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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勞教迫害 成都黎芸又被枉判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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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成都市新都區法輪功學員黎芸女士,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桂湖派出所惡警綁架,非法關押一年多;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被成都市新都區法院枉判七年。同時被枉判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張訓菊十年,劉國華五年,黃懷洲三年;謝世英和周玉秀情況不詳。

黎芸(黎雲)女士,五十多歲,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黎芸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兩次被非法勞教,在洗腦班、勞教所遭受酷刑折磨。

以下是黎芸被中共邪黨迫害的部份事實:

一、和平請願,被非法關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二零零零年五月,黎芸進京和平請願、說明真相,遭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七月進京,再次被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四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黎芸在河北被惡警綁架,身上所帶的三千元錢被搶走,在被非法關押的七天裏遭惡警殘酷迫害,後被劫持到洗腦班關押迫害期間,她以絕食的方式抵制迫害,被綁在死刑犯床上野蠻灌食,同時家裏一切貴重物品被洗劫一空。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二、兩次在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一年,黎芸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惡警綁架,第一次被非法判勞教一年,關押在四川省女子勞教所迫害;一年非法勞教期滿,又直接被劫入看守所、洗腦班關押迫害了三個月。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黎芸路經新都268廠時,被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四川綿陽市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勞教,再次被關押到勞教所迫害。

在勞教所,黎芸拒絕轉化,多次被毒打、關小號、灌濃鹽水、捆綁雙盤腿、夏天在太陽下暴曬、冬天晚上被銬在鐵床上等殘酷折磨。

黎芸述訴:在勞教期間,我在勞教所遭受殘酷折磨,那裏的惡警從精神和肉體上採用許多卑鄙、惡毒的手段迫害堅定的大法修煉者。比如:惡警強迫我們在寒冷的冬天連續罰站軍姿一個多月,致使我雙腳被凍傷,腫得穿不進鞋;惡警指使、縱容犯人隨意打罵、折磨、侮辱大法弟子;有的被關小間、長時間罰站、罰坐、罰蹲;強迫我們喝水卻不准上廁所;灌高濃度的鹽水;更為殘暴的是,惡警指使犯人和猶大強迫大法弟子盤雙腿然後用繩子捆牢,長時間(有的長達20多個小時)不鬆開,為了不讓他人聽見被迫害的大法弟子痛苦的慘叫聲,就用髒手巾等塞進口中。

'酷刑:兩手反綁在背後捆綁雙盤腿'
酷刑:兩手反綁在背後捆綁雙盤腿

三、其它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七日,黎芸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新繁鎮派出所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成都市新都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三日前夕,黎芸、林宏、喻開信、張榮成、嚴秀英等三十多位成都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部份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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