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梅一九五六年出生,遼寧省鞍山市人。她淳樸厚道,與老伴一起,來到居住在深圳市南山區的兒子家,幫忙帶孫子。她的老伴因患癌症,二零二零年離世。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王玉梅為了告訴當地民眾法輪大法好,在外贈送法輪功真相資料,遭南頭派出所警察綁架,被南山區公安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關押在南山區拘留所。十五天後,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她回到兒子家。
此後,王玉梅仍堅持向民眾講述法輪大法好和被迫害的真相。二零二一年一月八日下午,她在小區贈送鄰里真相U盤,遭遇邪黨洗腦毒害的民眾的惡告。當天晚上十點左右,王玉梅在家中被南山公安分局國保和南頭派出所警察再次綁架,非法關押到南山區看守所。此時,她與上次被非法關押相距僅一個星期。
二零二一年二月,王玉梅被南山區公安分局警察構陷到南山區檢察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王玉梅被南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她的家人本來為她聘請了廣州市的律師,準備給她做無罪辯護。律師聯繫主審法官後,主審法官稱,要與王玉梅的家屬聯繫,就掛斷電話。然而,法官對王玉梅的親屬施壓,王玉梅的親屬無奈,被迫解聘了廣州市的無罪辯護律師。
二零二一年底,王玉梅被南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二千元。王玉梅認為此判決非法,提出上訴。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深圳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三年六個月,罰金二千元。
南山區檢察院和法院,是深圳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定點檢察院和法院之一。二零二一年,南山區法院至少將法輪功學員薛愛梅、唐海海、孫雪新、梁展鴻、車力華、甘介君、童素清、羅植尹、管怡博、黃亞麗、王玉梅、劉梨霞、田碧清、盛麗、郭中偉等十六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劉梨霞被非法重判十一年,管怡博被非法重判八年。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是非善惡,剝奪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和言論自由,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的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給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相關責任人:
南頭派出所
所長黃飛, 13823730399
教導員張繼州,13823288633
南山區法院
院長馬文權, 13392898885
副院長任強,13392815551
紀委書記戴龍寧,18025370111
副院長邱裕華,13902990480
副院長姚鑫,13510930420
政治部主任曹振海,13316888086
審委會專職委員賀冬紅,13316888023
審委會專職委員華瑜,13316888026
審委會專職委員王遠,13316888025
審委會專職委員韓悅秋,13316888020
3、南山區檢察院
檢察長李麗華,13823399991
副檢察長黃冠明, 13922899208
政治部主任陳邁,13510266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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