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春在營口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零七個月後,被營口市鱍魚圈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後轉入瀋陽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陳永春,現年50歲,二零零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二零一五年因起訴惡首江澤民被營口市鱍魚圈國保大隊隊長惠懷岐和四個警察於同年十月十九日綁架並抄家,搜走四十多本大法經書、法像、《明慧週刊》、一台小型打印機、一個筆記本電腦、播放器兩個、一台學習機、手機等物品。她給看著她的兩個警察講真相,那兩個警察說:你還講,我們抓你就是為了掙錢。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綁在床上) |
陳永春在營口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年零七個月。在此期間,因她不配合獄警的要求,喊「法輪大法好」,被看守所獄警何其多指使「坐號」(犯人的頭兒)金某遭受三次「砸炕板」的酷刑。這種酷刑是人躺在炕板上,呈大字型,雙手用手銬銬上,兩腳用鐵鐐子固定住。一天24小時只有吃飯上廁所才放下來,喊「法輪大法好」就被她們用抹布把嘴堵上,獄警還指使坐班的犯人往她鼻子裏灌水,用腳踩她胸部,踩得她喘不上氣來,差點兒昏過去。同時還不讓其他人和陳永春說話,採取孤立、威脅、恐嚇等手段對她進行精神迫害,使她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她還被迫在看守所幹活,並被獄警和「坐號」加碼幹活,她們從中互相謀利,不配合她們就指使犯人毒打她。
二零一七年,陳永春被營口市鱍魚圈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五月轉至瀋陽女子監獄非法關押迫害。在來這裏的頭一天她就不會說話了,獄警還以為是她裝的。獄警指使犯人以減刑為誘餌強迫法輪功學員寫五書,在集訓矯治監區高壓迫害一個月後,監獄把她下到車間幹活。精神上的折磨和長時間的勞累導致她身體虛弱,二零一九年陳永春出現了糖尿病的症狀,身體消瘦,被強行住了三次院後,仍不見好轉,堅持到五年的期限。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八日她被家人接回時,人已經被迫害得不成樣子,自己無法獨立行走,眼睛不辯方向,骨瘦如柴。
陳永春出獄回家後,鱍魚圈區閩江社區又上門騷擾,再一次摧殘沒有痊癒的陳永春。
營口市看守所電話:0417---2831039
營口市鱍魚圈區法院:
地址:營口市鱍魚圈區平安東街
電話:0417---6169123
瀋陽女子監獄:
獄警高娃 15840822397
住址:瀋陽市皇姑區黃河北大街香樹灣小區22─2-2-2
獄警孫爽 18002442638
住址:瀋陽市渾南新區長青南街43號在水一方小區東元甲7-g單元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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