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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本溪市張鵬柱等三位法輪功學員面臨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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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二零年八月八日,遼寧省桓仁縣法院法官陳曉雲通知律師,欲於八月十八日,對本溪地區張鵬柱、鄧玉林、張麗敏三位在線視頻非法開庭,律師、家屬辯護人、家屬依照法規表示反對。法官陳曉雲強硬拒絕家屬辯護人和家屬參加庭審。

法輪功學員楊麗威、胡林、張鵬柱、鄧玉林、張麗敏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被綁架,其中瀋陽法輪功學員胡林被迫害致死,楊麗威在看守所被迫害的多處器官衰竭病危,而被取保。鄧玉林、張莉敏、張鵬柱被非法批捕,被構陷。

二零二零年七月中上旬,兩位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先後向桓仁縣法院院長王其林、刑庭庭長王思傑、法官陳曉雲郵寄EMS快遞,送達《不同意在線視頻審理案件的意見》法律文書,法院已簽收。

據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八日最高法院下發了(法〔2020〕49號)文件,即《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和規範在線訴訟工作的通知》規定「當事人不同意案件在線辦理,依法申請延期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不得強制適用在線訴訟。案件符合訴訟法律關於中止審理有關規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訴訟」。

二零二零年八月八日,桓仁縣法院法官陳曉雲通知律師,欲於八月十八日採用在線視頻審理此案,律師、親友辯護人及家屬依照法規反對,然而,法院無視律師、辯護人、家屬要求,欲非法開庭,違反上述規定。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上午,家屬多次打電話詢問法官陳曉雲,家屬問,為何沒有接到開庭通知。法官陳曉雲說:「不需要通知家屬。」家屬說是親友辯護人,法官陳曉雲說:「你不適合做親友辯護人。」家屬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作為親友辯護人是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剝奪我的辯護權,你的法律依據是甚麼?」陳法官說:「我就這樣回覆你了。」家屬問:「開庭時,我們很多家屬怎麼安排?」回答說:「疫情期間,不讓進庭旁聽,我就這樣回覆你了。」然後,匆匆掛機了。家屬再撥,法官不接聽。

事件回顧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鄧玉林、張莉敏、張鵬柱、胡林、楊麗威五位法輪功學員,向當地民眾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去桓仁縣散發真相資料,被本溪市國保支隊、桓仁縣國保大隊和普樂堡派出所共計二十餘個警察綁架,非法審訊一天一夜。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警察從楊麗威家強行搜走許多本應該受法律保護的私人物品,且沒有給家屬搜走物品清單。同日,鄧玉林、胡林被非法關押在桓仁縣看守所。第二天,胡林被轉往瀋陽法庫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張鵬柱被非法關押於桓仁縣拘留所。

楊麗威、張莉敏被非法關押在本溪市看守所。家屬聘請的律師到本溪市看守所,接見楊麗威僅十分鐘,就被趕了出來,說是本溪市國保命令不許接見。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逮捕,在被構陷至檢察院不到十天,即於八月十三日,桓仁縣檢察院公訴科孫金甲向桓仁縣法院非法起訴。法院刑庭陳曉雲為責任法官。

法輪功學員胡林因被瀋陽市法庫縣非法定為「網逃」,而被轉至法庫縣看守所,最終被非法判刑兩年。從被綁架開始,胡林一直在絕食抵制迫害,在被迫害的生命垂危的情況下,被法庫縣看守所走後門強行送往瀋陽康家山監獄,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被瀋陽康家山監獄迫害致死。

楊麗威在看守所被迫害的多處器官衰竭病危,而被取保。鄧玉林、張鵬柱被非法關押於桓仁縣看守所,張莉敏被非法關押於本溪市看守所。看守所以疫情為由,四個月不讓律師接見法輪功學員鄧玉林、張鵬柱、張莉敏。

律師準備依法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法院卻違法,干涉司法公正,在非法開庭前通知司法局對律師施壓。

另外,前幾天,兩名律師相繼接到有關政法部門的施壓電話。

相關信息:

王思傑,男,一九六九年七月十九日出生,工作單位:遼寧省本溪市桓仁滿族自治縣法院,職務:刑庭庭長,電話:18641468567

陳曉雲,女,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十二日出生,工作單位:遼寧省本溪市桓仁滿族自治縣法院,職務:刑庭副庭長,電話:18641468568

朱福忱,男,一九八三年三月出生,工作單位:遼寧省本溪市桓仁滿族自治縣法院,電話:1864146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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