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雲南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向冬被非法判刑三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向冬女士,原是昆明市某房地產公司的高管,她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在家中被警察綁架,後被當地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目前她已被劫持到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據悉,向冬女士是因修煉法輪功遭人惡意舉報。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中午十二點三十分,西山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和福海鄉派出所警察共七、八個人闖到向冬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當時警察沒有抓人。但是當晚八時,向冬從外面回家時,被蹲坑的西山區國保大隊、福海鄉派出所的警察綁架到福海鄉派出所非法審訊,隨後被關押到昆明市看守所。之後西山區國保大隊夥同西山區檢察院、西山區法院對向冬司法構陷,最後非法將她判刑三年。這是向冬第二次遭中共邪黨法院非法判刑。

明白人生真諦,走入大法修煉

向冬今年四十多歲,二零一一年開始修煉法輪功。

修煉前,向冬曾經是一家房地產公司的高管,可以說是位女強人,她精明、強悍、有本事,加上善於炒股,賺了不少錢。這樣的向冬,在家中也比較強勢,搞得家庭氛圍一度比較緊張。

向冬和大多數年輕人一樣,崇尚時髦,講究吃穿,喜歡遊玩。她和大多數年輕人不一樣的是,她信奉神佛,喜歡探索、思考生命的意義。因此,當她偶然聽到法輪功學員講真相,便與大法接上了緣,特別是她看了大法書籍後,認識到法輪功是性命雙修的宇宙大法,修煉真、善、忍是生命返本歸真的通途,於是她毅然走入了大法修煉。

修煉大法後,向冬有了很大改變,所有的疾病消失了,身體健康了。她不再追求時髦,放下了許多現代人的觀念和愛好。她丈夫說:向冬自學法輪功後完全變了一個人,遇到矛盾向內找,做事會為別人考慮,會體貼、關心人了。緊張的家庭環境改善了,一家人和睦相處,其樂融融。

六年前遭人惡告被非法判刑一年

向冬由於在大法中受益,看到大法的美好,有心向世人講述法輪功教人做好人的真相。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四日,她在發真相資料時,遭人惡意舉報,被西山區湖海派出所警察綁架。次日,警察押著向冬到她家非法抄家。她丈夫看到後,對警察說:「我愛人沒犯法,為甚麼要戴手銬,把它取下!」警察遂取下了手銬。

向冬的丈夫又對警察講自己的妻子是好人,真善忍沒錯,她的病就是煉功好了的等等。警察就說:看你知道的還很多,你是不是也煉法輪功?她丈夫就拿出身份證讓警察看說:我是穆斯林,要再亂說我告你。

警察非法抄走了她家裏的電腦、打印機、打印紙、資料等。沒有分類確認,也沒有清單和簽字。她丈夫還被帶到派出所去做筆錄。他對警察說自己的妻子沒有罪。警察說:搜到78份真相資料,4份光碟,抄家抄到200多份資料,夠「立案」了。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昆明西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向冬女士,構陷她破壞法律實施。向冬不卑不亢地陳述了信仰自由無罪,煉法輪功無罪,自己的一切行為合法;自己只是普通人,沒有能力,也沒有思想去破壞法律實施。

向冬家人為她請的郭律師運用法律和事實,證實了控方一切調查結果和所取證據與罪名無關;反過來,恰恰證明了向冬僅是一個法輪功修煉者,她信仰真、善、忍,並進行實踐,過程中只有祛病健身、善良做人,沒有危害他人、危害社會。她堅持的信仰是受到國家《憲法》保護的。信仰者有對信仰的選擇、實踐、傳播、信仰方式的自由,無論是口頭、書寫、印刷、藝術形式、媒體方式去實踐,她的言行都在法律範圍內是合法行為,是基本人權,對他人、對社會是有益的。

郭律師指出:向冬家搜出的任何資料等屬於私人領域範圍,公權力不得肆意侵入,法律也沒有規定收藏法輪功資料有罪;反而,法律機關在抄家、拘捕等整個法律過程中表現為手段違法、程序違法,超越於法律。

向冬最後陳述說:江澤民與共產黨相互利用打壓法輪功,我按「真善忍標準做人,教人學做真善忍。江澤民已無國家領導人豁免權,他顛倒是非善惡,將來一定會受到法律制裁;周永康、薄熙來等人也以貪腐遭到制裁,他們的「群體滅絕罪」現在不公布,不等於將來不公布。希望公檢法人員不要做替罪羊,不能用個人意志作為審判人民道德的標準等。

最終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犯罪事實的情況下,非法判向冬一年。

關押中不忘救人 「小啞巴」開口說話

二零一六年,向冬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時,她以自己親身經歷向被關押人員講述法輪功的美好,告訴她們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能得神佛護佑,得福報,保平安。

其中有一位五十多歲的大姐,她的兩個孫女都有點智障,大的一個嚴重些,幾乎都是用手語與人交流,人家叫她「小啞巴」。這位大姐聽了向冬講真相後的一天,興奮地對她說:「我家裏來信了,你知道嗎,我的大孫女會講話了!」向冬問她怎麼回事,她興奮地說:「我每天晚上起來值班時,天天念法輪大法好!並求大法師父讓我孫女講話,沒想到我的願望真的實現了!」

這位大姐開庭後回來就更興奮了,她告訴向冬,庭審完畢,她跟女法警說,她沒有白坐這牢。法警問她為甚麼,她說:「我們號房裏關著一個大法弟子,她給我講真相,我就求她的師父幫忙,讓我的大孫女講話,我孫女就真的會講話了。本來要帶大孫女去北京看病的,這下我省了二十萬看病的錢!」法警被感動了,讓她與旁聽的家人多講一會兒話。她給家人講了與向冬相識的過程和念法輪大法好、請大法師父讓她孫女講話的事,家人都流淚了。大孫女的媽媽說,那天晚上七點左右,她經過兩個女兒的房間,聽見兩個小孩在玩「老師與學生」的遊戲,她很奇怪,躲在門外聽,確實是有兩個孩子的聲音,她以為女兒被鬼上身了,雖然害怕但還是開門進去了,卻發現原來大女兒會講話了。她的大孫女也來旁聽了,當時就將來旁聽的親戚都一個個地喊了一遍,一個親戚還說:「小啞巴,你怎麼會講話啦?」在場的法官、法警都聽到了,那個女法警還跑到衛生間裏抹眼淚。

後來這大姐的判決書下來了,被判了一年,她的車也免於沒收。她告訴向冬,她把贓款退了,請求大法師父幫忙,不要讓法院沒收她的車,她以後再也不幹壞事了。結果一切如她所願。

責任單位:
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

昆明市福海鄉派出所:
經辦警察馬銘鈞13888968991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