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呂勇華被綁架,曾被非法在青島即墨普東看守所,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後,被劫持到濟南女子監獄。期間,她因堅持信仰法輪大法,拒絕「轉化」,被反覆強行灌食、被多次多人一起暴打、被長期虐待等迫害,致使原本健康的呂勇華,身體出現了病態,經醫院檢查,確診為子宮癌。以「保外就醫」回家,目前,病痛折磨,十分痛苦。
酷刑演示:暴打 |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法輪功學員呂勇華女士,七十歲,家住青島市東鎮。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青島市北區十幾個警察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宿桂花老人家,將宿桂花和在她家的另兩位法輪功學員於憲榮和呂勇華,一起綁架到大港派出所。他們被非法關押到在青島即墨普東第二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青島市市北區法院,在普東第二看守所,對宿桂花、於憲榮、呂勇華非法開庭。但是,由於宿桂花的血壓很高,最後在律師的建議下,被迫休庭。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上午,青島市市北區法院第二次在青島即墨普東第二看守所內,對法輪功學員宿桂花、於先榮、呂勇華非法開庭。當律師提出案卷裏很多不合法律的地方,法官厲建軍會不斷地打斷律師說:「不要說重複的內容,說下一項」,就這樣,庭審過程在快速地往前推進著。
後來,檢察院的李昊乾脆收拾好自己的東西,等待著結束庭審,並沒記錄律師提出的問題。就這樣,法官厲建軍在匆匆忙忙中表面文章做足的情況下,下午四點以前,結束了非法庭審。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青島市市北區法院,在即墨第二看守所內,對宿桂花、於憲榮、呂勇華非法開庭,非法宣判宿桂花九年(因宿桂花身體原因無法執行收監,暫時監視居住),勒索罰金三萬元,於憲榮六年,勒索罰金二萬元,呂勇華四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
目前得知,呂勇華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青島即墨普東看守所和濟南女子監獄迫害致子宮癌,已「保外就醫」回家。
呂勇華女士所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都是正的,都是應該受到社會肯定和支持的。她的付出都是為了島城大眾能夠通過了解真相,選擇美好的未來提供機會,是無私無我的奉獻精神。她的付出不會白白付出,終究人們會看到大法弟子慈悲救人的善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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