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星期前,我們幾位同修到A同修一個鄉下的親戚家學法交流,我們剛好就遇了這樣一位「掉隊」的同修,我們就叫他B吧。
B是A同修的姨妹夫,一九九九年前就得法了,但得法不久,迫害就開始了,因為對修煉還沒弄明白,在迫害的恐懼和壓力下,就沒修了。後來,在A同修夫妻的幫助下,又開始接觸大法,但是A同修的妻子後來在多次被迫害中邪悟,至今都還沒完全清醒。在她的影響下,B又被弄糊塗了。所以,B一直處於帶修不修的狀態。我們那天去他家學法交流,是A同修的建議,說B現在一個人在家,他願意大法弟子到他家,所以到他家去很方便。
到了B家時,他正好出去餵牛。我們看到他,五十多歲,很淳樸的樣子,他很友善的跟我們打了招呼,就出去了。
我們在他家樓上的客廳中學法。學法結束後,發了十二點的正念。大家一邊吃自己帶來的乾糧,一邊交談。A同修說,在剛開始迫害那幾年,有位本地輔導站的C同修到過B家,那時B已放棄修煉了,C同修天目是開著的,說B見過C同修,就出去了,但C同修看見B的元神一直不願離開。C同修對A同修說:B的根基很好,不修煉,太可惜了……
我們午飯還沒吃完時,B回來了,主動坐到我們中間,吃了我們帶來的麵食。我們開始交談,B說道,他自己雖然沒學法、煉功,但很喜歡打坐,雙盤能坐兩個小時。B說,他這些年沒有修煉大法了,期間跟著那些以前學過大法後來放棄修煉的人搞過很多其它的東西,比如搞甚麼「傳統文化」(就是打著宣傳「傳統文化」的幌子搞邪悟的那一套)等等。不過在A的幫助下,他現在在用播放器聽大法弟子的一些東西。
在交流中,B說到了他的一個很大的困惑,也是讓他再次放棄修煉的一個最大的障礙:為甚麼師父(他還是稱師父)早就說正法要結束了,但現在都還沒結束?據他講,他接觸的好多放棄修煉和邪悟的人,在這個問題上都有很大的疑問。
我們感覺,這個問題對他的障礙很大,他能坦誠的說出來,是好事,有助於大家幫助他解開心結。其實這也是障礙很多「掉隊」的同修從新走回來的一個主要心結之一。就這個問題我們幾位同修和他談了自己的一些理解和認識。
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其中一位同修給B談了自己的認識:正法一直在延續,是師父在給掉隊的和走了彎路的學員走回來的機會,是師父在給無數的世人聽聞大法弟子講真相、從而得救的機會……
我也對B談了自己的理解,我說:師父歷次給我們講正法就要結束,還有邪惡沒那麼長的時間,都是真的。我理解,比如正法是十年,那麼在這十年就要結束時,師父告訴我們正法就要結束了,但因為眾多大法弟子還沒到位,眾多世人還沒得救,師父慈悲我們,要給我們延長時間,師父就把那最後的時間,比如最後的二十分鐘變成二十年,我們在這個時空中確確實實感到是過了二十年,但實際上我們感覺的這二十年,真的只不過就是原來定的那十年的二十分鐘而已,這是我個人的認識。
因為師父告訴我們:「我講過,我說一天是過去的一秒鐘,後來我也跟你們講過,我說現在的一年是過去的一分鐘。就這麼快的速度,在這裏邊的生命卻感覺不到,因為它裏面的物體、它的一切因素都跟著快。時間和空間造就了不同的宇宙環境、不同的空間形式。在這裏的生命,一切都跟著在時間中加快,所以你感覺不到它在加快。」[1]
師父還說過:「也許把那一瞬的時間給在這時間裏面的生命造成漫長的歲月。我們看是一瞬,在那個時間場中這一瞬可能是滄桑歲月。我們世上的滄桑歲月啊,在有些巨大的神來看也是一瞬間。是時間的造化,是時間在變戲法,就這意思。」[2]
師父也給我們講過,人對這一點還是能感受到的:「人類唯一的能夠感覺到時間的加快的對比,就是在人們的印象中啊覺的,特別是年歲大一點的人知道,過去一天好像能做很多事情,好像一天很漫長,老也不黑天,可是發現現在從早到晚沒幹甚麼天就黑了,而且人的體能也跟不上。」[1]
我對B說:在現實生活中我真的聽很多老年人都這樣說過,說年輕時那個一天真的感覺好長,老幹活都不到吃飯時間,也不到天黑,而現在一天過得很快,沒幹甚麼一天就過完了。
我提醒B:師父給我們講的任何話,任何法都是真的,師父把道理都給我們說的清清楚楚,而且明白易懂,只是我們不理解,或站在我們的角度、用無神論的觀念和求結束的人心曲解了法,所以給我們自己造成了障礙和困惑……我發現B一直在認真的聽,好像對他有一定的觸動。
後來,大家又各自談到了我們當初得法時身心的巨大變化,我們各自在大法修煉中的神奇經歷,還有大法在國內外洪傳的實際情況,比如韓國高僧、印度一些寺院的高僧都在修煉大法的事實等等,我發現B的表情慢慢變的快樂,很開心的樣子。
最後,大家鼓勵他從新修煉,不要錯過這萬古難遇的機緣。他也有了從新修煉的願望。同修建議他找來了一個不用來打電話的智能手機,恢復了出廠設置、刪除了亂七八糟的軟件,安裝了必要的閱讀、播放軟件,給他裝了師父的教功錄像,師父的講法,煉功音樂等等。我們並提醒他:在幹活之餘,多聽聽師父的講法,平時堅持煉功,在幹農活時,可以不停的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他提到,他知道前段時間附近有大法弟子被騷擾、綁架,邪黨還有對堅持修煉的大法弟子搞「株連」,說要影響兒孫的前途等等。我們看出他有壓力和顧慮,就告訴他:你自己現在在屋裏煉,誰也不知道,不用怕,以後合適時,把真相告訴你信得過的朋友等等就行!
最後,我們一起學了師父的講法《導航》,我們幾位同修輪流讀,B也學的非常認真,全神貫注,看來是真的學進去了。
下午,我們從B家出來,大家愉快的道別。在路上,一位同修感慨的說:我們今天真的是「為他而來」啊。我們感到慈悲的師父一直沒有放棄他,在正法的最後,安排大法弟子和他交流,給他走回來的機會。
在這次無意的幫助「掉隊」同修的經歷後,我經過思考,有一些認識,供更多同修參考。
1、和「掉隊」同修交流,要把他們當新學員,最好是從我們自身修煉開始時的身心變化說起,引起共鳴,讓他回憶起當初修煉時的美好記憶,喚醒他們的真我本性。
有被中共邪黨的謊言迷惑的,我們還得從最基本的真相講起,比如自焚啊,別小看這些基本真相,它們的力量真的很大。舉個例子,我單位的一位老同事也是同修,二零零四年左右有一次來找我,那時她處於帶修不修的狀態,她知道大法好,也根本無法放下,但她的疑問太多,阻擋著她正信師父和大法,她因此也很痛苦。我一直在外地,偶爾回老家一次,她聽說我回來了,就來找我。那天,她問了我好些問題,我和她做了交流,其它的都記不起了,但一直忘不了她當時問的一個問題,那就是她問我二零零一年天安門廣場的自焚到底是怎麼回事?我當時大吃一驚,天哪!這麼多年了,自焚真相的資料和光碟都不知發了多少遍了,她也一直在和不少同修接觸,但她居然還不知道自焚真相。我就給她詳細的講了自焚偽案的各個明顯的破綻……我永遠都無法忘記她聽明白了真相後那種極度震驚,然後疑問一掃而空,又恍然大悟的表情,哇!原來是這麼回事!
我還記得,她走進我家時是那種沒精打采的樣子,後來她走出去時是那種快樂的、精神抖擻的狀態,簡直判若兩人。我們家在二樓,她走下樓後,隔了一小會,我無意中從臥室的窗子向下看到她:一個老太太大踏步的、鏗鏘有力的走在公路上……當時我腦海中就出現兩句話:「一往無前,氣勢如虹。」我感慨真相的力量是如此巨大,帶給同修了那種巨大的改變。
果然,這位老同修後來精進起來了,後來還開了一朵「小花」。寫出這個事是想提醒同修在幫助掉隊同修時,看看他們是否被邪黨的欺世謊言迷惑了,如果是,就需要我們給他們講清真相。
2、對「掉隊」同修我們不能要求太高,先讓其恢復基本的學法、煉功,這很主要。在一段時間後,可教他們發正念。針對其怕心,在講真相這個問題上,我們建議其在條件成熟時,從自己的信得過的親朋好友講起,因為那也沒危險,而且講真相時,可以以第三者的身份講,不暴露自己。我們這樣想吧,他們能講清一個,勸退一個都不錯。這樣就不至於因為壓力太大,阻礙了他們修煉下去。
3、在幫助這樣的「掉隊」同修時,注意要發好正念,最好有同修相互配合,那樣效果更好。那天我們一到B家,大家就坐下來發了一次正念,我覺的效果很好,場很正,可能就已經解體了很多迫害和障礙B走回來的邪惡因素。
4、在幫助「掉隊」同修時,有條件的可以集體學法,建議從師父在迫害後的早期海外講法開始學。這能解開他們很多疑問。
我看到,這種「掉隊」同修數量巨大,就以我們本地為例,一九九九年迫害之前有上萬人得法修煉,一九九九年迫害發生後,二零零幾年資料點還未遍地開花時,那時是大資料點,所有的師父新經文都是統一做,據參與的同修講,當時做師父的新經文,最多的時候也就是八百份左右,不到十分之一,雖然這個數字並不一定能反映全貌,但迫害發生後,能堅持下來修煉的確實不是大部份。據我所知,周圍的市縣這種情況大致相同。多少年過去了,雖然不同時期還是有新的學員不斷在走進來,但真正實修,能一直堅持做師父安排的三件事的大法弟子的數量真的不容樂觀。想一想,這其中有多少人放棄修煉,有多少人帶修不修,掉了隊。他們不能跟上來,不能修煉,正法結束時,他們的下場是可悲的,損失是巨大的,這會讓師父多痛心,會讓多少對他們寄予希望的眾生處於毀滅的絕望之境。
這些掉隊同修其實是在魔難中,是邪惡在阻擋他們走進大法,是邪惡想毀掉他們及無量的眾生,這不是師父要的。他們需要我們用正念加持他們,清除迫害他們的邪惡因素,需要我們用慈悲和耐心去講清真相,喚醒他們的真我本性,讓他們走出徘徊在大法之外的危險邊緣,真正能走進大法來,那樣,他們就屬於師父管,師父就可以幫他們,邪惡就不敢毀掉他們,他們就有了慈悲偉大的師父再次給他們的新的機會和希望。
師父告訴我們:「我全盤的看一個生命的整體,哪怕還有一線希望我都給他希望。」[3]
願更多大法弟子能重視這件事,生出幫助掉隊同修的慈悲心,去幫助他們走出危難和絕境,也許這也正是眾多大法弟子的史前誓約之一。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五》〈二零零五年曼哈頓國際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六》〈亞太地區學員會議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四》〈二零零四年芝加哥法會講法〉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3/1/27/207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