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去信訪局所用的材料都準備齊全,其中有上訴狀、有公安部公通字39號文件、有現已認定的14種邪教的附件、有國家新聞出版署50號令、還有社保局的答辯狀。
我到了信訪局後,接待我的工作人員問我甚麼事?我說:「社保局現已扣了我10個月的養老金,連最低的生活費都沒給我。」他說:「先把你的身份證拿來看看。」我拿出了身份證,他邊看邊問我:「為甚麼扣你的錢呢?」我說:「因為我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被判刑兩年。社保局說我冒領養老金,所以扣我的錢。」
他說:「你是法輪功啊?這事我們也管不了哇!」我說:「那我也得讓你們知道,了解了解情況啊!現在法院也向著他們說話。因為我的訴訟請求被改動過,所以我要閱卷,他們就駁回了我的訴訟。我只好找你們說說。你看,我都60歲了,沒有生活來源,打工也沒人要啊!這不是剝奪了我的生存權嗎?」接待我的人說:「對呀,你判刑與社保局有甚麼關係?不應該扣養老金啊!」
這時,進來一個身高足有兩米的人,兇神惡煞的。有人說:「這是局長。」他怒吼道:「你是法輪功,就得歸『610』管!」並且強行把我的身份證拍照。
他嘴裏嚷道:「法輪功是×教!」我說:「法輪功不是×教,請你看一看公安部公通字39號文件,國家新聞出版署50號令。當初認定的14種邪教就沒有法輪功。」他不看,直接就給「610」打電話。我說:「我是找信訪的,不是找『610』的,你找他也沒用。」電話接通後,他大聲的問道:「法輪功是不是×教?」好像沒有得到滿意的回答。他接連又問了兩遍,然後就出去了。
我說:「『610』幹的壞事還少嗎?我家沒人的時候,他們隨意撬開我家的門進屋,損壞生活物品,地面踩的都是腳印。我報案,警察卻不出警。」接待我的人說:「那你是不是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了?」我不知道他是怎麼坐上這個職位的,竟然這點法律常識都不懂。我說:「你別為他們幹壞事找藉口。沒有搜查證、逮捕證、隨便闖入民宅,是執法犯法,罪加一等,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局長又進來了,說:「『610』已經發來信息,信訪辦和各個有關部門一律不准許接待法輪功上訪。現在『610』給你的社區書記打電話了,他們馬上就到。」
社區來了三個人,是兩個社區人員和街道書記。他們一進門,街道書記開口就問我:「你還煉不煉了?」我說:「我不是來解決這個問題的,我是來找我的養老金的。我現在已經吃不上飯了,法輪功問題也不是你能解決的。」他說:「法輪功就是×教。」
我說:「這句話如果在法庭上,是要形成筆錄,是有記載的,你要為你說出的話負責任的。一旦責任終身制追究起來,你要付出代價的。你看一看公安部公通字39號文件、國家新聞出版署50號令、還有這個附件。已認定的14種邪教沒有法輪功,這是國家的紅頭文件。你說法輪功是×教,你給我拿出文件來。我這是在維護《憲法》,這是公民的義務和權利。」他有些不知所措,不再堅持了。我又把給中級法院的上訴狀給他看。
這時,我發現社區來的一個人在給我拍照。我義正詞嚴的呵斥到:「趕緊給我刪了!不然我告你侵犯我的肖像權。」我一把拽住他的衣袖,他立刻都刪除了。
在這個過程中,我心裏很平靜,沒有害怕。此刻,環境在微妙的發生著變化。局長再進來的時候,語氣緩和了,眼神也沒有了兇光。他告訴街道書記:「你們回去解決吧。」我說:「如果這事不解決,我還是要告的。」街道書記說:「你把材料給我,我會和社保局溝通的。」
在往出走的過程中,兩個保安對我說:「不讓你煉就別煉了。蹲了兩年監獄多苦哇!」我說:「是呀,當時我如果說一句『不煉』,就回家了。可是你們知道嗎?這麼多年我煉功身心受益,所有的重大疾病都好了,無病一身輕。你說我能不煉嗎?」他們會心的笑了,暗暗的點了點頭。
此時已經是中午了,他們讓我到社區去解決。
下午我找了個快遞小哥,把資料給社區送過去了。後來街道書記給我打電話說:「東西我收到了。我會跟社保局溝通,但不敢保證能有甚麼結果。」我說:「讓你費心了,謝謝!」
這是我反邪黨經濟迫害中講真相、證實大法的一個片段。我求師尊加持我,努力做好這件事,注重過程,不求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