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恆德,生於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三日,原繫寧夏隆德縣衛生局幹部,近幾年居住在寧夏銀川市。他為了百姓知道法輪大法好的真相,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晚上,免費發放真相資料,被警察非法抓捕。在當天晚上十點左右,警察到他家非法抄家。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趙恆德被銀川市公安局興慶區分局非法刑拘,關押在銀川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趙恆德被非法逮捕。同年十二月十七日,他被銀川市公安局興慶區分局警察構陷到銀川市西夏區檢察院。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三日,他被銀川市西夏區檢察院向西夏區法院非法提起公訴。
在銀川市看守所,趙恆德身體被迫害得病症更加嚴重,不得不插導尿管。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趙恆德在銀川市西夏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北京維權律師為他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無罪釋放。
在法庭上,銀川市西夏區檢察院公訴人劉麗等兩人,以「刑法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惡意構陷修煉真、善、忍的趙恆德。
北京維權律師為趙恆德做無罪辯護,他強調了依據《憲法》第三十六條,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趙恆德以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個好人,對他人未造成任何傷害,更談不上對國家法律實施的破壞。
法庭上,趙恆德因被非法關押迫害,身體上仍插著導尿管,狀況堪憂,但他堅稱信仰自由,做好人無罪。整個非法開庭歷時一上午。
趙恆德因堅持信仰法輪大法,多次遭受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他到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後被劫持回當地,非法關押在寧夏彭陽縣看守所。
酷刑演示:上繩 |
在寧夏彭陽縣看守所,兩個獄警和兩個犯人給趙恆德「上繩」折磨,他們把趙恆德的兩隻胳膊紮上繩,然後向後、向上拉,還用手掌用力往上推,到推不動為止,再扎死。再等一會,繼續這麼幹,連續三次。
當時,趙恆德痛苦得感到生命已經完結,後來慢慢甦醒過來。他們還給趙恆德戴上大鐐,把五十斤重的腳鐐,用大口扳子上在兩隻腳腕上。晚上,趙恆德只能站著睡覺,白天走不了幾步,腳腕就被銬爛,寸步難移,但那些獄警仍然強制他走。
酷刑演示:腳鐐 |
後來,趙恆德被非法判刑三年、開除公職。在監獄裏,他遭折磨、侮辱,打、用繩子捆、頂牆等酷刑,其慘烈無法用語言描述。
二零零三年十月,趙恆德結束冤獄,又被綁架,拘禁到洗腦班六十天。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趙恆德因合法起訴首惡江澤民,被綁架拘留,後因病放回。
如今,六十六歲的趙恆德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是非善惡,剝奪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和言論自由,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的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給他們的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參與非法開庭相關人員:
主審法官:虎櫃蘭(0951─4014281)
法官:王小佳(18169093873)
法官:金菁
法官助理:任爽(18995095907)
檢察官:劉麗等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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