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世淼,四十七歲,原遼寧省直信息總台財務人員。他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的原則做好人,在生活中處處與人為善,家庭和睦;在工作中任勞任怨,深得領導的器重。
一九九九年中共澤民團夥瘋狂迫害法輪功後,鞠世淼曾多次去北京上訪,向民眾講真相。他被中共人員騷擾、恐嚇、監視監控、綁架、抄家,曾被非法拘留了多次合計三十天,被非法勞教兩次合計四年。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八日,丹東市鳳城市法輪功學員鞠世淼、孫忠琴、佟秀紅,在鳳城大興鎮,給村民送明慧新年台曆、福字和期刊等,被大興鎮政法綜治委員宋傳剛等人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鳳城看守所。二零二零年一月,鳳城市鳳凰城公安分局警察將鞠世淼構陷到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三名法輪功學員被丹東市振安區法院非法判刑:鞠世淼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款五千元;孫忠琴三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五千元;佟秀紅十一個月,勒索罰款三千元。鞠世淼、孫忠琴提出上訴,後遭丹東市中級法院維持非法原判。
鞠世淼遭迫害詳情請見《遼寧鳳城鞠世淼、孫忠琴、佟秀紅被非法判刑》、《遼寧鞠世淼等被非法起訴 律師要求法院不予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