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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真相 丹東市七旬畢桂英又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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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丹東市法輪功學員畢桂英女士,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被丹東市公安局振興區分局警察入室綁架、抄家搶劫,非法關押在丹東看守所迫害。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七日,她被丹東市振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六個月。這是畢桂英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畢桂英,七十三歲,一九九七年在黑龍江省雞西市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嚴格要求自己。她在經營食雜店的過程中,經常為大家提供一些物美價廉的商品,自己只掙取微薄的利潤,深受顧客的好評和讚譽。

畢桂英女士
畢桂英女士

自從修煉法輪大法後,畢桂英真的是身心受益,都七十歲的人了,能一口氣把五十斤的大米扛到五樓。

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後,畢桂英家裏的電話一直受到監聽。一九九九年秋,畢桂英全家從黑龍江省雞西市搬到老家丹東。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畢桂英發放真相資料,遭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丹東市公安局元寶區分局興東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位於丹東湯池鎮集賢村的丹東看守所迫害;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畢桂英被丹東市元寶區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一年、罰金五千元;上訴到丹東中級法院又被枉法裁決:維持冤判。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畢桂英被劫入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在監獄中,她被兩個犯人二十四小時包夾,長時間不讓睡覺。畢桂英被迫害的身體出現浮腫、雙腳腫脹、腳底就像有東西扎了一樣。

酷刑示意圖:抻著熬鷹
酷刑示意圖:抻著熬鷹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丹東市公安局振興區分局國保隊長王海斌夥同丹東永昌派出所七、八個警察闖入畢桂英家中,拿出監控錄像給她看,然後開始抄家。警察搶走畢桂英家的平板電腦、手機、護身符等私人物品,並將畢桂英綁架到丹東永昌派出所。畢桂英的家人到派出所向警察詢問:為何綁架畢桂英?一個警察說:她發資料,煉了不好的東西。家人說:不就是煉法輪功嘛,她煉功後,身體所有的病都好了。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畢桂英被劫入丹東看守所關押迫害。二零二二年一月,她被構陷到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後被構陷到丹東市振安區法院。

畢桂英第一次被非法開庭是在丹東封城前,法院的藉口是疫情嚴重,沒讓旁聽,也沒通知家屬。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七日,畢桂英被丹東市振安區法院第二次非法開庭,當庭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六個月。

丹東市振安區法院
地址:遼寧省丹東市振安區東泰路225-4號
郵編:118000
院長:寧偉13942587528
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丹東市振安區九連城鎮九連城村
郵編118001
檢察長:王德全15941511666
丹東市公安局振興區分局
國保隊長:王海斌13841591159

永昌派出所
所長:康大偉17641585217
副所長:張旭陽18406169222
辦案人:於雲鵬1514156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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