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凱欣與張建華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加格達奇看守所,都於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六日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
一、劉凱欣被綁架、枉判三年
二零二一年九月五日晚上十一點左右,劉凱欣在加格達奇打工時,被松嶺區派出所警察在她的租住處蹲坑綁架。
長期以來,松嶺區政法委對剛剛學煉法輪功的劉凱欣不斷騷擾恐嚇,逼迫劉凱欣寫不煉功保證。因她拒絕簽字,在外地打工期間,松嶺區政法委不斷尋找她,最後通過多方查找和監聽學員電話,找到劉凱欣的下落,並實施抓捕。
劉凱欣被非法關押在加格達奇看守所,現得知已經被松嶺區法院冤判三年,於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六日早,被加格達奇看守所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主要責任人有:
松嶺區政法委書記 秦威13945705988
松嶺區政法委主任 曾繁輝13845742966
松嶺區派出所警察 周慶13555086543
松嶺區國保警察 張偉13845742350
松嶺區派出所代理所長 管宇韜:13846562789、19904575178(為主要提審人)
松嶺區派出所副所長 樊慶學15734576899
二、張建華被綁架、枉判三年
加格達奇法輪功學員張建華,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被加格達奇曙光派出所綁架。
知情人說,因為張建華給人講真相,被跟蹤,被警察非法抄家並綁架。警察從她家裏搶走法輪功相關書籍等私人財產。因警察搶劫現金,張建華的兒子制止。幾天後,她兒子竟被以「襲警」為名抓捕。家人費盡周折,兒子才被放回。
張建華一直被非法羈押在加格達奇看守所,被加格達奇區法院冤判三年,於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六日早被送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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