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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枉判一年半 濟南市七旬張惠清控告行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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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她,是一個普普通通的老人,與我們家中的母親、奶奶一樣,已經到了安享晚年的年紀;但,她又不普通。儘管她經歷了老伴三次被非法勞教、判刑,自己曾被非法勞教迫害,二零二一年一月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修心向善的心不改,呼喚良知,奔走於派出所、國保大隊、檢察院、法院,祥和地講述修煉法輪功合法、迫害修煉者有罪,捍衛公民的最基本權利。

她,是山東濟南鋼鐵集團退休職工,現年70歲的張惠清老太太。這位老人,在遭受中共的公檢法司沆瀣一氣的反覆迫害摧殘,身心受到嚴重傷害的情況下,意外得知老伴的退休金被凍結,而且不承認被迫害的合理要求卻被所謂的「社區矯正」無理拒絕。

劉嗣堂
劉嗣堂
張惠清
張惠清

老夫婦修煉法輪功 身心受益

張慧清的老伴劉嗣堂,今年78歲,原是濟鋼總公司設備製造公司機動科科長兼技術工程師。幾十年來一直兢兢業業、勤勤懇懇的工作,為濟鋼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卻落下來一身病,工傷造成了腰脊椎錯位,後來發展到腰腿麻木無力;後來又血壓高、血液粘稠,但工作上還是克服困難,非常盡心的去做。

上世紀九十年代的一個冬天,濟鋼與白俄羅斯談判,談判地點在中國最北端的黑龍江省漠河市。當時劉嗣堂接近退休年齡,難以抵擋酷寒,原本準備不去。可是廠領導擔心其他人技術實力不夠,與他商量是否可以參與談判,劉嗣堂就立刻上了路。談判成功了。但劉嗣堂原本落下的工傷──腰疼病就更重了,他卻從來沒有怨言。

張惠清也是個善良的人。她也曾患腦血栓,不時會突然暈倒、口齒不清。

兩人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劉嗣堂的腰疼頑疾、張惠清的腦血栓病,在修煉法輪功不久,都不治而癒了。他們與千千萬萬個真修者一樣,身體狀況大為改善、精神道德不斷提升。

四次非法刑期 勒索罰款

中共邪黨容不下教導民眾尊崇「真善忍」的法輪大法,無恥的編造謊言污衊法輪大法及創始人李洪志師父,並盜用法律名義殘酷迫害修煉者,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掀起了一場迫害無辜的血雨腥風,並持續至今。

劉嗣堂和張惠清夫婦因為堅持信仰而屢遭迫害。為了迫使老夫妻放棄法輪功,中共對他們施加了四次非法審判,屢次被抄家、搶劫、罰款。給這對善良的老夫婦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濟南市歷城區法院判劉嗣堂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二零零九年二月,濟南市歷下區輕騎路派出所警察強行闖入劉嗣堂、張惠清家,警察不但搶劫法輪功真相資料,還搶走包括給兒子結婚用的八萬元現金以及近一萬元代金券(票)、購物卡等(後來追找要回八萬元現金,其餘價值近一萬元的代金券、購物卡未要回)。綁架構陷的藉口竟然是聲援了被非法開庭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濟南市歷下區法院判劉嗣堂有期徒刑四年;與上次緩刑的三年合併,共五年零六個月。後劫持到山東省監獄。在山東省監獄的黑窩中,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採取毒打、群毆、強制洗腦、熬鷹(長時間剝奪睡眠)、電刑、餓飯、禁止大小便、注射不明藥物等殘忍手段迫害堅定的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八月、二零一三年五月,劉嗣堂兩次被迫害致送武警醫院搶救。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劉嗣堂和張惠清夫婦兩人在天橋區桑梓店大集上向民眾講法輪大法真相時,被桑梓店派出所警察劉文濤等人綁架。隨後派出所非法抄家,老倆口被非法拘留。一個月後劉嗣堂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九年四月,濟南市天橋區法院判劉嗣堂有期徒刑三年,罰金五千元。劉嗣堂上訴,被駁回。劉嗣堂再次被送往山東省監獄。

而張惠清老人在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被綁架後,被非法拘留至十月二十五日取保候審回到家中。

警察欺騙老人在家非法庭審

二零一九年劉嗣堂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之後,張惠清多次找到市人大、市公安局、法院和檢察院,向相關人員講清法輪功真相及被造謠誣陷的事實,為老伴申冤。

後來張惠清被通知去天橋區檢察院簽字,原來,天橋區公安國保大隊指示桑梓店派出所一邊為張慧清辦理所謂取保候審同時,一邊讓桑梓店派出所警察劉文濤繼續構陷證據將迫害張惠清的案卷送到天橋區檢察院,加害張慧清。

為了躲避迫害,張惠清離開了家。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初,張惠清老人被濟南市天橋區警察跟蹤綁架、抄了住處並劫掠幾十本大法書,又被辦了取保候審回到了家中。

為達到非法開庭和借用法律之名加害張惠清老人的目的,劉文濤利用偽善騙取了張惠清老人的信任。劉文濤採用虛假承諾、欺騙張惠清及其家人,甚麼在家開庭走走形式、甚麼緩判、開完庭就自由了等等,讓張惠清的家人相信以為真。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下午一點半至四點半,由濟南市天橋區桑梓店派出所劉文濤及兩個年輕警察參與,在張惠清家裏,用手機視頻「開庭」。天橋區的法院法官王勇、檢察院公訴人張雪霞、書記員耿明慧在法院那邊視頻開庭。

張雪霞問了二零一八年她和老伴劉嗣堂在集市上講真相、給人真相冊子的事,張惠清回答說:那是為了讓人明真相、保平安。然後,王勇說你違反了刑法300條。(用《刑法》300條指控法輪功學員不能成立,是錯誤適用法律。執法者已構成誣告陷害罪,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這種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追究。)

張惠清說:用刑法300條,我根本就不承認!信仰甚麼是我的自由,是憲法規定範圍內的。我要不煉法輪功,早就死了,我能有今天就得感謝法輪功。我告訴人法輪功好,讓人也受益保平安是為他好。請問:我一個老太太,我怎麼能破壞了法律的實施呢?我不知道是破壞了那條法律不能實施了呢?!沒人說話反駁她。

張惠清說:我要用我們國家的法律來證明我是無罪的,你們迫害我是違法的。直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部法律給法輪功定甚麼罪。公安部2000年39號文自定的14種邪教中也沒有法輪功。法輪功學員是在中國憲法法定範圍內活動,沒有犯法。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第99項、第100項也已明確廢止了對法輪功出版物的禁令,這是國家機關在表明自己的態度。

張惠清說:《憲法》三十五條、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有信仰的權利和自由。

張惠清說:法輪功是佛家上乘高德大法。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好嗎?還怕好人多嗎?不是好人越多越好嗎?根據憲法、法律,修煉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是信仰自由,法輪功學員不應該受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非法詢問、搜家、綁架和審判。

張惠清老人告訴相關人員:你們回去好好學學《憲法》第35條、36條至第41條和《刑法》第13條、第14條,《刑法》第245條規定、《刑法》第251規定。迫害法輪功學員,犯了侮辱罪、誹謗罪、故意傷害罪、濫用職權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誣告陷害罪、偽證罪等罪。《警察法》第一章第七條(法治原則):人民警察必須以憲法、法律為行為準則,尊重和保障人權,嚴禁濫用、超越權力。所有迫害法輪功的人都已被記錄在案,他們會依法控訴把那些人推上審判台的,你們就等那一天看審判吧!迫害好人的下場在不長的時間就會看得到的。

老人還告訴他們:你們要用國家的那些法律好好對照一下你們迫害法輪功的行為,看看自己到底犯沒犯法?犯了多少條?趕快回頭不要再做蠢事了,這就是我今天要給你們要說的話。算是我對你們的忠告吧!(過後本人要求法官把自我陳述錄入案卷中)

公檢法司以法律做掩蓋,處處充斥違法程序。張惠清多次奔走於派出所、檢察院,法院向公檢法人員平和地勸善講真相,講述修煉法輪大法無罪,製作、傳播法輪大法的宣傳資料根本不違法的真相,並本著善心,呼喚每一位接觸到的公檢法系統的工作人員的理智與良知。他們明知對法輪功學員起訴判刑,是完全違反法律、道德、天理和良心的,還是違心的維持著對好人的迫害!

二零二一年一月,濟南市天橋區法院非法判張惠清有期徒刑一年半,罰金一千元。張惠清提起上訴。

控告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

被非法判刑後,張惠清不服違法判決,聘請律師上訴至濟南中級法院。同時她對辦案警察劉文濤和天橋區法院王勇、天橋區檢察院檢察官張雪霞提出控告,向有關部門大量郵寄控告信。控告他們偽造證據、冒充證人、誣告陷害、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枉法、故意製造冤假錯案等等罪行,要求追究責任,依法裁定。

面對劉嗣堂、張惠清夫婦的迫害,無論警察、檢察官、還是法官都不能合理的解釋劉嗣堂、張惠清兩人究竟違反了哪條法律,更無法面對中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法輪功是邪教的事實,當然對老人發放法輪功資料的指控更是無稽之談。辦案警察劉文濤一方面假意騙取張慧清的信任,一方面在檢察院兩次因「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公然偽造證據,三次遞交案卷。公安國保大隊利用大數據跟蹤監控張惠清,當張惠清去給弟弟過生日時再次綁架她,以「潛逃」為名再次取保候審。劉文濤等人誘導、欺騙張惠清按照所謂「法律程序」到檢察院、法院簽字。為了達到目的,劉文濤假惺惺的承諾張惠清的兒子,最終在張惠清家視頻開庭。儘管張惠清有理有據的進行了自我辯護,但法庭均無合理理由不予採納。

(一)控告天橋區桑梓店派出所警察劉文濤

作為辦案公安人員的劉文濤,超越《警察法》規定的職責範圍,對本來無罪的公民非法抓捕、非法抄家,非法關押到濟南市看守所,直至被枉法追訴,枉法判刑。期間,捏造事實、出具偽證、隨意擴大所謂證據數量,故意製造冤假錯案,還屢次欺騙當事人及家屬。被控告人的行為觸犯中國《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警察法》等諸多條款,涉嫌徇私枉法、濫用職權、誣告陷害、提供偽證等多項違法犯罪,所以應當依法追究劉文濤涉嫌違法犯罪的法律責任。

張惠清向天橋區公安局控告劉文濤,鑑於劉文濤已不具備人民公安警察的資格,應當清除出公安隊伍,並請求移交檢察院依法追究劉文濤的違法犯罪責任。

(二)控告天橋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張雪霞

作為負責法律監督和審查起訴的檢察官的張雪霞,無視公安人員的許多重大違法犯罪行為,不嚴格審查案情、行使法律監督職能,明知申請人沒有任何犯罪,卻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枉法,起訴申請人,故意製造冤假錯案,追究被申請人張雪霞涉嫌違法犯罪的法律責任。

特此申請至濟南市檢察院,要求監督、指令天橋區檢察院依法提請天橋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免去張雪霞的檢察官職務。

(三)控告天橋區法院辦案法官王勇

作為負責刑事審判法官的王勇,不嚴格審查證據和案情,明知控告人沒有任何犯罪,卻濫用職權、徇私枉法,違法判決控告人有罪,故意製造冤假錯案,應當追究被控告人王勇涉嫌違法犯罪的法律責任。 特此控告至天橋區監察委,要求:依法嚴肅查處!

以上三人的控告狀及申請書都分別郵寄到天橋區監察委、天橋區公安局、天橋區檢察院、天橋區法院、濟南市檢察院、濟南市法院、各級人大以及省檢、高檢。

老伴被剝奪養老金 面臨冤獄

十幾年來沒完沒了的迫害,給劉嗣堂、張惠清夫婦造成了嚴重的傷害,僅二零一九年以來,張惠清老人多次被天橋區檢察院、法院傳喚簽字。二零二零年,老人還是一次次被檢察院、法院傳喚,被警察哄騙、逼著去簽字。張惠清被警察打電話及上門騷擾、威逼、綁架、抄家、罰款多達十幾次。

這種無休止的迫害手法致使張惠清老人原本健康的身體狀況大不如前。二零一九年十二月時,劉文濤等人曾預謀把張惠清關進看守所。到濟南市立三院查體時,老太太血壓達到二百多,嚇得看守所不敢收,只好第二天就把她送回家。近一、兩年來,張惠清聽力逐漸下降,現在別人正常說話她大都聽不清,胸口不舒服,常常隱疼。警察上門騷擾時,一緊張就頭暈站不住,得躺下睡一會才能清醒。腿沒力氣,坐在地墊上爬不起來。去年還被車撞一下,到現在也沒好利索,走路蹣跚。前不久,一次在路上被東西絆了一下摔倒了,一下子起不來,歇歇,掙扎一陣,再歇歇,再掙扎一陣,掙扎了十幾分鐘後,才勉強爬起來一拐一拐地走回家。

二零二零年九月,張惠清去銀行取當月她和老伴的養老金(工資),發現劉嗣堂的養老金沒有了。後來從單位財務處得知人社局強令劉嗣堂返還他在被非法判刑迫害的六年多裏領取的工資(第一次被冤獄迫害5年半、這一次冤獄到當時九月份是半年多了),共二十三萬多元人民幣。張惠清闡明劉嗣堂沒有犯罪,被強加的迫害是非法的,而且養老金是公民應得到報酬,是年輕時為社會做貢獻,晚年應得的生活保障,屬於私人合法財產,誰也沒有權力扣除。但單位執意從九月份開始,要把劉嗣堂的養老金(大約每月四千多元)全部扣除,直到扣完二十三萬為止。張惠清去單位和社保局多次交涉也沒有結果。

老伴的養老金被扣,健康狀況堪憂,張惠清目前的境遇令人擔憂。

張惠清老人聘請律師上訴至濟南市中級法院。律師在與中院刑二庭負責此案的法官張馨溝通時說,對法輪功學員判決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叫人不信服,張惠清目前身體不好,建議釋放。張馨說,濟南天橋區法院是曾考慮對張惠清判緩刑,但卷宗上的司法局的評估意見,使她沒有緩判的理由(依據)。

原來,邪黨幾年前對法院要緩判法輪功學員時,規定要有所在地司法局的所謂評估意見。濟南歷城區司法局派人去張惠清所在全福街道辦事處及居住的福鑫苑社區居民做評估(居委會離張惠清居住的樓只隔著一條街道)。但社區那些人不明真相,腦子裏被灌輸的都是謊言和仇恨,根本無視張惠清身體狀況,不願意接收,因而歷城區司法局向法院提出不建議社區矯正的評估意見。

所謂的社區矯正,針對法輪功學員的目的就是進一步剝奪人權、洗腦轉化,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真善忍信仰,放棄修煉法輪功。與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本質相同,只不過換了一個地方實施。利用社區矯正的名義其實就是中共迫害政策的延伸。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被強加的迫害,無論實刑還是緩刑,還是社區矯正都是違法的。但法院、司法局、社區明知違法還在「認認真真」的走過場,說明了他們都在麻木的充當中共邪黨的傀儡、工具,連最後一點良知和惻隱之心都蕩然無存。

向跟隨中共參與迫害者敲響警鐘

以上介紹的是劉嗣堂、張惠清夫婦十幾年漫長而艱辛的反迫害歷程。為甚麼法輪功學員能如此堅定不移的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為何能在法庭上理直氣壯的做無罪辯護?所有以這種特殊的緣份接觸到法輪大法修煉者的公檢法司的人們,請你們認真想一想。

為了謀生與升遷能是你們放棄良知的藉口嗎?隨大流能是你們逃脫法律嚴懲的擋箭牌嗎?中共能為你們在歷史的審判台前背書嗎?不但不能,你還要為它犯下的天怒人怨的罪惡去擔責,去充當替罪羊,終究毀滅的是自己。

拒絕中共,就是棄暗投明。如果暫時還沒有站在陽光下的勇氣,請先承擔槍口抬高一釐米的道德責任,這才是對自己生命的救贖。

具體參與迫害人員電話:

濟南中級法院刑二庭法官,張馨,女,30多歲,電話:0531─89256213。
天橋區法院刑庭副庭長,王勇,手機:18753171581,0531-85964891
(王勇一直在參與開庭迫害法輪功學員)
天橋區檢察院公訴科,張雪霞,女,(辦公室)0531--83012868
天橋區檢察院公訴科,陳晨(女),手機:18560068058,15168895980
(陳晨參與多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天橋區桑梓店派出所警察劉文濤,警號:138692,
手機:17853177681 、15505315398
住址:濟南市天橋區桑梓店鎮政府宿舍。
(劉文濤是迫害劉嗣堂和張惠清夫婦的主要人員)

'劉文濤'
劉文濤

天橋區檢察院公訴科
公訴科科長趙培林,18560068006
公訴科副科長王曉敬,18560068060,(辦公室)0531-83012868
公訴科薛辛偉,18560061121
批捕科:王明罡,18678857765
偵查科:王曉娟,0531-83012558

(註明:1856006×××x是濟南市天橋區檢察院人員工作手機號段)
(註明:1875317×××x是濟南市天橋區法院人員工作手機號段)

相關人員電話:

天橋區政法委 濟南市天橋區堤口路53號  郵編:250031
王聯華 政法委主任 85872457  18866866919
王同恩 副書記 85872583  18866885366
趙逢明 副書記綜治辦主任 86872668  18866886358
耿玉遠 副書記維穩辦主任 85872985  18866885399
紀政 副書記 85596372  18866885377
劉欣 維穩辦副主任 85872985 188668866966
王婭 綜治辦副主任 85872668  18866885344
李國華 綜治辦副主任 85872659  18866885368

天橋區法院 濟南市無影山中路110號 郵編:250031
沈迎 黨組書記 院長  85553717  18753171699
張承歌 副書記 85964889  18753171577
王迠超 黨組成員 85964868  18753171658
劉底坤 黨組成員 85964867  18753171628
襲著章 副院長 85964810  18753171677
胡志剛 副院長 85964840  18753171667
張興 副院長 85964819  18753171697
王貴東 副院長 85553715  18753171515
李子洲 副院長 85553716  18753171698
李子剛 執行局長 85553721  18753171696

天橋區檢察院
封 政 黨組書記檢察長 83012801 (2020年8月新上任)
李興明 黨組副書記  83012808 18560061006
李厚平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83012803 17560061007
杜召峰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83012802 18560061016
王麗燕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83012805  18560061009
周曉武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83012510  18560061055
劉偉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83012811  18560068088
高迠成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83012888  18560068016
李大坤 黨組成員反貪局長 83012862  18560068001
陳紅 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  83012818 18560061077
卞疆 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  83012813 18560068015

天橋區公安局 濟南市無影山路98號 郵編250104
陳晨 黨委書記局長 85085501 15505319556
劉宜璞 黨委副書記政委 85085502 15505311777
劉玉華 副書記副局長 85085503 13869195333
房 副書記 副政委 85085505 13361089676
李連新 副書記副局長 85085506 13361089998
王強斌 黨委成員紀委書記 85085507 15505319898
付海衛 黨委成員副局長 85085508 18853152266
鄭光明 副局長 85085508 15505319890
訾曉林 質保主任 85085510 15505319980
王振昌 辦公室主任  85085511 15505317007
王君洲 副局長 85085585 13605316669

天橋區公安國保大隊:
天橋區國保大隊大隊長,林榮國:電話:0531-85085584
天橋區國保大隊教導員,黃 健,手機:15505315937
天橋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徐 穎,手機:13361089707
天橋區國保大隊中隊長,原志強,手機:13589100877
天橋區國保大隊,張精通,手機:15806697117,13176667796,0531--83316161

濟南市天橋區公安分局桑梓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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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所長徐楠 15098886119
副所長張升友 0531-88079033、15505315378
辦案警察劉文濤 0531-88079033、17853177681、15505315398
董義順 15505314866
張世明 15505312718
宋瀟文 15253178092
呂小雨 15866673513
邢向飛 13220568070
袁玉 15505319495
褚偉 15505312578
楊碩 15505318231

濟南市歷城區全福街道辦事處
地址:濟南市歷城區北園大街43號
聯繫電話:0531-88678101、88678167
濟南市歷城區司法局:
地址:歷城區唐冶中路與文苑街交叉口東南150米(歷城區便民服務中心)
聯繫電話:0531─88115070,郵編: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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