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容女士, 四十八歲,四川樂山市人,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講真相救度世人,屢遭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朱明容到省政府反映法輪功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要求還師父清白、還合法的修煉環境、公開發行大法書籍,被公安警察綁架回樂山,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朱明容女士到北京上訪,在廣元被劫持回樂山,被非法拘留三十天;同年至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六年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遭冤獄迫害十五年 給青年學生講真相被學生家長舉報,在工作崗位上被非法抓捕,被非法關押在馬邊看守所迫害。
據悉,劫持她去監獄的警察告訴看守所人員,朱明容女士二零二二年四月(或五月)被秘判八年,沒有通知家屬,沒有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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