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的養老金是應當歸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是由《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眾多法律共同規定予以保障的。憲法和法律都沒有規定「服刑期間停發養老金」,與憲法及法律抵觸的下位法律文件均無效。社保部門不應該扣發、停發或者要求返還。另外養老金不僅僅是個人財產,按照《婚姻法》的規定,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剝奪一方的養老金,也是對其配偶方財產的侵犯。
單漢如二零一零年因在天寧寺向世人講真相,被便衣警察非法關押在南通北閣飯店(專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地方),遭非法抄家,電腦被搶走。
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南通610(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國保大隊警察翻牆入宅,沒有任何手續,搶走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籍、各種真相資料、真相光碟、刻錄機、打印機、電腦、真相幣等。將單漢如綁架至南通洗腦班,日夜銬手銬,不許睡覺,並且遭到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二零一三年,親人從北京衡道律師事務所請來律師,兩次出庭為單漢如做無罪辯護。但法院還是對單漢如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
被劫入監獄後,單漢如由販毒犯和殺人犯、無期徒刑犯包夾看管。他們隨意打罵、侮辱單漢如。不許小便,吃飯只能吃一、二口。白天被逼迫坐小板凳,單漢如的臀部都坐爛了。被非法關押在患有艾滋病、肝炎、精神病人、終年不見日光的囚房中殘酷迫害。
這些犯人對幾個法輪功學員說:「你們做好準備,只要三個電話,醫院、火葬場、你家裏三百元了事。」很恐怖。
同年十月,單漢如進行申訴,給江蘇省高等法院及最高等法院寫了很多次書信,申訴毫無音訊。
二零一九年五月,單漢如在無錫監獄冤獄七年屆滿,獄方卻以單漢如沒有「轉化」,超期非法關押不放人。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單漢如出獄回到家中。地方行政部門繼續違法扣除單漢如的退休金、醫保社會待遇。公民的養老金是由《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眾多法律共同規定予以保障的。
單漢如希望相關機構儘快恢復他的養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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