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廷秀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照顧一個無錢治病的病危老人(已故),二零零八年八月十日被瀋陽市大東區公安分局東站派出所的警察蹲坑綁架,在一審二審退卷下,被大東區法院非法強行判三年(2008年-2011年)。在瀋陽市女子監獄,劉廷秀被殘酷的折磨,兩年多腿還不能正常走路。劉廷秀出現了高血壓的病業,血壓高到220,造成心臟左滯。
出獄九年後,2020年劉廷秀接到瀋陽市渾南社保中心電話說:「退休人員曾經服刑,根據《根據做好審計重點問題整改 進一步加強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金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201632號)文件的第六條,經核實疑似信息正確的要核完其在押期間已發放的養老金額,並予以追回。」
2020年8月,瀋陽市渾南社保中心停發了劉廷秀的養老金,三年冤獄扣劉廷秀34000元,並扣歷年物價調整補貼,共計83000餘元。物價補貼是根據物價增長的,這本是國家惠民政策也要扣發。
在停發養老金五個月後,社保又來電話通知劉廷秀,退休金扣回2001年的工資水平,每月扣除逐月退還的工資後,每個月給700元的生活費並要劉廷秀簽字辦理才發放。劉廷秀拒絕簽字,並告訴他們這是對我的迫害。
劉廷秀老人至今已一年沒有領到維持生存的養老金了。
劉廷秀,一個獨居的單身老人,只因修煉法輪大法做好人,不僅遭受了三年的冤獄迫害,現在又遭到瀋陽市社保中心對她本人經濟上的迫害被停發養老金,斷了老人唯一的生活來源,致使老人生活困難。
瀋陽市渾南社保中心依據的文件條例根本上是違法無效的,因為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作為行政管理機構,它的職責是依據《勞動法》、《社會保險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對「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管理,它只是執法管理部門,因此它無權做這樣的規定。《社會保險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中並沒有規定「退休人員服刑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和不參與每年的養老金調整」。
瀋陽市渾南社保中心違反了《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立法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有關規定,違背了依法行政的原則。停發退休金是非法的,是對退休人員合法權益的嚴重侵害。
瀋陽市渾南社保中心宋科長辦公電話:024-23786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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