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芸(黎雲)女士,五十多歲,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黎芸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兩次被非法勞教,在洗腦班、勞教所遭受酷刑折磨。
以下是黎芸被中共邪黨迫害的部份事實:
一、和平請願,被非法關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二零零零年五月,黎芸進京和平請願、說明真相,遭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七月進京,再次被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四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黎芸在河北被惡警綁架,身上所帶的三千元錢被搶走,在被非法關押的七天裏遭惡警殘酷迫害,後被劫持到洗腦班關押迫害期間,她以絕食的方式抵制迫害,被綁在死刑犯床上野蠻灌食,同時家裏一切貴重物品被洗劫一空。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
二、兩次在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一年,黎芸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惡警綁架,第一次被非法判勞教一年,關押在四川省女子勞教所迫害;一年非法勞教期滿,又直接被劫入看守所、洗腦班關押迫害了三個月。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黎芸路經新都268廠時,被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四川綿陽市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勞教,再次被關押到勞教所迫害。
在勞教所,黎芸拒絕轉化,多次被毒打、關小號、灌濃鹽水、捆綁雙盤腿、夏天在太陽下暴曬、冬天晚上被銬在鐵床上等殘酷折磨。
黎芸述訴:在勞教期間,我在勞教所遭受殘酷折磨,那裏的惡警從精神和肉體上採用許多卑鄙、惡毒的手段迫害堅定的大法修煉者。比如:惡警強迫我們在寒冷的冬天連續罰站軍姿一個多月,致使我雙腳被凍傷,腫得穿不進鞋;惡警指使、縱容犯人隨意打罵、折磨、侮辱大法弟子;有的被關小間、長時間罰站、罰坐、罰蹲;強迫我們喝水卻不准上廁所;灌高濃度的鹽水;更為殘暴的是,惡警指使犯人和猶大強迫大法弟子盤雙腿然後用繩子捆牢,長時間(有的長達20多個小時)不鬆開,為了不讓他人聽見被迫害的大法弟子痛苦的慘叫聲,就用髒手巾等塞進口中。
酷刑:兩手反綁在背後捆綁雙盤腿 |
三、其它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七日,黎芸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新繁鎮派出所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成都市新都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三日前夕,黎芸、林宏、喻開信、張榮成、嚴秀英等三十多位成都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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