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得法晚,我必須抓緊時間多學法,下定決心在法上提高自己,時刻把自己當作修煉人,用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衡量自己。修煉一段時間後,我就參加了發真相資料講真相救人的事情了。剛講真相時,怕心很重,不太敢講,效果也不好。又經過一段時間,大量學法,正念強了、怕心小了,講真相的效果越來越好,基本上每天都抽出一定時間出去講真相救人。越講越順利,救人越多。
但也不是一帆風順的,也遇到不明真相、比較邪惡的人企圖干擾迫害。但大多數都是有驚無險。說說兩次正念脫險的經歷和同修交流。
一次我與一同修開車去離縣城二、三十里外的農村講真相,進村後我們就分開到不同的街道挨門挨戶發真相資料。這時有兩個人從對面過來,我就給他倆講真相,他倆很接受大法真相。我並給了他倆每人一份大法小冊子,還給他倆做了三退。此時從我身後伸過來一隻大手搶走了我肩上裝資料的包,我猛回頭一看是個中年男子(後來知道是本村邪黨書記,凡是來本村講真相的只要讓他碰到他一個也不放過)。他厲聲問我:你這是幹甚麼呢?我看他很兇很邪,一點兒也不害怕,我很冷靜的對他說:我在給他倆講真相呢!他又問:那個開車的人和你是一起來的吧,她跑到哪兒去了?我說:我一個人來的,沒有伴兒。他又說:你們一出縣城就監控上你們了,一直跟蹤著你們!他就用手機給當地派出所打電話,通知警察快來抓我。並命令我舉起雙手要給我照像。
我心裏發出一念:我不聽你的,你說的甚麼都不算,一切都有我師父說了才算。我求師父說:弟子有難,請師父保護弟子。這時我想:我絕不讓眾生因迫害大法犯罪而被淘汰。我和藹的對他說:老弟呀,為了你和你的家人有個美好的未來,千萬不要幹迫害大法弟子的事,我們都是按「真、善、忍」做人的好人。你看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等人哪個有好下場。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做好人永遠平安。他聽了我講的真相後態度馬上緩和了,囂張的氣燄不見了,我知道操控他的背後的邪惡被解體了。
這時,他就把真相包還給我了,並對我說:你趕緊離開這兒,以後不要再來了。真是「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1]。另外空間的一場正邪大戰結束了。我離開這裏找我們一起來的同修回家了。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我騎車到一公園邊講真相,當到公園邊的一條馬路上,碰到了一男一女從路邊走過來,我立刻拿出真相資料給他們,並給他們講大法真相。當時這個男的問我住在哪裏,叫甚麼名字。我一看情況有些不對,就想離開,他就打電話報了警。不一會兒來了一個人(後來才知道此人是縣政法委的副書記)他倆交換了情況,那個政法委書記立即通知了派出所。來了七、八個警察把我綁架到派出所。
當時我心裏很坦然,沒有一點怕心,我知道師父就在我身邊。警察讓我坐在一個有靠背有扶手的椅子上,準備向我問話。我就單手立掌,把胳膊肘放在椅子扶手上開始發正念。警察問我:你那手幹甚麼呢?我回答沒幹甚麼,胳膊累了放這兒休息一下。這時進來一個警察嚴厲地對我說:你們法輪功與共產黨是敵我矛盾,你知道不?我回答說:我師父教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不偷、不搶、不貪、不腐、不傷害任何人的利益。如果法輪功是敵我矛盾,那豈不是共產黨與好人為敵了嗎?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完全出於小人妒嫉,陷害法輪功,編造「天安門自焚」等各種假消息欺騙廣大民眾,法輪功並沒有違犯憲法,是完全合法的。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我們講真相是為了讓民眾了解法輪功,法輪功不參與政治,在政治上沒有訴求。我一邊和他們講真相,一邊發正念。
這時一個年歲稍大點的警察說:其實你們老年人在家看看書、煉煉功鍛練一下身體是可以的,不要到外面發資料。
最後一個警察把我帶到審訊室,做審訊筆錄,我趁機會給他講了真相,勸他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給自己和家人留一個美好的未來,一定會有福報的。他對我說:其實我也是最近通過關係從另一個單位調進來的。看樣子他對我講的真相是默認的。做完筆錄就讓我回家了。
回家路上,我想大法弟子在救人的過程中抱著慈悲救人的心不驚不怕是安全的。關鍵是心態要正,正念要強。相由心生、境隨心轉,一點不虛。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師徒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