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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朱忠富、李衛萍夫婦分別被枉判六年、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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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楚雄報導)雲南楚雄州法輪功學員朱忠富、李衛萍夫婦,與法輪功學員王國華,被非法判刑六年、四年、一年半,都被勒索所謂「罰款」。

朱忠富,男,現年67歲,一九五五年一月十二日生,四川攀枝花市規劃建築設計研究院退休職工。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二十多年的迫害中,他曾於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二零一四年被非法判刑三年。

朱忠富與妻子李衛萍(67歲),王國華(55歲)因為向世人講真相,發真相資料告訴世人如何避過災難,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被楚雄國保警察綁架、非法抄家。三人被非法關押在楚雄市看守所構陷。

朱忠富被非法判刑六年,罰款6000元;妻子李衛萍被非法判刑四年,罰款4000元;另一法輪功學員被判刑一年六個月,罰款2000元。行惡單位:雲南楚雄大姚縣法院,(2021)雲2326刑初2號。審判長余平;審判員王子康、羅如麗;書記員李媛媛。

朱忠富以前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四年中國新年回雲南楚雄探親講真相被人舉報,遭警察綁架,被楚雄州勞教委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並且延期半年。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中午一點左右,朱忠富在大姚七街送神韻晚會光碟遭綁架。當晚楚雄市公安局、大姚縣公安局、楚雄市610、片警、消防隊、小區保安等人員來到朱忠富家所在小區(楚雄市鹿港一號),把小區內全部燈關閉後,躲在小區四處及樓下。當朱忠富的妻子李衛萍、女兒、女婿、朱忠富的四弟和朋友何高瓊、劉宜君下樓後,惡人就將他們綁架。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楚雄州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朱忠富、何高瓊、劉宜君非法開庭。在刁難律師使得律師無法到庭,而當事人因律師不在拒絕開庭的情況下,仍然庭審三個多小時。這是違反《訴訟法》,「自導、自演」的非法開庭。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中旬楚雄州法院作出非法判刑:朱忠富三年,劉宜君兩年,何高瓊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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