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於長蘭女士自述被暴力綁架、關押的過程。
二零二零年一月六日,我在家剛學完法,手機響了,我接了電話,對方說:「你叫於長蘭嗎?」我說:「是。」他說:「是你的快遞。」我尋思是孩子的快遞,沒多想,就去了電梯那裏。
電梯門開了,出來了一個男人,個不高,後來知道他姓田。他把紙箱一扔,說:「我們是鐵路公安的。」後面跟著幾個人,加上這個田警察,共三男一女,都是年輕人。
我說:「出示你們的證件。」他把工作證給我看了一下,馬上就收起來了,說:「你跟我走一趟。」我問:「憑甚麼?」他說:「你傳播真相。」
這四個人非要進我家搜查,我高喊:「不得踏進我家半步!」並全力阻擋。他們四個人一起走過來,衝了五次,沒有衝進來,累的不得了。
喘息當中,我想,我得平靜一下心態,給他們講真相。我給他們講了兩個小時的真相,給他們講的沒話說了。他們調來很多著裝的警察,我一點沒有怕心。下午五點半,他們終於走了。
晚上,我就發正念,向內找自己。天亮了,我一看,下雪了,就出去掃雪。剛掃了幾分鐘,覺的有走路的聲音。我回頭一看,一群人把我圍住了,我高喊「法輪大法好!」喊了好久,我把身體別在車外,就喊「法輪大法好!」好長時間,他們才把我塞到了車裏。
他們把我綁架到了鐵路公安處,非法審問我。我從頭到尾一句話都沒說。他們見沒招,就告訴我說:「給你身體做檢查,查完了,就可以回家。」我不配合,給他們講了法輪功學員高一喜被迫害死的真相。
那個姓田的警察寫了一個保證,上面是:「我田某決不摘於長蘭的身體器官。」寫完後,所有人都簽字、按手印。他們強制把我拉骨科醫院做了四項檢查:血壓、胸透、B超、抽血。查完了,說是讓我回家。車開過我家時,我就知道上當了,我又給他們講了很多真相。
到了看守所,看守所說缺東西,不收我。他們費盡心思的電話聯繫,把東西補上了。下午近一點,我被送進看守所,我拒絕穿號服。
進看守所的第二天,我大聲念了一天「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給十六個人講了法輪功真相。
警察決定以「取保候審」的形式放我回家,我不同意,我要堂堂正正的回家。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我沒簽任何字,堂堂正正的回到家中。他們打電話讓我女兒刪除他們的電話號,可見他們是害怕被曝光的。
田姓警察:15846788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