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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法輪功學員白雪松、史顏影第四次被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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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鞍山市法輪功學員白雪松、史顏影,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一年零八個月,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六日第四次被非法開庭,三位律師做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

當天上午九點,立山區法院法官劉音宣布,接著上次繼續開庭。

公訴人張毅拿出了鐵西區陶關街一個叫喬羽的社區臨時工的證言,說在史顏影家門口見證了警察對史顏影家的搜查過程,及在樓下對白雪松的搜車過程。但所謂證人證言與視頻訊問記錄的時間都嚴重不符,當場被三位律師指出是做假證,要求證人當庭出庭作證。

三位辯護人詳細的對偵查機關提供的所謂證據做了客觀理性的分析,指出辦案警察逼供不成,就偽造筆錄、證言,剪切審訊視頻,構陷當事人。

公訴人張毅不顧辯護人的質證意見,依然罔顧國法與客觀事實,要求法院對史顏影、白雪松判重判。

最後三位辯護人做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法官劉音宣布開庭結束,等待合議庭結果。

兩家當事人家屬現場旁聽。家屬找到公訴人張毅,告訴他他的做法會害了他自己。張毅倉促而走。

白雪松,男,49歲,修煉法輪功後,為人真誠善良,樂於助人。不管是親戚朋友還是鄰居同行有困難,即使他自身也面臨困窘,都二話不說地幫助,他是大家公認的老實人、實在人。然而這樣的一個好人,卻在中共治下的中國屢遭迫害,多次被非法抓捕、關押,被警察非法抄家搶劫數次。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九日,法輪功學員史顏影在養老院工作期間被警察綁架,家中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被抄走,史顏影被劫持到岫岩看守所。第二天,警察綁架了去史顏影家的法輪功學員白雪松、婁豔(已回家)。當晚在鐵西區繁榮派出所,白雪松遭刑訊逼供。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立山區法院對史顏影、白雪松第一次非法庭審,法官劉音,公訴人張毅。在律師盤點警方所謂的證據過程中,法官和公訴人很安靜地等待,最後在十一點三十五分還沒有進入辯護階段,法官就宣布休庭。

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下午一點,立山區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史顏影、白雪松,下午兩點正式開始。律師指出公安機關抓捕和扣押物品的違法事實,並對訊問筆錄的偽造和搜車時的視頻損壞做出質疑。公訴人張毅說經過調查沒有刑訊逼供的事實,並拿出新湊的構陷材料打算宣讀時,現場的視頻設備出現嚴重故障,開庭沒辦法進行下去,下午三點休庭。律師馬上要求閱張毅新湊的材料,張毅不讓律師看,並匆忙離開。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上午九點,史顏影、白雪松在立山法院被第三次非法開庭,開庭過程中,公訴人補充所謂新的證據,造成律師的辯護時間不夠用而休庭。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六日上午,史顏影、白雪松在立山法院被第四次非法開庭。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不顧多方對「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正面調查報告和上億人煉功受益的事實,一意孤行發動鎮壓,他裹挾全國各級公檢法司機關人員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致使數萬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投入監獄、勞教所、洗腦班和精神病院酷刑摧殘、甚至折磨致死。

江澤民、羅幹、周永康、劉京、賈慶林、吳官正、薄熙來等積極參與迫害的三十多名中共高官,已在世界三十多個國家被以「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等多項罪名,在五十多個刑事和民事訴訟案中被起訴。

薄熙來、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李東生等迫害法輪大法學員的罪魁禍首已遭現世的報應,被判處重刑,並禍及家人。目前落馬的高官,無一不是背負迫害法輪功血債的人。卸磨殺驢是中共歷次政治運動的一貫手法。現在,中共對政法委系統展開「刀刃向內」、「倒查三十年」的整頓運動,已知違紀違法政法警察已有近20萬人被處理處分,立案審查調查近五萬人。

迫害者包括(但不限於)直接實施迫害者,也包括制定具體政策、下達命令以及協同者,這些迫害參與者還面臨著國際制裁。根據美國通過的《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加拿大、澳洲、新西蘭等三十個國家制定或準備制定類似於美國的《馬格尼茨基法》,對人權迫害者,施予禁止入境、凍結資產等制裁。對其迫害者本人拒發簽證,包括移民簽證和旅遊、探親、商務等非移民簽證;對已獲簽證和綠卡的迫害者,亦可能被拒絕入境,而且懲罰之列包括其配偶、子女等。

在德國柏林牆倒塌的前兩年,東德有一個名叫亨裏奇的守牆衛兵,開槍射殺了攀爬柏林牆企圖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一九九二年二月,在統一後的柏林法庭上,衛兵亨裏奇受到審判。他的律師辯稱,他僅僅是執行命令的人,根本沒有選擇權,罪不在己。法官當庭指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這個世界,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準則。」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亨裏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亨裏奇沒有逃脫掉法律的制裁,當所謂「命令」違背人性良知之時,執行命令就是為虎作倀,必然會受到正義審判。

近二十多年來,上百位律師,上千場無罪辯護已從法律上講清了法輪功真相,充份論證了《刑法》第三百條及其司法解釋完全不適用於法輪功學員,所謂依法審判實際上是故意濫用法律強加罪名、枉法裁判,是對法輪功學員的陷害,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實。今天的庭審,究竟誰合法誰犯罪早已一目了然。為當事人的辯護意義已不僅僅是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更是為了眾生不要參與到這場迫害中來,不要充當拔橛子的人。在對待法輪功的案件上,請嚴格依據事實、法律、良知,做出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判決!請將手「抬高一釐米」,鎖緊良知,堅守善念,給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鞍山市立山區法院:
地址:遼寧省立山區勝利北路267號,郵編114031
電話:0412-6821055
院長李繼軍0412-2696201
法官劉音13644203636

鞍山市政法委:
地址: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勝利南路25號,郵編114001
書記:王建軍 13188018801、0412-2234579、0412-811101

鞍山市立山檢察院:
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 馬寶昌:13384227535
公訴科:0412-6625433(新號)
張毅:18004120705(史顏影、白雪松被構陷案件的公訴人)
王治:15242868208(史顏影、白雪松被構陷案件的公訴人)

鞍山市第二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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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長 白龍峰:15698902226;0412-2611873;0412-29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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