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上訪,法不離身
那年十九歲的我,隻身一人到北京上訪,全身只剩了二十元錢以及帶的一本《轉法輪》(縮印版),當時我就堅定一念,不管遇到甚麼狀況,法絕不離身。
後來從國家信訪局到東城區派出所,我懷裏一直裝著《轉法輪》不曾離身。直到我們當地惡警將我送進看守所,進看守所前一名警察對我進行了全身搜查,我發出來一念「你看不見也拿不走」。當他摸到大法書的時候,就像定住了一樣 ,突然又緩過神來對值班警察說:「好了,他身上甚麼也沒有,送他進去吧!」就這樣我把大法書帶進了看守所,最終又平平安安的帶回了家。
二、臨危不懼,解體迫害
後來,我所在市裏的一個大資料點被邪惡破壞,當時資料點的同修都被綁架,我被迫流離失所。當時父母離異,父親的工作單位在縣城,我就去住在父親的單位宿舍。
有一日,我正在打坐,突然看見一輛警車載著三男一女走在盤山路上,向我這邊的方向駛來,我立刻警覺起來,但是轉念又一想:「我堂堂正正的,為甚麼要躲呢?我幹的事情是最正的事情,我為甚麼要怕他們呢?」於是我發出了一念,使神通炸向了那輛警車。
過了幾天,母親就給我父親打電話說公安局的人來家裏找她,告訴她,因為前幾天他們一行四人(三男一女)準備去縣城找我,但是在半路上突然出了車禍,要求我母親給他們賠償。
這次通過師父賦予的功能化解危難,擊破舊勢力的安排,使得我信心倍增。
三、正念正行,隨意而用
有一次我和幾個同修被綁架,被銬在派出所的椅子上,一個國保惡警過來問我:「你還煉不?你到底和法輪功還有沒有關係?」我堅定的告訴他我是大法弟子,一直要堅持煉下去。「我叫你娃嘴硬。」他邊說邊抱起我,將我背掛在滯留室的鐵門上,雙腳離地。那種劇烈的疼痛感頓時讓我感到天旋地轉、呼吸困難。這時我母親也來到派出所找我,那名惡警為了給我增加痛苦就將我母親叫了進來看我受刑的場面。母親當時看到這一幕,顫抖著放下手中給我帶飯菜的飯盒,哭了起來。
快到晚上的時候,那個惡警拿出手機給他的上級彙報,我隱約聽到要把我們送到看守所,於是我發出一念,將他的手機翻蓋(當年的那種帶天線的翻蓋摩托羅拉)摔壞。他正在通話的過程中,手機突然就從他的手中向下飛了出去,當時就把手機翻蓋給摔掉了,他很疑惑的撿起了手機和那分離的翻蓋看了半天。
晚上我們一行人被警車拉到了看守所門口,那幾名惡警如釋重負,想著很快就把我們交接給看守所了,我又發出一念「看守所拒收我們」。正當他們準備交接的時候,看守所值班的警察說:「太晚了,我們這裏暫不收人了,你們把人拉走吧!」那名國保惡警頓時不安的和他的同事商量:「要不還是拉回滯留室吧?」「不行!滯留期限已過,況且還要我們加班看人。」他的同事也不耐煩的回應著……
我想就修煉中以上的三個實例和同修交流一下我對正信、正念及功能關係的一點個人所悟。我本人並不是開著修的,甚至在這些年修煉中不精進的時候,表現出來的狀態與常人一樣。但當正念十足的時候,我感覺自己突然高大起來,神性出來了,平時表面那些突出的那些各種人心觀念瞬間蕩然無存。那為甚麼有些時候就不起作用,尤其是在有些關鍵時刻我們卻選擇用「人」和人的那些「經驗」去解決問題,我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是我的正信不足,從而導致正念不強,師父賦予我們的能力無法發揮作用。正信是基於對法的「理悟」,學法、踐行法中對修煉人的要求標準是「理悟」的關鍵。而我們這些年在學法中卻流於形式,按照常人的那種理論學習的方式停留在表面的認知上。
師父說,「你正念足了,誰要敢做甚麼,那咱們在理上,師父甚麼都能解決。你自己做不正了,那師父怎麼辦哪?」[1]
師父說:「這場迫害都走到這一步了,大法已經在正法中走到這一步了,我們還怕甚麼?你們不是已經看清了你們的未來嗎?所以對於這些邪惡來講,對於它們的安排來講,你們只要正念足就能否定它、排斥它,使它不起作用。」[2]
同修們,讓我們強大的正念所展現出來的神威充份的發揮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作用吧。
上面所述修煉中的點滴,意在拋磚引玉,個人淺悟,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二十年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2/2/23/199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