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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大法癌症消 濟南市常新紅堅持修煉屢遭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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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六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五十六歲的常新紅女士,在濟南市萊蕪技師學院工作,多年來,因堅持信仰真、善、忍,屢遭中共警察、單位部門負責人和社區人員騷擾。她表示,她過去得了乳腺癌等疾病,痛不欲生,是大法使她無病一身輕,她的生命都是大法師父給予的。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濟南市萊蕪區花園派出所一名女警察打電話騷擾常新紅,還讓她寫甚麼「解脫書」,說不寫,不僅年年找她,還會影響她孩子考公務員等。常新紅拒絕配合。

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下午三點左右,三男兩女共五人,其中兩男的穿制服,其餘穿便衣,讓區教育局的王子淮領著,到常新紅的家裏騷擾,說國家規定不讓煉,鍛煉身體可以採取其它方式等等。常新紅給他們講大法真相,說這是佛法修煉、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等。他們還是強調國家不讓煉等,最後說讓她再考慮,就走了。

常新紅表示,她過去得了乳腺癌、類風濕性關節炎、慢性胃炎等,中藥、西藥諸多方法都無計於事,家庭矛盾重重,曾經讓她痛不欲生,身心俱焚,活得不見天日。是大法使她無病一身輕,明白了用真、善、忍的法理修煉自己,使她不再怨恨婆家,善待婆家的人,使她從痛不欲生的痛苦深淵得以拯救,更明白了人生的真正目的是返本歸真,她的生命都是大法師父給予的。她表示一定珍惜這萬古不遇的機緣,繼續修煉。

迫害初期,常新紅屢遭單位各部門的騷擾和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後,常新紅不寫放棄修煉的保證,萊蕪技師學院的領導就讓她在家呆著,工資一分沒有。後來,學校把常新紅髮配到下屬工廠,在校工廠幹印刷,學校只發給她基本工資。又是過了半年,學校才讓她回到教學崗位。

常新紅到北京合法上訪,被關押、拘留,到了二零零零年底,她才被放出來。二零零一年,單位通知她去上班,卻與花園派出所的警察合夥把她關押在單位,還是逼她別煉法輪功,吃喝費用全叫人家自掏腰包。常新紅趁去飯店吃飯的機會走脫了。學校找遍她的家屬,承諾:讓她回來上班。常新紅信以為真,就回來上班。結果,一回來,惡人就把她送去了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後來,在勞教所,常新紅被強迫不能煉功,導致她舊病復發,勞教所怕承擔責任,就將她保外就醫,放了回來。

常新紅在家呆了幾個月,開始在校圖書室上班。二零零二年,大約「十六大」的時候,保衛科劉振富、陳茂紅,還有新任書記呂振軍、副校長李篤海和兩個職工,硬是架著常新紅,把她送到孝義鄉洗腦班。

近幾年,常新紅也屢遭騷擾和迫害。

二零一九年大約六月份,萊蕪區花園派出所的盧欣曾經給常新紅打過電話,說「簽個『解脫書』,以後就再也不找你了,孩子等也再不受牽連了」。常新紅說,信仰真善忍沒錯,拒絕去簽字。

二零二零年,盧欣又以同樣說辭先是給常新紅的丈夫打電話,企圖利用她丈夫給她施壓,後來又給她本人打電話,讓她去簽所謂「解脫書」,她再次拒絕。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濟南市萊蕪技師學院工會主席徐繼貴找常新紅談話,把她叫到系主任辦公室,說:萊蕪區政法委找學校領導,讓對過去煉法輪功的再統計一遍,表態不煉的就把名字從法輪功學員的黑名單裏除去,將來就不受管控了,坐地鐵、坐飛機等也自由了,家人孩子也不受牽連了等等。

常新紅說,《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權。徐繼貴說,中央規定不讓煉、是某教;還說:信仰是讓信仰共產黨等等。常新紅說: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祛病健身沒有錯。國務院和公安部兩次認證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法輪功是佛法修煉,信仰法輪功合法。

徐繼貴說:這不僅僅是你自己的事,到時還牽連到單位,若單位拿不到文明獎,職工每人至少少拿近兩萬元錢,那樣大家不把你罵死?!

常新紅說:他們搞株連政策本身就是他們的錯!是綁架群眾對大法犯罪!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徐繼貴說:咱學院陶書記(學院一把手)和區政法委說了:只要不參加活動,自己在家採取甚麼方法鍛煉身體那是個人事。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左右這幾天,山東省濟南市萊蕪區花園派出所警察又打電話,讓常新紅去派出所。在常新紅一再追問下,才說讓她去寫個「保證書」,表態不煉了,就可以把她從黑名單裏除名,將來就再也不找她了。常新紅嚴詞拒絕,並警告他們,由於他們的騷擾,弄得她丈夫大鬧,如果出甚麼事,一概由他們負責。

二零二一年七月八日上午九點左右,濟南市萊蕪技師學院付萍(學院副書記)、徐繼貴(工會主席)、孫瑩(宣傳部長)、任磊(系主任)找常新紅談話,說由上級領導授權向常新紅宣布一個最新文件,說,這是由中央才下達的秘密文件,我們都看了,政法委領導讓我們傳達,說八月十日前不肯寫保證書,八月中下旬準備在萊蕪龍山辦學習班(就是洗腦班),再進行所謂的「教育」;再不寫的就實行第三步抓捕、開除公職。八月底之前完成。

當然,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已經二十多年,必遭天懲。任何迫害、洗腦都將以失敗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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