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上午,高軍、李春豔夫婦在江川農場經營的裝潢材料商店裏,闖入了幾個江川派出所的警察。警察綁架了當時在店裏的李春豔,非法抄走了店裏的法輪大法書籍、打印機、電腦、私家車鑰匙、打印紙等私人物品。
李春豔的丈夫高軍在當天出外辦事,當他得知妻子被綁架的消息後,就沒有回到商店,商店被迫關門停業。隨後,江川派出所所長用李春豔的手機給高軍打電話,說監控攝像頭拍到了高軍夫婦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要求高軍回到江川派出所接受處理。並威脅說:「如果不回當地,就要通緝。」
幾天後,高軍得到消息,李春豔已經被非法刑拘,被非法關押在雙鴨山市看守所。
二月二十一日中國大年初十,江川派出所三個警察(其中一個姓劉、一個姓李)跨區來到高軍的戶籍所在地佳木斯市郊區敖其鎮興利村。在高軍父母家,警察詢問高軍去向。高軍父親說他們聯繫不上高軍,高軍過年也沒回來。警察對高軍的父母哄騙說,讓高軍回農場後把事情經過說清楚,簽了今後不修煉的保證書,就把這個事了結了,也不能總在外面跑跑顛顛的。
二月二十三日下午,江川派出所警察威脅高軍的親屬,如果高軍不回江川,第二天就要通緝他。親屬不堪重負,讓高軍必須儘快回江川農場。
高軍回到江川農場後,警察就把高軍非法關入派出所審訊室,非法審訊。期間,只給了高軍一次泡麵;之後,不給水、不給飯。一直到第二天晚上八點,高軍被「取保候審」後,才回到了家中。
警察給高軍辦理「取保候審」時,要求提供擔保人,並以擔保人的農場土地、終生退休金、孩子考公務員資格等作為擔保條件。
目前,高軍被「監視居住」。李春豔已經被非法關押在雙鴨山市看守所一個多月。江川派出所警察對高軍說,高軍夫婦的案子需等待案件經相關的所謂「程序」後,由法院審理判決。
參與迫害高軍夫婦的人分別為:黑龍江省墾區公安局、紅興隆分局、江川派出所等各級部門的人員。這些人,都是以上部門中經常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