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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遭勞教迫害致雙目失明 昆明市楊小明又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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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二零二二年五月底,一群強盜般的警察撬開防盜門,闖入53歲的昆明市女法輪功學員楊小明的家,入室搶劫,並且綁架了因遭迫害而雙目失明的楊小明。目前楊小明下落不明。

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多年來,楊小明經常遭警察騷擾,在暗無天日的日子裏獨自一人艱難度日。她所在轄區為昆明市東陸派出所。

楊小明一九六九年生,她自幼體弱多病,因雙眼疾病,無法就學,小學畢業,就休學在家待業。一九八四年開始在昆明醫學院後勤服務發展中心物業管理科工作。

一九九五年底,楊小明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通過學法煉功、讀《轉法輪》和法輪大法其他書籍,楊小明人生當中許多百思不得其解的謎團一個個解開了,從此人變得精神振作,心態平和,身體也健康了。一九九八年,楊小明與丈夫結婚,生活一直幸福美滿。

工作單位參與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迫害大法弟子後,楊小明堅持向學院領導有關部門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大法是教人重德向善的高德大法!電視上都是欺騙造謠的謊言。」學院專門成立了一個迫害楊小明的「專案小組」,逼迫楊小明罵師罵法,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迫害小組成員之一的是部門領導秦德勇。

楊小明不配合,他們就將黑手伸向楊小明的父親和丈夫,以停發她父親的退休工資和丈夫下崗(失業)相要挾。更卑鄙的是,他們竟逼迫楊小明70歲的父親跪在地上求楊小明放棄信仰。

由於楊小明堅持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在楊小明得知自己懷孕不到半個月,秦德勇竟找到楊小明的丈夫單位的領導,向楊小明丈夫施壓,如果楊小明不做人流,就要開除她丈夫的黨籍,並讓他下崗(失業)。在他們的威逼下,二零零零年一月七日,丈夫無奈,只好忍痛把楊小明拉到醫院,做了人工流產手術,幼小的嬰兒未出生就夭折。

被非法拘留二十一天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四日,楊小明與幾個朋友到昆明市下馬村一個熟人家做客,被闖入家中的警察綁架到馬村派出所,非法審訊後,還不准楊小明回家,並通知學院保衛科的人把楊小明帶到學院總務科辦公室,非法關押了一夜。

第二天,學院領導又問楊小明還煉不煉法輪功。楊小明對他們說:「我信仰真善忍沒錯,我上熟人家做客,是我的人身自由,又沒有違法,你們為甚麼這樣對待我?」到了下午五點多鐘,他們以「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為由,將楊小明送到昆明涼亭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在拘留所裏,楊小明被迫每天從早到晚揀辣子,揀不完不准睡覺。每天還要交六元錢的伙食費,十五天,共交了九十元錢。期滿那天,又將楊小明非法轉到海埂警察培訓基地,非法關押了六天,每天讓楊小明家裏拿一百元生活費,共交了六百元,前後非法關押了楊小明二十一天。

這一切對於很少經歷過挫折的楊小明的丈夫實在是無法承受,於是他提出和楊小明離婚。為了不再牽連他受苦,楊小明就同意和他協議離婚。就這樣,楊小明原本幸福的家庭被迫害得「夫離子喪」。

楊小明與丈夫離婚沒多長時間的一天,秦德勇讓手下的人把楊小明叫到總務科辦公室,秦德勇就趁機溜到楊小明家裏,在無任何搜查證件的情況下,非法抄了楊小明的家,並拿走了楊小明的大法資料。當時只有她父親一人在家,她父親無法忍受這種侮辱,一氣之下跑到總務處把楊小明叫出來,二話沒說,對楊小明拳打腳踢,把怨氣全發洩在女兒身上。

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一年秋末冬初,為了使民眾不再受謊言所欺騙,楊小明和許許多多法輪功學員一樣,印製、散發真相資料。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惡警抓捕,抄家後送五華看守所關押了三十天,然後就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在勞教所裏,惡警對楊小明進行強制洗腦、強制「轉化」,楊小明被惡警的偽善所矇騙,聽信了他們的謠言,附和了邪惡的要求。於二零零三年被所外執行半年。回到學院後,楊小明被安排到綠化組工作六個月,每個月只發給楊小明六十六塊一毛四的工資。

楊小明在勞教所一年半期間,學院後勤服務發展中心讓楊小明父親每年交九千零十二元錢,說是保楊小明在勞教所期間的工齡,並要求兩次交齊,後來只返還了五千多元錢給楊小明。

二零零五年一月七日,兩名便衣警察(其中一名姓劉)來騷擾楊小明,問她是否到過某某家,楊小明回答了他們,他們就用手銬來銬她。楊小明不從,警察便將她打翻在地,楊小明的膝蓋當時就青了一大塊,之後警察用手銬銬住她的雙手,將她拖到醫學院保衛科。

再被非法勞教三年 暴打致眼失明

二零零五年二月一日上午九點,楊小明正在上班,在花園裏澆花水,昆明市醫學院黨委辦公室主任(兼610主任)陳玲及兩名便衣警察(其中一名姓劉)拿出一份勞動教養通知書給楊小明看,叫楊小明簽字。通知書上誣陷楊小明「擾亂社會秩序」,非法對楊小明勞教三年,楊小明當場拒絕。

兩個便衣警察不由分說就上來打楊小明,花園裏的人都目睹了這一惡行。然後警察將楊小明拖到一輛車上,直接綁架到昆明市強制戒毒勞教所。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楊小明在昆明市強制戒毒勞教所三大隊被非法關押的三年裏,遭受了多種酷刑,電棍擊打、野蠻灌食、性虐待、打嘴巴、暴打、不給睡覺、罰站、罰蹲。暴打使楊小明的眼睛被打殘,腳背打傷,連續多天被罰站,每天站十七、十八個小時。

二零零五年四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三大隊副隊長劉先敏、吳靜和警察周棗蘭唆使犯人羅媛惠、張靜、王豔紅、劉喬麗、趙昆利五人暴打楊小明,先打嘴巴,然後把楊小明踢倒在地,將楊小明的頭用力向水泥地上砸,楊小明的後腦被砸起雞蛋大的一個血腫,犯人們還對楊小明拳打腳踢,把楊小明打得渾身是傷。

之後,楊小明兩眼刺痛,睜不開眼。從那以後,楊小明的左眼就甚麼也看不見了,右眼看東西也模糊不清,後經過醫院專家鑑定為一級殘疾。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底,楊小明被非法勞教期間,昆明醫學院人事科、保衛科人員到勞教所給楊小明送來了一份學校開除楊小明工職的文件,叫楊小明簽字,楊小明拒絕了。

二零零六年五月四十一一日下午,犯人施燕、魏紅毒打楊小明。楊小明的左腳被打得皮開肉綻,流了很多血,還縫了針,楊小明的衣服褲子也被打得破爛不堪。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楊小明曾三次絕食抗議戒毒勞教所警察及犯人對楊小明的暴行,遭到野蠻灌濃鹽水。集訓組長張靜多次將楊小明的雙手綁在身後,再用腳踢楊小明的陰部,出現血腫,使楊小明五、六個月停了月經。警察張紅梅用電棍打楊小明的兩個手掌,使楊小明的雙手腫了一個多月不能動。

二零零九年三月,楊小明從勞教所回家後,沒有了工作,生活靠近八十歲的工人老父親微薄的收入和她僅剩的一點積蓄度日。一年以後,在她父親的強烈要求下,社區給楊小明安排在昆明醫學院花園裏打掃公共衛生,直到二零一二年十二月。此後,楊小明已雙目失明無法工作,生活更加艱難。

如今,雙目失明的楊小明又被劫持,目前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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