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下午兩點左右,一個警號為74596的警察說,等我們的「專家」來專門問你。
一會兒,這個「專家」就來了,原來是金堂縣公安局政治保衛部的警察陳福剛。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傍晚時分,在衛登慧所在的小區門口蹲點守候、綁架衛登慧的就是這個陳福剛,當時,還有一個叫白某的和另一個年輕一點的警察,一共三人。
在水城派出所,陳福剛讓叫馬蘭的女警對衛登慧非法搜身,並叫衛登慧坐在一個犯人坐的、前面有一個擋板的椅子上,說,你是嫌疑人,就要坐那個椅子。
陳福剛穿著一件T恤,著便裝,叼著一支煙,亮了他的身份,說金堂縣的法輪功(學員)都認識他,知道他。他於是開始了他的那一套。
陳福剛說,你甚麼時候被法律處罰過、甚麼時候來的金堂、你在一輛川××××的車上放過一份資料、走過甚麼地方、趕甚麼車回去的等等,我們是全程監控。他還說,你和某某某和某某某(註﹕兩位法輪功學員名字)平時在一起學法嗎?你們之間怎麼稱呼?
衛登慧拒絕回答,並說,你甚麼目的?是在誘供?我拒絕回答。衛登慧並告訴他,警察也是要被救度的生命,你今天所做的一切、造下的業力,自己得去買單。
陳福剛很生氣,說,我今天沒有手銬銬你來,就給你面子了。共產黨這麼好,給你發工資,把疫情控制的這麼好,你們還要反共產黨等等。陳福剛多次叫著,你早就該死了,你簡直不是人。
這個過程一直進行得很不愉快,陳福剛幾次站起來,威脅衛登慧不要把那天的情況寫到明慧網上去。衛登慧說,你是在威脅我,而且你一直在誘供和騙供,我不承認你這一切。
最後到了下午將近四點,陳福剛一再叫衛登慧不服去上告。
後來,他問衛登慧簽字嗎?衛登慧說,要看筆錄。他說,晚了,不給看。衛登慧說,是不給嗎?最後,他把筆錄給了衛登慧。衛登慧在最後簽名的地方寫道:法輪功不是×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利用《刑法第三百條》來給法輪功定性,是你們在違法和枉法,並簽上了名字和時間。
在衛登慧已經簽名的那張紙上,陳福剛又寫了甚麼,但沒給衛登慧看。在結束後,他讓一個警察拿了一張《金堂縣公安局傳喚證》給衛登慧,另一張簽字後,給他們。
後來衛登慧離開了水城派出所去趕車,剛好要到金堂平安橋公交站的時候,一輛麵包車從對面而來,停在衛登慧的面前,叫她上車。
上了車,衛登慧一看,是水城派出所的警察,有兩人,問他們甚麼事?
其中一人說,我們要搜查你的包,看裏面有沒有「反宣品」,你錄音了嗎?就把衛登慧的包拿去翻找。沒他們要的東西,就把衛登慧的手機拿去翻看,說有沒有錄他們對衛登慧非法訊問的音?衛登慧說沒有。
他對衛登慧說,你看,這裏有個八月十九號的文件,是甚麼?衛登慧說,她這個爛手機今天只是用來看時間的,裏面甚麼都沒有,有也是你弄上去的,你打開看看是甚麼?
他無話,最後,把手機給了衛登慧,叫她把自己的東西帶好下車。
參與的警察和相關信息:
陳福剛、白某、楊某、李揚
另一警察警號 074596
還有一個號碼:13618078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