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來,家屬曾多次向遼寧省各級公檢法及政法委等許多政府職能部門提交《刑事控告狀》等法律文書,從未得到回覆過,但家屬們不氣餒,不放棄,堅持追究不法人員的責任。經過一年多的奔波,現在,已經開始陸續接到各部門的回覆信息了。
最高檢察院以手機信息回覆告知提交的材料已經轉到相關部門處理。
向遼寧省檢察院郵寄的《刑事控告狀》,他們現已給家屬打電話,核實了控告情況。
遼寧省政法委對於遞交的《刑事控告狀》,已於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受理,現已轉遼寧省高級法院。
遼寧省司法廳對於家屬遞交的行政覆議,審理終結:本溪市司法局以「涉及個人隱私不予公開」的回覆,其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現撤銷本溪市司法局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回覆,責令本溪市司法局在法定時限內對於《政府信息公開》重新作出答覆。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三日,本溪市法輪功學員楊麗威、鄧玉林、張莉敏、張鵬柱被本溪市國保支隊、桓仁縣國保大隊和普樂堡派出所綁架、構陷。楊麗威在看守所被迫害的多處器官衰竭病危,而被取保。看守所以疫情為由,四個月不讓律師接見鄧玉林、張鵬柱、張莉敏。
八月十八日上午九點,本溪市桓仁縣法院,在律師及家屬的強烈反對下,非法強行對鄧玉林、張莉敏、張鵬柱三位法輪功學員進行視頻開庭。楊麗威,因被迫害得身體出現多處器官衰竭,而被取保在家,於七月三日在家裏被非法開庭。
九月四日,鄧玉林、張莉敏、張鵬柱被冤判3-4年後,家屬上訴至本溪市中級法院(中法主要負責法官,是刑二庭副庭長 熊鐵寧)。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本溪市中級法院終審(2020)遼05刑終118號裁定書,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針對本溪市中級法院終審的違法「維持原判」的判決,家屬們不服!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已向本溪市中級法院提起申訴。
面對一審明顯違法的情況,二審法官熊鐵寧不僅不終止冤案,而且再一次地重演一審法官王思傑、陳曉雲的違法犯罪行為,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繼續違法剝奪家屬們的親屬辯護權力,違法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繼續枉法製造冤案!
二零一九年九月家屬通過EMS特快專遞,向本溪市公安局依法遞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依法公開:
1.公開出具本溪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對法輪功宣傳品性質認定的法律依據;
2.公開出具本溪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的認定部門資質、在司法行政機關備案情況,以及公安部授權情況;
3.公開出具認定人信息(姓名、職務)、認定人的專業資格、認定部門資質及備案情況;
4.公開出具《認定意見》部門負責人的信息。
本溪市公安局簽收後,本溪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對家屬打擊報復,於2019年9月開始對家屬非法「布控」迫害。
二零一九年十月,家屬通過EMS特快專遞,向本溪市公安局依法遞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依法公開出具對家屬非法「布控」的法律依據、並要求立即解除非法「布控」。
本溪市公安局的非法「布控」使得家屬在乘車出行時,被多次攔截攔查、被不公正對待。嚴重影響個人生活、對本人及家人都造成了嚴重身心傷害!
家屬的一切行為都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只是想要一個最起碼的知情權:受迫害的家人到底觸犯了哪條法律?如果犯法,最起碼得讓人知道,犯了哪條法律吧?但卻沒有想到的是,因此而遭到非法「布控」迫害!這是本溪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在濫用職權對家屬打擊報復!
一年多來,家屬們不斷地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及省、市、縣各級檢察院、法院、政法委、司法局、政協、人大、紀委等政府部門遞交控告狀,對本溪市中級法院及桓仁縣公檢法違法辦案的一審、二審法官王思傑、陳曉雲、熊鐵寧及檢察官孫金甲、王宏軍等人提起刑事控告,並要求真正依法辦案、無罪放人。
遼寧省檢察院審查後,將材料轉給本溪市檢察院處理。本溪市檢察院給家屬回覆,稱法輪功問題是「政治問題」,你們趕緊息訴服判,不要再寫信了,寫了我們也不會處理。當家屬說得講法律吧,檢察院卻稱就這麼回覆你了,不要再寫信了。
檢察院冠冕堂皇的宣稱維護公平、正義,實際上卻把法律當成了一紙空文,可以隨意踐踏,只不過是一塊遮羞布。現在,連遮羞布都不要了。
針對本溪市檢察院的違法行為,家屬即刻對違法給予回覆的檢察官時江楠提起法律訴訟。
二零二零年十月家屬以EMS向本溪市司法局依法遞交《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要求公開桓仁縣檢察院檢察官孫金甲、桓仁縣法院法官王思傑、陳曉雲的司法資質和司法考試成績及司法績效考試成績。該申請被簽收。
又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以EMS向本溪市司法局依法遞交《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要求公開本溪市中級法院法官熊鐵寧的司法資質和司法考試成績及司法績效考試成績。該申請被簽收。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八日,本溪市司法局才通知家屬,對於遞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給予回覆,十二月二十一日收到書面回覆函,回覆函中稱:「司法考試成績涉及個人隱私,不予公開。如不服,可向本溪市政府或遼寧省司法廳遞交行政覆議,或向明山區法院遞交行政訴訟。」
作為司法人員,首先必須具備司法資質。其次,司法人員的司法考試成績必須合格!因為司法人員擔負著維護公平、正義的職責和神聖使命。對於司法人員的司法資質和司法考試成績就至關重要,怎麼能說是個人隱私呢?按照這種邏輯,是不是司法人員的姓名和性別,也應該屬於個人隱私了!
無辜善良民眾被迫害、基本人權遭踐踏、法治得不到保障,負有職責的人卻不履行自己的職責,浪費納稅人的錢卻姑息養奸、放縱惡人行惡、蓄意製造冤假錯案。 這樣的司法人員如果具有司法資質和司法考試成績合格,那麼他們就是執法犯法;如果沒有司法資質和司法考試成績不合格,那麼這樣的人怎麼能擔當法官和檢察官呢?這不在視法律為兒戲、肆意踐踏法律嗎?怎麼能說司法資質和司法考試成績是個人隱私呢?!
對於司法局的不予公開的回覆,家屬們不服!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之規定,要求公開上述公檢法人員的司法資質及司法考試成績不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四條、十五條、十六條的不予公開的範圍之內,應依法予以公開。
因此,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末,家屬向遼寧省司法廳郵寄EMS遞交了《行政覆議申請書》,到本溪市明山區法院面交了《行政起訴狀》,要求依法予以公開所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
遼寧省司法廳、本溪市明山區法院分別於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一月四日予以立案。遼寧省司法廳兩次給予家屬回覆函,告知立案所需的補充證據以及因疫情原因中止對本案的審理時間,現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以EMS發回覆函稱:「已經恢復處理,因為案情複雜,延期一個月。」
近來,家屬於三月二十三日星期二上午,到本溪市中級法院面交《控告狀》及各種證據材料,立案庭以各種理由不予立案,告知到市紀委或公安局報案。在家屬們的要求下,門衛又幫助查找法院負責接待部門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隨後,又到本溪市檢察院,門衛告知:「今天全體開會學習,不對外不接待。」門衛讓看貼在玻璃上的通知,大意是:疫情期間有事儘量通過電話或郵寄,能不到本院就不要到本院來。如到本院須掃碼、出示14天的出行記錄、身份證件等等,在門衛等待安排接待(每個星期三、五,是閱卷時間,不對外辦公……) 。
家屬們又趕到本溪市紀委,接待人員說市紀委信訪處搬到本溪市信訪局了,得去那遞交。但家屬趕到信訪辦時,正是午休時間,家屬在外面等到下午1:30時,再去信訪局,卻被要求填表登記,家屬說明,我們不是來上訪的,是到本市紀委提交控告材料的,但信訪局人員說:那也必須先登記身份證,然後給分配窗口,否則就不讓進。因家屬知道要是把材料交到信訪部門等於是「零」!而且,一旦在那登記,很可能就會被邪黨上到「訪民」黑名單上,會遭到非法「布控」。所以,最後材料只能郵寄了。
之後,家屬又去本溪市人大,門衛聽家屬要提交冤案控告材料和一些基本情況後告知:人大控申的工作人員已經半年沒接待來訪人員了,明天早上8:30之前到接待室排隊等著,要早點來。此時家屬們已是腿酸腳痛、飢腸轤轤……
次日,家屬們在早8點趕到本溪市人大,等了很長時間,負責接待的一位姓段的人員才來,一聽說是關於法輪功的案子,很激進、囂張,高聲叫嚷了一些被邪黨洗腦後的歪理邪說,並說:「告訴你們,在本溪市所有領導的辦公桌上都有你們寄的法輪功材料,誰都知道,誰都管不了……」但家屬們不動心,和善的對他講了在法律方面對法輪功迫害的違法之處及善惡有報的真相。接待人員很快的平靜下來聽,並表示「領導指示:有關法輪功的案子一律不接」,他也做不了主。他說現在公檢法馬上開始大清洗了,一切冤假錯案都要追責,回家聽信吧。當時,現場還有一些其他訪民也在聽。之後,家屬到郵局把材料寄往各個公檢法及政府職能部門。
過程中,家屬能感受到,只要到各部門現場,有理有據的訴說和展現出來的素質,都能讓接觸到的人們感受到,修煉法輪功的人是善良的好人,有素質,根本不像電視裏說的那樣,大多數接待的人都很友善。近兩年的時間,家屬們一直不間斷的對各級公檢法及各級政府職能部門遞交控告及各種法律文書,已經有了一些成效。
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無論以任何名義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採取懲治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1/5/30/1934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