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A走的很近,我們幾乎天天在一起,在修煉的二十多年中,我們經歷了很多魔難,在師父的保護下,在摔摔打打中走到了今天,她卻在這次病業中沒走過來,我很自責、慚愧,對不起同修,對不起師父。
同修這幾年也是學法犯睏,發正念倒掌,煉功迷糊,我也比她強不了多少。我說她,她說我,我們也很著急,就不知問題出在哪裏,也很無奈。法也在學,功也在煉,正念也在發,證實大法的事也在做。別人看著還挺精進。再加上常人的事,一天忙忙碌碌。
就是不會修心性,一遇到事不會用大法法理來衡量,而是用人的理來衡量。大關沒過好拖泥帶水,小關不當回事或悟不到,或悟到做不到。結果麻煩不斷,理不出頭緒。結果出現外求之心,崇拜之心,同修情,讓亂法者鑽了空子,學人不學法,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
隨著師父的點悟,還有近期師父幾篇關於亂法方面經文的發表和明慧網關於亂法演講的交流文章,還有同修的不斷提醒,我的內心深處感到震驚和恐怖。如果我再不醒悟,不暴露出她們的隱蔽性、危害性,清除我思想中她們給我灌輸的亂法毒素,那個罪業怎麼消,很可能被淘汰,想著都恐怖。
二零一三年夏季,我地有一些人受一外地來的人影響,名為切磋,實為演講,以提高為名,另搞一套。當時由於學法不深,分辨不出真假。在A同修的兒子家聽了一次所謂「交流」,聽時覺的挺感人的,也沒想到會和亂法有甚麼關係。因為我當時正出現消業狀態,加之在家看孫子,做家務挺忙的,也沒和她們到處跑。隨後幾天我們本地協調人召集部份同修針對此事進行切磋。大家一致認為應該制止,可我倆當時並沒有真正醒悟,辨別是非,斷然拒絕。
而在後來的幾年中,由於本地協調人,不厭其煩的指出其危害性和嚴肅性,我和A同修就不和那些演講亂法者來往了。可是那只是表面,沒有真正從內心深處挖挖根,為甚麼做不到「遠離其人」呢?以至於到後來,A同修出現病業假相,又把她們招來了。
她們明著是學法、發正念,為別人好。實際還是她們那一套,走極端,覺的她們修的高,自以為是。表面是學法,實質加了別的東西。結果在A同修家鬧騰了幾天,A同修還是帶著遺憾走了。我也是帶著對A同修的情,明知不對,不符合法,我也在內心掙扎中,在糾結中半推半就的參加了。自己的思維也被吸引到她們的空間場了。我這樣不也助長了她們的亂法嗎?既害了自己,也縱容了亂法者。
我們知道亂法的罪很大。自己不坦坦蕩蕩的承認自己的錯誤和罪過,不敢面對自我,還遮遮掩掩放不下面子心,怎麼解脫這罪大如天的罪過呢?想都不敢想。
自二零一三年一月被綁架到看守所取保候審回來後,自己身體狀態就不好,也沒有深找自己的執著心;再加上學法也是走形式。在家裏看孫子,做家務很忙,兒子鬧離婚,守不住心性,自己的身體又出現其它不正確狀態,我不得不找自己了。找了很多執著心出來:私心、怕心、疑心、爭鬥心、妒嫉心、怨恨心、求回報的心、不讓人說的心、自卑心、安逸心、崇拜心、不修口、想走捷徑,不想吃苦的人心。最後又歸罪於修煉前後或前生前世的殺生罪業和自身黨文化重而帶來的魔難。當然也有這方面的因素,但這還不是根本。
想來想去,這後十年的魔難,歸結起來就是學法不深,學法不得法,法理不清,不理智,心不正,不會修,缺實修,被情攪的顛三倒四,主意識不強,找不到真我,被假我控制著,以至於最後被亂法者鑽空子,造成現在我深深的痛悔。
師父告訴我們:「作為師父我從不記你們在修煉中做的錯事,只記你們做的好事與成就;作為大法弟子們來講,也都是在修煉與無比邪惡的迫害中走過來的,深知修煉的艱辛,不會不理解走錯路的學員,所以我再一次告訴你們:所有在這方面做錯了的學員,從現在開始最好公開表示放下這污濁的包袱,走回到大法中來。」「我希望走錯路的學員不要再一錯再錯,也許這是師父最後一次對這樣的學員講法。抓住機緣,無量眾神在看著你們,我與大法弟子們也在盼望著你們走回來。」[1]
學了師父的這段講法,我真是無地自容,回想自己的修煉路真是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
我要徹底清除解體自身思想中身體內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亂法因素與餘毒,純淨自己,歸正自己,學好法,走好以後的路。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三》〈走出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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