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九歲的孫慶菊女士,退休的幼兒教師。她在修煉法輪大法之前,身體非常不好,患有嚴重失眠、婦科病、糖尿病、心臟病、前庭功能喪失、中耳炎(輕度雙耳失聰)等等多種疾病。她曾兩次自殺未成。而她修煉法輪功後,除雙耳失聰外,其它的病都不翼而飛。她對法輪大法感恩不已。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孫慶菊堅持真善忍信仰,曾四次被中共人員綁架,遭到非法判刑,她被非法關押過看守所、洗腦班、精神病院、監獄等處,遭受到殘酷折磨。
以下是孫慶菊自述遭迫害經歷:
無理停發退休金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至今,我被吉林省延邊州和龍市社保局非法停發退休金。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的某一天,我接到原單位電話通知,讓本人帶身份證到社保局見張科長。我心裏納悶:會是甚麼事呢?還拿著身份證?當天下午,我與親人到了社保局找到了張科長,是位女的。我一邊給她身份證,一邊問她有甚麼事?她反問我:你帶判決書了嗎?當時把我愣了,我說:我沒有判決書。她又問:那你判了幾年刑期?甚麼時候判的?我說四年多,甚麼時候判的我記不清了。又問我甚麼時候退的休等問題。然後,她又拿出一張事先準備好帶有字的紙說:這是十五萬多,是你該社保的錢。我說:為甚麼?她說判過刑的都扣了,這事已經過去了,你屬於漏掉的。我們還納悶呢!就你怎麼那麼特殊呢?我追問她:你們是怎麼知道這事的?她解釋說:這事跟我們沒關係,是省大數據查出來的。
我接著和她講了我修煉法輪功沒犯罪,是被非法冤判的。法輪功是佛家上層大法,是講真、善、忍做好人的,已傳遍了全球,就一個中國在迫害。你們停發我的退休金,對你們不好等真相。我的親人膽小怕事,用手捂住我的嘴不讓說。
時隔幾天,我又去了一次社保局,勸她們不要停發我的退休金,並又講了法輪功真相。這次去張科長的態度變得很惡劣,讓我補交十五萬。我說:我沒有錢,你們總的讓人生活吧!她的意思她得按著法律規則辦事。我說:法律沒有一條規定服刑人員停發退休金、養老金的事,再說我們沒犯罪。她威脅我說「你再說讓公安局的人把你抓起來」等不好聽的話。
因之前已經買好了機票,幾天後我就出遠門了。在外地,我讓親人拿著我的工資卡去取款,發現她們一分不留的全扣除了。從此我陷落到生活的絕境。
被迫害致家庭破碎
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給千千萬萬個家庭帶來了深深的苦難。我是其中的一個。我曾多次遭受騷擾,抄家,強制洗腦,勒索罰款,流離失所,四次被綁架,分別關押在看守所、洗腦班、精神病院、監獄等處,受到非人的折磨、凌辱、打罵等等迫害。用鉛筆夾手指,夾的手指青紫、破皮、流血;打嘴巴子,打的臉火辣辣的痛;用礦泉水瓶抽臉,抽的臉都腫了;穿皮鞋踢;薅頭髮撞牆,撞得暈頭轉向;拿木板打頭和臉,打的鼻青臉腫、火冒金星,雙耳出血,聽力下降;十天十夜站著不讓動、不讓睡覺等等殘忍的折磨。
家中的親人也被株連騷擾,在驚恐中度日。他們無論是在工作、學習、生活、經濟、精神上、物質上也都受到了不同成度的迫害。
那時兒子還小,剛九歲就經歷了我四次的綁架關押,最後一次我被判刑前遭受刑訊逼供時,他們拿我兒子當人質,他正在親人家上小學三年級險些被停課。不修煉的女兒到監獄看我,遭到警察的羞辱、謾罵。她是從南方到北方很遠的地方來一次是很不容易,她苦口婆心的和警察商量、懇求想見我,由於我的堅定不轉化她未見成。帶著遺憾和悲傷回去的,可想在她的心靈受到多大的打擊?她說就在那時她得了幾種病,至今十一年過去了也沒好。丈夫更不用說,多次遭到恐嚇、騷擾、生活不得安寧,只要一聽到敲門聲,嚇得他渾身發抖、哆嗦,就那時嚇的他得了心臟病。後來我受到十天十夜的刑訊逼供時,他們從我身上沒得到他們所要的,那些惡人就把我丈夫無辜的綁架到和龍市看守所關押了三天,挨了打、罵。他覺得丟了臉面,抬不起頭,為這事他經常和我翻臉、嘔氣。為了救他,我與他講過無數次的真相也無濟於事,如今他還是怨恨我和法輪功。
從我修煉法輪功以後,我和前夫離過兩次婚。第一次我們離了六年,又和好了,用他的話說我們人離心沒離。可是剛復婚幾個月,我又被非法判刑,前夫兩次到看守所逼我離婚。其實他是逼迫無奈才這樣做的。他說為了孩子和他的工作才這樣做的。後來,他又組織了家庭和別的女人在一起生活。
我和前夫是青梅竹馬,從小學一年級起,到中學又到高中一直是同學,各自參加了工作又在一起,我們一直是很好的夥伴。但那時的人很文明,講道德有涵養,不到年齡根本不往婚姻這方面想。後來隨著年齡的增長,經別人介紹我們結了婚,婚後很幸福,家庭美滿。我倆都有好的工作,又有一雙很聰明的兒女,各方面都很好,誰見誰羨慕。就這樣好端端的一個幸福家庭被邪黨迫害的妻離子散。
經濟迫害,雪上加霜
經歷九死一生我走出冤獄後,蒙受家庭各種打擊和社會的輿論,使我的生活陷於困境。現在又面臨著社保停發退休金的經濟迫害,使我更加雪上加霜。
根據《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規定,退休職工服刑期間照樣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無需退還,社保局無權規定享受基本養老金人員服刑期間不給發基本養老金。退休養老金是公民通過幾十年的辛辛苦苦工作得到的養老待遇,是公民剩餘價值的積累,是公民多年投保所得,不是政府或哪個部門的施捨與恩賜。它是個人的合法財產理應受法律保護的,任何機構個人都無權剝奪、停發、少發。和龍市社保局停、扣發我的退休養老金是屬於超越職權的行為,因為中國沒有一個部門有權剝奪公民養老金──個人的合法財產。查遍所有法律法規,均沒有對發服行人員要停發、退還養老金的規定,因為服刑人員沒有被剝奪作為公民的權利。理當享有國家公民的一切待遇。況且對法輪功學員的判刑本身就是非法的、強加的迫害。更不應該根據非法判刑的前提剝奪公民合法的收入。
天網恢恢,善惡分明;苦海有邊,生死一念。人在做,天在看。在這瘟疫肆虐全球,多災多難不太平的年代,奉勸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們,立即停止作惡,遠離中共,退出它的組織(黨、團、隊),牢記九字真言:「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這避疫良方,抓住這稍縱即逝的良機,珍惜這萬古不遇的被法輪佛法救度的機緣,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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