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鳳英女士,現年六十八歲,家住錦州市濱海新區,二零二二年一月九日因遭人惡告,被錦州市公安局濱海新區分局國保大隊長李剛等綁架、抄家。
一月十日中午,有一男一女(估計是國保警察)拿一張錦州看守所的拘留單子到楊鳳英家,讓家屬簽字,家屬拒簽。一月十四日,凌海市檢察院將楊鳳英非法批捕。從綁架到批捕,邪黨部門只用了五天的時間。
二零二二年九月初,家屬在得不到楊鳳英任何消息的情況下,打電話給凌海市法院,被告知楊鳳英已於七月份被非法判刑兩年半、罰金四千元。家屬質問:開庭為啥不通知我們?幹啥判那麼重?對方回答:不服你們可以上訴。
第二天家屬到錦州看守所給楊鳳英存衣服和錢時,看守人員說:要是視頻開庭,記錄中得有楊鳳英的名字,但他們在記載視頻開庭的記錄中沒有找到楊鳳英的名字。那麼楊鳳英是如何被枉判兩年半的?家屬對此非常氣憤。
楊鳳英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邪黨對法輪功殘酷打壓的腥風血雨中,她因堅持信仰,屢遭迫害,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家人也倍感壓力和痛苦。以下是她多次遭迫害事實:
兩次勞教 加期迫害
二零零零年,楊鳳英去北京證實大法,被警察非法抓捕回當地,她在天橋派出所被毒打,耳朵被打聾,臉被打得青腫,大腿等部位都被打腫、打青,遭毒打三個多小時。八月八日,楊鳳英被送馬三家非法勞教二年,期滿回家後,因堅持信仰,人還沒到家,直接又被劫持到洗腦班,後被非法加期三年教養,再被送回馬三家教養院。在教養院,楊鳳英遭到身體上、精神上的嚴重摧殘。
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楊鳳英與一法輪功學員去看望友人,因給路遇幹活的世人講真相,遭惡意構陷,當時倆人被劫持到王家派出所,後楊鳳英被劫持到錦州拘留所十天。
在看守所遭毒打
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楊鳳英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在錦州龍棲灣經濟開發區娘娘宮鄉崔屯講真相時遭誣告,被龍棲灣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並搶走手機、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
龍棲灣公安分局警察將六名法輪功學員隔離開,一個人一個屋,單獨提審。警察想錄口供,問楊鳳英的名字,家住哪裏。楊鳳英說:我們甚麼壞事也沒幹,一沒偷、二沒搶、又沒殺人放火,我們是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沒有必要告訴你們這些,沒有用。告訴你們了好上我們家裏讓我們家裏人擔驚受怕,我不能告訴你們,我也不想讓你們繼續犯罪,我這樣做對你們有好處。他們不聽,其中有一個年輕警察,看楊鳳英不說,就用皮鞋踢她的大腿,另一個小警察用電暖風烤她的臉。楊鳳英說你們這樣做對你們不好,你們還年輕,給自己留條後路吧。
後來,他們又找來兩個便衣警察,一個警察到楊鳳英跟前罵著說:這麼多人就說不了你?!然後手指戳著楊鳳英的腦門讓她抬頭,接著就狠狠地打楊鳳英六個嘴巴,打完後罵著就走了。另一個想以嘮家常的辦法讓楊鳳英說出名字和地址,帶頭抓人的警察對楊鳳英說:你不說也照樣判你。
這所謂的「提審」持續到凌晨三點多鐘,帶頭抓人的那個警察帶著另一年輕警察把楊鳳英等人送進看守所關押犯人的屋子裏,並把她們分開一屋一個,楊鳳英被分到二室。到屋五點多鐘,楊鳳英想盤腿打坐,這個室裏有一個五十歲左右的女嫌犯,屋裏人稱她為老大,也是「班長」,打人特別兇狠。楊鳳英打坐她不讓,她就指使兩個年輕的女犯人把楊鳳英的外衣扒下,只剩下襯衣襯褲。
一月七日,那個「班長」叫楊鳳英穿號服,楊鳳英說:我沒幹壞事,我不是犯人,我是被迫害的。楊鳳英不穿他們逼著她穿。
八日那天,「班長」又說楊鳳英幹活少,楊鳳英就給她講真相,說自己不是犯人,按真、善、忍做個好人,沒犯罪,自己和她們不一樣,是被迫害的,「班長」氣的惱羞成怒,舉手就打,拳打腳踢,打嘴巴,搧耳光,特別兇狠。打完把楊鳳英拖到廁所裏,又逼楊鳳英驗血;下午逼楊鳳英報數。楊鳳英不報,仍說自己沒犯法,不和你們一樣,那個「班長」又下狠手,又打嘴巴,又上拳頭,打完將楊鳳英拖到廁所裏。然後不讓她睡覺,讓她打更,又讓她加班。
酷刑演示:暴打 |
九日上午,「班長」又氣急敗壞地開始掄拳頭、打嘴巴,還強迫楊鳳英按手印、照像,楊鳳英堅持說自己沒幹壞事不按。楊鳳英想跑回室裏去,可忘了來時的路,跑到二道門那兒,有個警察把楊鳳英扯回,打她一個嘴巴。回到屋裏,又把楊鳳英拖到廁所裏,說:「誰讓你跑的?你盡給我添麻煩!」說著又給楊鳳英四個嘴巴。下午,「班長」又下狠手把楊鳳英的衣服扒光,僅剩下褲頭。北方的一月正是數九隆冬,很冷。楊鳳英對「班長」說,咱都是女人,你侮辱我就等於侮辱你自己。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
十日下午吃完飯,這些人讓楊鳳英去廁所站著,楊鳳英不去,「班長」指使兩個刑事犯,她們仨人把楊鳳英拖到廁所門口,又從頭頂倒下兩盆冷水,楊鳳英的衣服全都濕透了。
直到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晚,楊鳳英等人才被接回家。
綁架未遂 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錦州市「610」和特警支隊警察接連綁架了濱海新區六名法輪功學員,有的法輪功學員因不在家、綁架未遂。楊鳳英當時正好不在家,得以倖免,但家被抄,私人物品被搶走。
再被拘留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九日下午,楊鳳英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去孫家灣發福字講真相中,被王家窩鋪邊防派出所警察綁架,晚八點多被劫持到錦州市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在家中被綁架 遭冤判八個月並被強制扣除服刑期間的養老金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四點多鐘,在錦州市濱海新區國保大隊長李剛的指使下,濱海新區天橋派出所五、六個警察闖入濱海新區西海口村法輪功學員楊鳳英家,將她的大法書等私人物品非法搶走,並把楊鳳英劫持到錦州市拘留所,說拘留十五天。但到了十一月三十日,楊鳳英卻被轉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關押。同年十二月十日,楊鳳英被濱海新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錦州濱海新區法庭法官李玉夫以視頻開庭的方式非法庭審楊鳳英,不到半個小時就匆匆結束。家屬沒能參加開庭。
在整個事件過程中,楊鳳英堅信自己沒犯法,始終不配合惡人,高喊「法輪大法好」,堅持講真相,拒絕簽字。楊鳳英最終遭冤判八個月,一直被非法羈押在看守所。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楊鳳英老人平安回到家中。
但是,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左右,在錦州市社保部門的指令下,錦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社保局給楊鳳英的家屬打電話,說是扣去了楊鳳英從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到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八個月)的退休工資14091元,要其補交,並給了銀行賬號不然每月不能正常領取養老金。出於無奈,家屬到銀行補交了這一萬多元錢。據社保局人員說,以後楊鳳英是不可以再漲工資的。
如此,楊鳳英不僅遭冤判八個月,還被經濟迫害。
正告相關人員
遍尋中國和世界的法律典籍,也無從找到法輪功學員違法的依據,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當凌海市法官在楊鳳英的家屬質問下回答:不服你們可以上訴時,可曾想到這種敷衍的背後意味著甚麼?意味著法官在明知法律規定在接到判決書次日起十日內提起上訴的情況下,卻在時隔兩個月後讓家屬上訴,已經完全喪失了作為一名人民法官應有的職業道德,視生命為兒戲!意味著司法人員對自己及家人的極端不負責任──判決書上簽字的是法官而不是幕後操縱的所謂「上面」,將來有誰為你們擔責?!
在中國,作為一名合法公民,僅僅因為堅守正信屢遭迫害,僅僅因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而身陷囹圄,天理難容!誠然,作為一名佛法修煉者無怨無恨,但那是修行者的胸懷,絕不代表施惡者不受天理的懲罰。望仍不醒悟者自重,並找尋自我救贖之路。
相關責任人信息:
遼寧省凌海市法院:
地址:遼寧省凌海市商業路41號,郵編:121200
院長張鳳武 辦0416-8152001
遼寧省凌海市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凌海市商業路56號,郵編:121200
檢察長薛偉巍13332188885,辦0416-8182177、0416-5528128
檢察長馬量13941689616
錦州市公安局濱海新區公安分局:
國保大隊長李剛13940655557、辦0416-3571700、宅0416-29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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