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我們小組學法,在學法前我說了這件事。一位老同修說:警察也上她家去了,是我孫女給開的門,一進門就問:你家來外人了嗎?同修說來了,你看這是我孫女。警察被這毫無掩飾的樸實的回答感到輕鬆,笑了笑又說:你家好像烀苞米了,老同修說:是,你吃不吃?警察笑呵呵的沒吱聲,轉過身又和她兒子說了幾句話就走了。
這一段對話警醒了我,我跟這位老同修比,心性怎麼樣自己清清楚楚,當時學法時就覺的自己修得太差,心裏不舒服,但還是靜下來學完法。中午十一點前回到家,一直在想自己做的不好,不是修煉人的心態,很後悔,心裏很難受。為甚麼會是這種心態對待警察呢?反複查看自己,原因是:反感警察的這種行為,根本就沒有去想他們只是在完成他們的所謂「工作」,更沒想警察來了正好是給警察講真相,救度這些被邪惡利用的可憐的生命。
中午發正念清理了自身干擾講真相、救度眾生的那些人的觀念。但我心裏還是過不去,後悔的直掉眼淚。真是同樣的事情,卻能顯露出不同的心性。我流著眼淚跟師父認錯。我修煉二十多年了,心性如此的低,深感師父度我們的不易,無以報答師恩,唯有精進做好三件事,才能心安。
寫此文時,心思起伏,如有不當,敬請同修慈悲指正。珍惜這萬古機緣,踏踏實實的修好自己,完成史前大願,跟師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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