩,她是無可挑剔的孝女、孝媳,婆婆臥病在床,潘晶悉心照顧,直到婆婆病逝。婆婆走後,潘晶每天給公公做中午、晚上兩頓飯,把公公家收拾好之後再回家照顧母親。後來公公有病住院了,她到醫院伺候公公(因為丈夫和小叔子們都上班,脫不開身),直到老人安詳的離開人世。為此丈夫、兩個小叔子及弟媳婦都對潘晶這個大嫂非常尊敬,也都知道大嫂是因為修煉了法輪大法才能這樣任勞任怨。
曾遭精神病院及勞教所迫害 九死一生
自中共江澤民團夥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潘晶因堅持信仰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關押在精神病院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潘晶因到丹東青年廣場煉功,被丹東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入丹東看守所迫害,一個多月後,臨江派出所警察誘騙、脅迫著潘晶的家人把她送到丹東精神病院。精神病院的醫務人員明知潘晶一切正常還要每天逼她吃藥,一個護士說不吃就插鼻飼灌。一次,精神病院院長看到潘晶盤腿坐在床上,就威脅說:「再看你這樣坐著就扎你一針。」一次丈夫探視潘晶,說起一個姓趙的主任要給她用一種藥,用了這種藥後她就甚麼都想不起來了,也不會再煉法輪功了。她丈夫就一再要求不要這樣做,他們才罷手。潘晶不堪忍受這樣的非法監禁,絕食反迫害,遭醫生多次插管灌食,從胃裏撥出的灌食管子都帶出血來,直到醫生認為她的胃已經插壞了,才開了出院單。
二零零二年九月,潘晶被丹東公安一處的於德慶等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丹東看守所。一個多月後,被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因她不放棄信仰,勞教所獄警對她進行酷刑折磨,一次將她雙腿成盤腿狀捆綁,雙臂背銬捆綁,痛的她死去活來,這樣綁了一夜,繩子解開後,所有被繩子綁的地方全部起了像鵝蛋大小的水泡,腿、腳、雙臂、手沒有任何知覺,她很長時間行動不能自理。
二零零五年十月,丹東二街派出所程顯春等警察,強行入室綁架潘晶。潘晶在看守所絕食抗議,遭獄醫崔銳及多名警察野蠻灌食。之後她再次被劫持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因潘晶持續絕食反迫害,馬三家獄警將她四肢定位在一張特製的床上,用一種特製的鋼製開口器強行把她牙敲開,把開口器調到最大,令她嘴角破裂,再往她嘴中灌不明藥物或非常辣、非常鹹或甜的玉米糊,不給水喝。一次一男獄警捂住潘晶的鼻子惡狠狠的說:你不吃,就死吧。直到她馬上要窒息了才放開手。勞教所直到把潘晶折磨致奄奄一息、隨時有生命危險,才將她放回家。
參與迫害人員:
丹東市頭道派出所:
地址:丹東市振興區五經街75-4號,郵編118000
王永峰所長15942545281
主辦人:王聰,辦0415-2132233
丹東振安區檢察院:
地址:丹東振安區九連城鎮九連城村,郵編118001
辦案人:鄒紅霞,辦0415-6276626
丹東市振安區法院:
地址:振安區東泰路225-4號,郵編118001
辦案人:王柯丁,辦0415-2277353
遼寧省丹東市看守所:
電話:0415-6250324、0415-6250323、0415-62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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