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黃島區西海岸(原膠南)薛蓮霞在大珠山某小區發真相資料時,被一青年人惡意舉報。十一月十一日,薛蓮霞被黃島區大珠山派出所綁架。十二日上午,薛蓮霞被取保候審,女兒去派出所交了5000元保證金。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薛蓮霞遭黃島區檢察院電話騷擾說:案子已到檢察院,要走甚麼法律程序。五月十七日,青島西海岸檢察院(0532-83012818)給薛蓮霞打電話,讓她第二天下午兩點去檢察院。
薛蓮霞想直接去面對執法人員講真相,五月十八日下午去了檢察院,開始一個年輕的辦案人員接待的,是個女的,不讓去他們辦公室,把薛蓮霞叫到一個車庫(臨時辦公室),拿了一些文件讓薛蓮霞簽字,薛蓮霞說我沒犯法我不能簽字。年輕的辦案人一看薛蓮霞不簽字,就電話叫了一個年紀大的進來,也是個女的,可能是個科長,兩人都沒穿制服(其實她們自己都感到理虧,辦起案來都不能光明正大,給人的感覺就是偷偷摸摸的。)年紀大的說薛蓮霞犯法了,需要簽字。薛蓮霞就和她們講真相,她們不聽並說:別和我們說這些。年長的說:不論簽不簽字都這樣,簽字的話能少判兩年。然後又問薛蓮霞簽不簽字,薛蓮霞一口否定不簽,沒犯法簽甚麼字。最後不了了之,就讓薛蓮霞回家了。
五月十九日上午,薛蓮霞接到隱珠派出所的電話,說下午要到薛蓮霞家裏來聊聊。下午兩點半多來了四個人,有隱珠派出所的、也有大珠山派出所的、還有居委會的。薛蓮霞熱情招待,讓座倒茶,和他們講了很多法輪功真相,警察待了十來分鐘就走了,拿了一摞資料(可能讓簽字的東西)在茶几上創了創,沒說甚麼就拿走了。
六月九日,薛蓮霞接到法院電話讓她下午去一趟,檢察官讓她簽字,薛蓮霞不簽,檢察官很生氣,讓薛蓮霞隔天上午再去,並告訴薛蓮霞二十一日開庭,到時會電話通知的,讓她準時到場,第二天上午她沒去。
直到六月二十一日上午,法院一名男士打電話給薛蓮霞,說話很兇,在電話裏大聲訓斥她:為甚麼今天上午不來?來了好幾趟為甚麼不簽字,你想幹甚麼?今天下午2點必須到,去找姓尹的法官或者是姓歐的。今天下午不來就去抓你。薛蓮霞說:我下午就去,我也沒犯法,還用的著你們來抓了。
薛蓮霞給自己準備了辯護書,信心滿滿地想給他們講真相。也許他們根本就沒讓她講。薛連霞女兒說薛連霞二十一日下午去了法院就沒回來,被關押在大珠山派出所,隔離14天,公安局叫薛連霞在逮捕書上簽字,她沒簽,她女兒替她簽了。
現在是疫情時期,關押前都要隔離。如果讓她在批捕書上簽字,就是已經判刑,具體時間應該通知家屬。薛連霞二十四日下午去查體了,她家人聽人說薛連霞被判了3年。
判薛連霞的法官,是個女的很兇,姓丁,電話 13864810317
青島西海岸新區大珠山派出所電話:0532─84121002、0532─57786514
派出所所長:孫勤偉 副所長: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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